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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水质标准的生活饮用水监测项目

【摘要】:监测项目要根据水体被污染情况、水体功能、废(污)水中所含污染物质及客观条件等因素确定。下面介绍我国各类水质标准中要求控制的监测项目,这些项目影响范围广,危害大,已建立了可靠的监测分析方法。选测项目因地表水类型不同而有差别。(三)生活饮用水监测项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的检测项目共106项,比1985年实施的标准增加了71项,分为常规指标和非常规指标。

监测项目要根据水体被污染情况、水体功能、废(污)水中所含污染物质及客观条件等因素确定。随着科学技术和社会经济的发展,生产、使用化学物质品种不断增加,导致进入水体的污染物质种类繁多,特别是那些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如艾氏剂、狄氏剂、滴滴涕(DDT)、毒杀芬等农药,二噁英类、多氯联苯类、酞酸酯类等雌性激素,以及苯并[a]芘等多环芳烃类等,它们的含量虽然低,但具有致癌、致畸、致突变、引起遗传变异等危害作用,受到世界各国高度重视,被列为优先污染物。下面介绍我国各类水质标准(或技术规范)中要求控制的监测项目,这些项目影响范围广,危害大,已建立了可靠的监测分析方法。

(一)地表水监测项目

1.江、河、湖、库、渠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及《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中,为满足地表水各类使用功能和生态环境质量要求,将监测项目分为基本项目和选测项目。

基本项目包括:水温、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铜、锌、硒、砷、汞、镉、铅、铬(六价)、氟化物、氰化物、硫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粪大肠菌群。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增加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铁、锰。

选测项目因地表水类型不同而有差别。河流、湖泊为:总有机碳、甲基汞、硝酸盐(湖、库)、亚硝酸盐(湖、库),其他项目根据纳污情况由各级相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定。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选测项目包括:三氯甲烷、四氯化碳、三溴甲烷、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环氧氯丙烷、氯乙烯、1,1-二氯乙烯、1,2-二氯乙烯、三氯乙烯、四氯乙烯、氯丁二烯、六氯丁二烯、苯乙烯甲醛、乙醛、丙烯醛、三氯乙醛、苯、甲苯、乙苯、二甲苯、异丙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三氯苯、四氯苯、六氯苯、硝基苯、二硝基苯、2,4-二硝基甲苯、2,4,6-三硝基甲苯、硝基氯苯、2,4-二硝基氯苯、2,4-二氯酚、2,4,6-三氯酚、五氯酚、苯胺、联苯胺、丙烯酰胺、丙烯腈、邻苯二甲酸二丁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水合肼、四乙基铅、吡啶、松节油、苦味酸、丁基黄原酸、活性氯、滴滴涕、林丹、环氧七氯、对硫磷、甲基对硫磷、马拉硫磷、乐果、敌敌畏、敌百虫、内吸磷、百菌清、甲萘威、溴氰菊酯、阿特拉津、苯并[a]芘、甲基汞、多氯联苯、微囊藻毒素-LR、黄磷、钼、钴、铍、硼、锑、镍、钡、钒、钛、铊。

为全面评价地表水水质,还需进行生物学调查和监测(如水生生物群落调查、生产力测定、细菌学检验、毒性及致突变试验等),以及对底质中的污染物质进行监测。

另外,还需要测定污染物通量、水文参数和气象参数等。

2.海水监测项目

我国《海水水质标准》(GB 3097—1997)按照海域的不同使用功能和保护目标,将水质分为四类,其监测项目主要为:水温、漂浮物、悬浮物、色、臭、味、pH、溶解氧、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汞、镉、铅、铬(六价)、总铬、铜、锌、硒、砷、镍、氰化物、硫化物、活性磷酸盐、无机氮、非离子态氨、挥发酚、石油类、六六六、滴滴涕、马拉硫磷、甲基对硫磷、苯并[a]芘、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病原体、放射性核素(60Co、90Sr、106Rn、134Cs、137Cs)。

(二)地下水监测项目

根据我国地下水水质情况、人体健康基准值和地下水质量保护目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和《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4—2004)中,将地下水质量分为五类,要求控制的常规监测项目分为必测项目和选测项目共37项,各地区根据本地区地下水功能、污染源特征和地下水环境特殊情况,酌情增加某些选测项目。

必测项目为:pH、总硬度、溶解固体物、氨氮、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挥发酚、氰化物、高锰酸盐指数、氟化物、砷、汞、镉、铬(六价)、铁、锰、总大肠菌群。

选测项目为:色度、臭和味、浑浊度、氯化物、硫酸盐、重碳酸盐、石油类、细菌总数、硒、铍、钡、镍、六六六、滴滴涕、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铅、铜、锌、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三)生活饮用水监测项目(www.chuimin.cn)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中的检测项目共106项,比1985年实施的标准增加了71项,分为常规指标和非常规指标。前者为能反映生活饮用水水质基本状况的指标,后者是根据地区、时间或特殊情况需要的生活饮用水水质指标。

常规指标为: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菌落总数(以上四项为微生物指标);砷、镉、铬(六价)、铅、汞、硒、氰化物、氟化物、硝酸盐、三氯甲烷、四氯化碳、溴酸盐、甲醛(使用臭氧消毒)、亚氯酸盐(使用二氧化氯消毒)、氯酸盐(使用复合二氧化氯消毒)(以上15项为毒理指标);肉眼可见物、色度、臭和味、浑浊度、pH、总硬度、铝、铁、锰、铜、锌、氯化物、硫酸盐、溶解固体物、耗氧量、挥发酚、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上17项为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以上两项为放射性指标)。

非常规指标为:贾第鞭毛虫、隐孢子虫(以上两项为微生物指标);锑、钡、铍、硼、钼、镍、银、铊、氯化氰、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二氯乙酸、1,2-二氯乙烷、二氯甲烷、三卤甲烷(三氯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三溴甲烷的总和)、1,1,1-三氯乙烷、三氯乙酸、三氯乙醛、2,4,6-三氯酚、三溴甲烷、七氯、马拉硫磷、五氯酚、六六六、六氯苯、乐果、对硫磷、灭草松、甲基对硫磷、百菌清、呋喃丹、林丹、毒死蜱、草甘膦、敌敌畏、莠去津、溴氰菊酯、三氯乙烯、四氯乙烯、氯乙烯、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苯并[a]芘、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三氯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丙烯酰胺、六氯丁二烯、滴滴涕、1,1-二氯乙烯、1,2-二氯乙烯、环氧氯丙烷、2,4-二氯苯氧基乙酸(2,4-D)、微囊藻毒素-LR(以上59项为毒理指标);氨氮、硫化物、钠(以上三项为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

(四)废(污)水监测项目

不同行业排放的废(污)水监测项目有些是相同的,有些是不同的。适用于矿山开采、有色金属冶炼及加工、焦化、石油化工(包括炼制)、合成洗涤剂、制革、发酵及酿造、纤维、制药、农药等工业及电影洗片、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医院等行业的《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将监测项目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是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采样测定的污染物,包括总汞、烷基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总镍、苯并[a]芘、总铍、总银、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

第二类是在排污单位排放口采样测定的污染物,包括pH、色度、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石油类、动植物油、挥发酚、总氰化物、硫化物、氨氮、氟化物、磷酸盐、甲醛、苯胺类、硝基苯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铜、总锌、总锰、彩色显影剂、显影剂及氧化物总量、元素磷、有机磷农药、乐果、对硫磷、甲基对硫磷、马拉硫磷、五氯酚及五氯酚钠、可吸附有机卤化物、三氯甲烷、四氯化碳、三氯乙烯、四氯乙烯、苯、甲苯、乙苯、邻二甲苯、对二甲苯、间二甲苯、氯苯、邻二氯苯、对二氯苯、对硝基氯苯、2,4-二硝基氯苯、苯酚、间甲酚、2,4-二氯酚、2,4,6-三氯酚、邻苯二甲酸二丁酯、邻苯二甲酸二辛酯、丙烯腈、总硒、粪大肠菌群、总余氯、总有机碳。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中规定了61种类型废(污)水的必测项目和选测项目,对不同行业排放的不同性质废(污)水的监测项目规定得更加详细。

另外,还需要测定废(污)水排放总量及COD、石油类、氰化物、六价铬、汞、铅、镉和砷等污染物的排放总量。

(五)其他行业用水水质监测项目

农田灌溉用水:依据《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92),根据农作物的需求情况,将其划分为水作物类、旱作物类、蔬菜类三类用水水质标准,规定了29项监测指标。

渔业用水:《渔业水质标准》(GB 11607—89)适用于鱼虾类的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洄游通道和水产增养殖区等海、淡水渔业水域的水质,规定了33项监测指标。

在各种水体的污染监测中,有时还需要作污染物的形态分析或未知污染物的定性、结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