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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与创造教育的三教育主体论验证

【摘要】:因而在本质上教育就是一种关照受教育者的主体性的活动,教育过程也是一种对受教育者的主体素质的培育过程。应当指出,教育人本论虽然是以个人本位论来立论的,但它决不排斥教育的社会本位。因而教育必须重视受教育者个人的主体的发展。其中的主要矛盾表现为教育要求与受教育者身心发展特点及水平之间的矛盾。长期以来教育界中普通认为教育要求是教育者、社会、家庭等对受教育者所提出的要求。

教育本身是一种主体性相当强的实践活动,作为一种有目的的培养人的活动,教育是通过促进人的社会化和个性化来展开的,而人的社会化和个性化的过程就是人的主体性素质的不断培育和展现的过程。因而在本质上教育就是一种关照受教育者的主体性的活动,教育过程也是一种对受教育者的主体素质的培育过程。教育活动中学生作为活动的主体,客观地要求体现出人的主体性;现代社会的改革与发展特别是我国市场经济对教育提出的一系列挑战,客观地要求教育界注重培养学生的主体素质。主体性教育成为一种令人振奋的教育观念和教育理论,因为它集中地体现了我们所处的这个注重弘扬人的主体性的伟大时代的基本精神,人们甚至把主体性教育看成是素质教育的精髓。

1.从教育的本质论证教育主体。

教育的本质规定了教育是培养人的一种社会活动,是人的成长和社会生活延续与发展所不可缺少的手段,为一切人、一切社会所共需,属于人类社会的永恒范畴,与人类社会共始终。在这种活动中,既要体现社会的要求,又要促进人的身心的发展,它是一个统一的活动过程。

人是一切工作、一切事业的根本,也是一切工作、一切事业的决定因素。可以说,人类活动自始至终的完成过程也就是自始至终地为人着想、为人服务的过程。教育是培养人的事业,我们的教育工作必须以学生为出发点和归宿,教育的过程乃是自始至终为教好学生并为学生服务的过程。学生是学校的主人、校园的主人、班级的主人、课堂的主人,这一切是教育的本质决定的,因而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是搞好教育的关键

教育人本论从教育内部来考察教育的本质,揭示教育的特点与规律,从而提出:教育即发现人的价值,教育即发挥人的潜能,教育即发展人的个性。正因为人的主体性使人区别于动物和机器,他能认识世界、改造世界,每个人都有其应有的尊严,都力求获得其应有的地位,都向往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人都具备“自然和自身中沉睡的潜力”,这种自然存有的潜能是人的发展的可能性,为了使这种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性,必须兴教育人。在竞争日益激烈的现代社会,培养“和谐的人”、“完善的人”已成为教育家的共识,在关注人的学识和能力水平的同时,人们开始了对人文精神情感升华的追求。教育在人格塑造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

应当指出,教育人本论虽然是以个人本位论来立论的,但它决不排斥教育的社会本位。人是社会性的人,而社会是由各色各样的人组成的,人的发展状况直接影响着社会的发展,而社会的发展水平也会制约人的发展。教育的个人本位论是从教育内部亦即教育与人的关系角度来考察教育的,而教育的社会本位论是从教育的外部亦即教育与社会(政治、经济)的关系角度去考察教育的,只有既讲个人本位,又讲社会本位,使内外结合,二者统一,才能全面地、正确地揭示出教育的本质。

2.从教育的目的论证教育主体。

1992年诺贝尔奖获得者、美国经济学社会学教授贝克尔认为,发达国家的资本29.5%以上不是实物资本而是人力资本。教育水平是人力资本的重要内容之一,面对知识经济的挑战,教育系统的改造、发展、创新势在必行。(www.chuimin.cn)

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教育界对主体性教育的研究,标志着当代教育理论研究的一种自身的觉醒,这是从重“事”研究向重“人”研究的一种进步。教育的根本任务就是研究人的发展,人是自然的主体、文化的主体、历史的主体。马克思说:“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没有“每个人的自由发展”,就没有“一切人的发展”。个性发展与全面发展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全面发展是个人的全面发展的过程,全面发展的过程是个人的个性形成过程。因而教育必须重视受教育者个人的主体的发展。教育要求应是学生自身发展的要求而非教育者意志的强加。

马克思主义教育哲学认为,教育是人类自身的再生产和再创造。人类的自身生产,绝不只是“种的繁衍”,而是通过教育这一社会活动去生产和创造完全意义上的人,这种“人”能够在完成人对自然、社会的认识和调整的同时完成人自身的认识和调整。具体地说,第一,学校培养的人,必须具有现代社会人必备的独立性、主体性,不能靠依赖别人而生存,他们应该能清醒地认识自己,有意识地控制自己,有迎接生活挑战的勇气,有良好的社会适应能力。第二,学校培养的人,必须有较高的精神境界。他们应该懂得,虽然我们现阶段还离不开对物的依赖,但不能做财富、金钱的奴隶,人活着应该力争成为一个完美的人,劳动不只是为了谋生,而是每个人对社会应作的贡献,是人的本身需要。我们的教育应立足现实,放眼未来,去发展每个主体,使他们成为具有自由个性的人、全面发展的人。

3.从教育过程中主要矛盾的解决论证教育主体。

在整个教育过程中包含了一系列矛盾。其中的主要矛盾表现为教育要求与受教育者身心发展特点及水平之间的矛盾。这一主要矛盾是受教育者身心发展的基本动力。

作为矛盾的对立双方,教育要求与受教育者的身心发展特点及水平是对立面的统一。它们之间既具对立性,又具同一性。其对立性表现为两者之间存在差别,也就是说,教育要求预定要塑造的对象与现实的教育对象之间并不是同一的。它要求形成的人的身心的特点与水平是作为现实对象的受教育者所不具备的。这种对立性还表现为两者之间存在着斗争,也即是其中的一方要限制和否定另一方,主要是作为教育要求的一方要限制否定现实的身心发展的特点及水平。当然受教育者的身心发展状况也反过来限制否定教育的要求。矛盾的两个方面又是同一的,这种同一性表现为教育要求总是以教育对象发展的客观趋势、以确实存在的未来因素、以发展的可能性为依据。为此,它们之间是彼此相通的,存在着由此及彼的桥梁,它们之间的联系是内在的、有机的,正因为此,它们才能共存于一个共同体之中,而这一共同体即受教育者。

长期以来教育界中普通认为教育要求是教育者、社会、家庭等对受教育者所提出的要求。笔者认为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如果教师、家长或社会对受教育者所提出的要求不以受教育者的实际需要、兴趣和发展水平为依据,则这种要求根本不可能被受教育者采纳而成为其发展的动力。换言之,教育者、社会对受教育者所提的要求是事物变化的外因,它必须内化为受教育者的内在需求,才能推动受教育者的变化、发展。而受教育者自身的发展需求才是其发展的根本动力。不可否认,教师、家长和社会对受教育者的要求是影响其发展的重要因素,但其作用的发挥决定于这些要求是否内化为受教育者自身的需要和其接受程度。由此,教育要求与身心发展特点、水平是统一于受教育者一身的一对矛盾,它是推动受教育者向前发展的基本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