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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监测方案制订-环境监测

【摘要】:地下水下降的漏斗区,应在漏斗中心布设监测井,必要时穿过漏斗中心按十字形或放射状向外围布设监测井。作为生活饮用水集中供水的地下水监测井,每月监测一次。遇特殊情况或发生污染事故,可能影响地下水水质时,应随时增加采样监测次数。监测方案的其他内容同地表水监测方案。

存在于土壤和岩石空隙(孔隙、裂隙、溶隙)中的水统称为地下水。地下水埋藏在地层的不同深度,目前主要监测浅层地下水(潜水),根据需要,也可监测深层地下水(承压水)。相对地表水而言,地下水的流动性和水质参数变化比较缓慢。地下水监测方案的制订过程与地表水基本相同,在《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4—2004)中,对地下水监测网点的布设、采样、监测项目和监测方法、数据处理质量保证等工作都作了明确规定。

(一)调查和收集资料

(1)收集、汇总监测区域的水文、地质气象等方面的有关资料和以往的监测资料。例如:地质图、剖面图、测绘图、现有水井的水质及有关参数、含水层分布、地下水补给水源的特征和利用情况、地下水质类型、径流和流向,以及温度、湿度、降水量等。

(2)调查监测区域内城市发展、工业分布、资源开发和土地利用情况,尤其是地下工程规模、应用等;了解化肥和农药的施用面积和施用量;查清废(污)水灌溉、排污、纳污和地表水污染现状。

(3)测量或查得水位、水深,以确定采水器和泵的类型及所需费用、采样程序。

(4)在完成以上调查的基础上,确定主要污染源和污染物,并根据地区特点与地下水的主要类型把地下水分成若干个水文地质单元

(二)采样点的布设(www.chuimin.cn)

由于地质结构复杂,使地下水采样点的布设也变得复杂。地下水一般呈分层流动,进入地下水的污染物、渗滤液等可沿垂直方向运动,也可沿水平方向运动;同时,各层地下水之间也会发生串流现象。因此,布点时不但要掌握污染源分布、类型和污染物扩散条件,还要弄清地下水的分层和流向等情况。通常布设两类采样点,即背景值监测井和污染控制监测井。监测井可以是新打的,也可以利用已有的水井。

背景值监测井布设在监测区域未受污染的地段、地下水水流的上方,垂直于水流方向。

污染控制监测井布设在污染源周围不同位置,特别是地下水流向的下游方向。渗坑、渗井和固体废物堆放区的污染物,在含水层渗透性较大的地方易造成条带状污染,此时可沿地下水流向及其垂直方向分别设监测井;在含水层渗透性小的地方易造成点状污染,监测井宜设在近污染源处。污灌区和缺乏卫生设施的居民区,生活污水易对周围环境造成大面积垂直块状污染,监测井应以平行和垂直于地下水流向的方式布设。地下水下降的漏斗区,应在漏斗中心布设监测井,必要时穿过漏斗中心按十字形或放射状向外围布设监测井。在代表性泉、自流井、地下长河的出口布设监测井。

(三)采样频率和采样时间的确定

背景值监测井和区域性控制的空隙承压水井每年枯水期采样监测一次。污染控制监测井每逢单月采样监测一次,全年6次;当某一监测项目连续两年均低于控制标准值的1/5,且在监测井附近无新增污染源,而现有污染源排污量未增加的情况下,每年可在枯水期采样监测一次,一旦监测结果大于控制标准值的1/5,或在监测井附近增加新污染源,或现有污染源增加排污量时,即恢复原采样频率。作为生活饮用水集中供水的地下水监测井,每月监测一次。同一水文地质单元的监测井采样时间尽量集中,日期跨度不宜过大。遇特殊情况或发生污染事故,可能影响地下水水质时,应随时增加采样监测次数。

监测方案的其他内容同地表水监测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