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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鼓乐保护实践:策略与成果

【摘要】:现阶段关于西安鼓乐的保护和发展,当地政府已经制定了长期的保护方案,建立专门的工作机构。保护是条件,在体现真实性、完整性的基础上,采取一系列的有效措施,确保西安鼓乐的生命力,包括各个方面的确认、立档、研究、保存、保护、宣传、弘扬、承传和振兴。(图11)西安鼓乐如果脱离了民俗、脱离了民间基层,脱离了当地的文化,保护就无从谈起。

联合国《保护非物质文化公约》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2]国务院办公厅也在《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中也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族人民世代相传、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3]对外开放以来,中国面临着经济改革的历史机遇。“文化大革命”期间形成的传统文化断层现象依然没有根本改变,且有继续蔓延之势。中西文化强弱对比明显,中国传统文化始终处于“弱势群体”。而今经济发展又是国家的首要目标,以至于现在地方政府似乎更多考虑的是把富有特色的地方文化产品怎样在经济建设中起到铺路搭桥的作用,以特色文化扩大地区的知名度,吸引投资者和观光者,目的是为了发展地方经济。所提出的“文化搭台、经济唱戏”口号,十分突出旅游文化效应追求,然而殊不知如果认识不到位,便会产生挫伤民间文化的根性基础。这样一来,与其说弘扬,还不如说是破坏。例如有些地方为了宣传当地民间文化,“缺乏文化底蕴的造作,得其皮相而失其精神,甚至为引人注目而有意作伪”。[4]或是为了经济利益,满足外来人的猎奇心理,将社会所抛弃的内容重新翻出加以渲染;或是搞大活动、大制作的运作模式,打品牌效应,文化关怀的重心在于外在的轰动效应,忽视其本质要求和发展目标,导致泡沫艺术和虚假繁荣。

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工作指导方针: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正确处理保护和利用的关系,坚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真实性和整体性,有效保护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防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误解、歪曲或滥用。在科学认定的基础上,采取有力措施,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全社会得到确认、尊重和弘扬。[5]这说明保护是核心,抢救是基础,利用是条件,发展是目标。所以这几年,国家投入了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先后进行了:(1)开展普查工作,运用文字、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各种方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真实、系统和全面的记录,建立档案和数据库。(2)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名录体系。(3)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认定、保存和传播。(4)建立科学有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机制等。现阶段关于西安鼓乐的保护和发展,当地政府已经制定了长期的保护方案,建立专门的工作机构。但是我们必须分清先后次序与轻重缓急,避免随意性或忽冷忽热的现象。保护可以分两步走:先保存,再保护。保存是基础,保存现有的乐谱乐器、民间艺人等;保存传承下来的教授、学习、演奏方式;保存原有的审美习惯。保护是条件,在体现真实性、完整性的基础上,采取一系列的有效措施,确保西安鼓乐的生命力,包括各个方面的确认、立档、研究、保存、保护、宣传、弘扬、承传(主要通过正规和非正规教育)和振兴。第一,重点放在鼓乐文化生态的保护上。(图11)西安鼓乐如果脱离了民俗、脱离了民间基层,脱离了当地的文化,保护就无从谈起。西安鼓乐是当地人与人之间感情沟通的媒介,是邻里、乡党沟通和联络的桥梁,即是一种信仰的体现,也是一种娱乐的方式。第二、保护的核心是保护传承人,这在上文已有详述。同时积极组织人力整理和研究该乐种,从而提升其文化特质及内涵。“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人类的创造力。”[6]先有继承,再有保存和保护,西安鼓乐才会有发展。在继承中求发展,于发展之中求生存便是民间艺术可持续发展道路的基本思路。

图11 鼓乐社中的传承人

西安鼓乐的主要价值,在于读、奏时所采用乐谱,是近千年前宋代流行的俗字谱。宋代俗字谱既是我们今天通常所说的工尺谱,中国传统记谱法的一种。它与我国众多重要的民间乐器指法和宫调体系密切相连,在民间运用广泛。由于流传时期、地区、乐种的不同,因而所用音字、字体、宫音位置、首调或固定调唱名法等各有差异。传统书写方式,系直行由上而下,由右而左。在鼓乐演奏前,先要韵谱,而后再根据其音高、节奏、旋律演奏。韵谱过程是一项复杂、主观性强的读谱阶段,依据乐谱,根据经验,强调主观判断。这与西方的简谱和五线谱具有较大差异。因此,主张一定要在切实保护的基础上,再谈改造和发展的问题。如果偏离音乐基础、不循规矩、借用简谱、乱加乱改的现象,进而提出以维护“俗字谱”为前提的保护方案及具体措施,是一种没有继承的创造。一切背离“俗字谱”的现象,都是不可取的。

目前,在强调经济发展的思路影响下,有人借“抢救、保护”之名,进行所谓的“开发、利用”,实为通过包装,达到“赢利赚钱”之目的。还有一种以“不改造创新就不能保护文化遗产”“不改造创新就会使文化遗产走向消亡”为其理论依据,断然否定民间艺术的价值。毫无疑义,从长计议,抢救、保护的最终目的是为了继承、发展,而继承、发展也必然会促进抢救、保护,是相辅相成的辩证关系。自有史以来,民族民间文化遗产是在不断地继承中存活,并通过自然、自发地变革与创造而贯穿到每个历史阶段,从而形成每个历史阶段的民间文化生态。这些采风、保护、创新、发展的实践传统,促进了保护理论的形成和发展,而这些理论又大大促进了对民间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20世纪50年代的民间文艺调查、80年代以后的“中国民族民间文艺集成志书”就是在继承中保护。“不同特质的文化在交流中往往不可避免地发生碰撞、冲突,特别是在彼此间存在有文化落差的运作中,文化的辐射和传播,同文化的选择与重构是同在的。”[7]

(一)拓宽研究的渠道,深挖文化内涵,提高知名度

自从20世纪50年代音乐工作者开始系统收集、整理、研究西安鼓乐以来、已有50余年。根据初步统计,有关鼓乐或与鼓乐有关的文章、著作,印刷、发表、出版的已有200余篇(部),作者近百人。然而,就这一结构庞大严密,曲目丰富,曲调优美的古老乐种来说,我们的研究还远未达到一个必要的深度。虽然已有不少人介入,多方面的进行了研究,仍然显得不够深入。“至今尚未见到一篇从理论上深刻的进行探讨的文章,如律学、美学、传统学、人文学、作曲法等课题,都还无人顾及。从理论上进行深入探讨,还未引起大家的足够注意。”西安鼓乐历经千余年,依据它的流传地区和演奏风格,分为僧、道、俗三个流派,而且派内不同乐社又各有千秋,具有历史性、多样性、丰富性的特点。他以民间器乐的形式,依附于民俗活动而存在,深深根植于中获得传统文化之中,因而具有较高的民族学人类学、文化学的特点。因此笔者认为,运用民族音乐学的有关理论来关注鼓乐文化,有助于我们加深对鼓乐文化的理解。如对乐社、艺人的深入挖掘和研究等。“民族音乐学的基本特征是将某民族现存的传统音乐置入该民族特定的自然环境和社会文化环境中去,通过对该民族成员(个体或群体)是如何根据自身文化传统去构建、使用、传播和发展这些音乐的考察和研究,阐述其有关音乐的基本特征、生存规律和民族文化特质。”“用民族音乐学的视野去关注中国传统音乐,就是用一种科学的方法去获取未知或不甚知的各民族传统音乐对象和进而把握这个对象”。即进一步探索文化中的西安鼓乐和西安鼓乐的文化内涵。我们深入挖掘、整理鼓乐的文化内涵,就是从中提炼其精神价值,推动传统艺术的发展。如今,鼓乐在音乐界的地位很高,但外界影响很小,由于乐社活动越来越少,老艺人越来越少,大量的劳动力外出打工,乐社排练难以正常进行,年轻人的娱乐方式越来越多,观念不断转变,很多年轻的西安市市民大多数不知其存在,更不知其价值。鼓乐是一个很好的旅游品牌,是活在地面的“兵马俑”。如加以适当的开发,同样可以为西安旅游唱一台“大戏”,有政府的政策支持,有文化科研教学单位的合作,有社会各界的资金投入,就会使西安市永远受益,而且是对中国乃至世界文化宝库的重要贡献。2005年西安市政府在西安东门为乐社提供了演出场所,六家乐社轮流演出两个月,对外宣传了西安鼓乐,乐社也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收入。西安古乐从以往的热闹红火场面发展到如今需要拯救的局面,说明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对它的价值认识不足。今后应以政府出面成立西安鼓乐保护机构,提供专项的资金,一部分用于对乐社和艺人们的支持,另一部分用于鼓乐研究,使艺人们和研究人员能够解除后顾之忧,静心研究创作,传承鼓乐文化。(图12)

图12 研究鼓乐

(二)借国家与地方政策之东风,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中国的音乐文化生态正在发生巨大变化,传统音乐遗产及其生存环境受到严重威胁。为了有效地保护我国的文化遗产,我国在1982年颁布、2002年修订的《文物保护法》基础上相继发布30余项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国文化遗产保护的法规体系已初步形成。《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也被列入全国人大2007年立法计划。2003年开始实施“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积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2005年12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专门成立了由15个部委组成的全国文化遗产保护的领导小组。国务院在此之前下发了《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通知》决定从2006年起每年的6月第二个星期六为中国国家“文化遗产日”,2006年6月10日就是我国的第一个“文化遗产日”。其主题为“保护文化遗产,守护精神家园”。(图13)从2001年开始,我国相继成功申报了昆曲古琴、维吾尔族木卡姆、长调四种成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传统乐种作为重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通过几十年的努力,保护和挖掘工作已有一定的基础。新的世纪,国家“西部大开发”政策的出台,有力促进了西部地区经济文化的发展,“十八大”以来提出的“一带一路”构建中国梦,都是我们以其自身的文化生态学理论和实践来联系实际、关注西部大开发、文化大发展现实的大好时机。“任何形式的经济开发和文化开发都不能以牺牲当地民族音乐文化传统为其代价,从文化生态保护的视角去关注西部地区的传统音乐生存、发展与开发,已刻不容缓,”西安鼓乐,从20世纪50年代,经过几代音乐工作者的努力,其价值已得到世人的公认。然而,前景依然不容乐观。目前,鼓乐社还在活动的仅有六七家,后继乏人,众多专家多年呼吁保护鼓乐,但收效甚微。究其原因:(1)过去人们的业余生活相对单一,学习鼓乐的人比较多,而如今农村不少人外出打工,经济意识重,每次的排练难以正常维持。俗派代表乐社何家营乐社每次训练只有五六个人,曾经几年陷入瘫痪;僧派的大吉昌乐社由于城市拆迁,社员们由原来的居住一处变为四面八方,没有排练场所,人员无法集中;道派的城隍庙乐社自2005年恢复活动以来,虽有固定的活动场所,但没有资金支持,十几位六七十岁的老人,带着自己的退休金,希望把自己有关鼓乐的知识无偿传授下去,但没有人愿意来学。(2)政府缺少明确鼓乐保护的方向和完整的方案,随意性大,不可避免地出现忽冷忽热和都管都不管的尴尬局面。(3)以往鼓乐保护工作存在重视乐谱资料的收集、翻译等音乐本体的研究,忽视对乐社的扶持,对艺人的保护,尤其对口传曲的录制保存,如今能韵曲传谱的老艺人寥寥无几,大量的曲子已经失传或面临失传。保护老艺人按原谱韵曲,实行“谱、韵、人”三同步,这样在二三年内也许就会有很不错的效果。

图13 每年一次的“西安鼓乐艺术节”(www.chuimin.cn)

(三)在继承中求发展,于发展之中求生存

图14 石佛寺古铜器社原址

华夏民族的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民族基本识别的标记,是维系民族社区存在的生命线,是奋发向上、自强不息民族精神的具体体现。演技衰退、后继乏人,是西安鼓乐现阶段最为突出的问题。鼓乐的发展要符合传统音乐的自身规律,分清先后次序与轻重缓急。对于现阶段的西安鼓乐的保存和保护,政府应制定长期的西安鼓乐保护方案,必要时建立专门的工作机构,避免随意性或忽冷忽热的现象,笔者认为可以分两步走:先保存,再保护。保存是基础,保存现有的乐谱、乐器、乐社、艺人等,保存传承下来的教授、学习方式,保存原有的审美习惯,如韵谱等,即所谓的“博物馆式”的收藏。通过有效的方式和技术,激发老艺人的积极性,让他们将印在脑海中的谱子尽可能多的韵(即按古谱哼曲)出来。因此,就要有较多的人尽快学会韵曲,在掌握韵曲的基础上,分析、探讨西安古乐的“哼哈”和节奏规律。把目前整理好的部分古乐演奏出来刻成光盘,用这种方式留存一些音像资料,既是一份重要的史料,也让后人对古乐有更直观的认识。城隍庙乐社的老艺人曾对笔者说:“我们这一代人的责任是尽可能地把我师傅口传心授教的鼓乐知识整理出来、保存下来,传授给下一代,鼓乐消失得太快了,继承是根本,至于如何发展那是以后的事了”。过去几十年的收集、整理和研究就是保存、保护、开发传统音乐文化的一种重要形式。争取各方政策、资金、人力、物力的支持,成立鼓乐艺术研究室、鼓乐艺术传习馆、鼓乐音响档案馆、鼓乐乐器陈列馆等,先有继承,才会有发展,走可持续性的发展的道路。保护是条件,重在对于鼓乐文化的保护。第一,重点放在鼓乐文化生态的保护上。西安鼓乐脱离了民俗、脱离了民间,脱离了当地的文化,鼓乐的保护就无从谈起。千余年来,各个乐社的存在、发展都依附于当地的民间文化活动之中,他们不但保存着严格的乐社组织,师承关系,而且拥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平时自娱自乐、玩赏鼓乐、消愁解闷、联络感情,每年的农闲之际(农历一月至二月和农历五月至七月),为了庆祝丰收、欢度节日、朝山进香、祈求幸福,又活跃于当地的香会、水会。既对神演奏,又取悦于听众,是当地民俗文化生活与宗教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西安地区文化积淀深厚,民风民俗浓郁,民间活动频繁,鼓乐之所以能够传承下来,就是生长在当地的香会、水会当中。鼓乐演奏为神演奏,拉近人与神之间的距离,同时又是人与人之间感情沟通的媒介,是邻里、乡党沟通和联络的桥梁,即是一种信仰的体现,也是一种娱乐的方式。每年农历五月、六月传统的南五台、小五台、西五台古会,会期各三天,也是乐社一年最忙的几天。笔者曾跟随城隍庙乐社亲历了西五台古会。农历的六月十七日一大早,鼓乐社上殿、出社,乐社成员穿戴整齐,在城隍庙的正殿演奏鼓乐,而后令旗在前,香火笼子在后,走街串巷,按事前设计好的路线,先后到石佛寺琉璃庙解古铜乐社、古红庙古铜器社等12个乐社演奏鼓乐,如同过春节,相互拜年一样。(图14)这些乐社中大部分已名存实亡,所依托的庙宇已不复存在,如今市民们只是在过去的地点临时搭建棚子供神烧香,迎接各大乐社的来访,这种风俗习惯仍然在延续。所到之处,邻里乡亲,尤其是年龄大的男女都在乐社演奏鼓乐的时候,迎来送往,端茶倒水、甚为热情。第二,鼓乐保护的核心是保护传统乐社和老艺人,没有了乐社和艺人,鼓乐就失去了生存的基础,曲谱也就成了死谱。鼓乐必须口传心授,因为所传承下来的曲子里的许多东西在古谱(宋代俗字谱)上没有标记,也无法标记,这些往往是历代艺人总结出来、并被广泛认可的精华,一旦失去,便失去了古朴的韵味。城隍庙乐社,由于历史原因,自1977年安来绪道长的去世已不复存在。2005年5月,在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关心下,恢复了活动,但所演奏的曲子也只是过去的只鳞片甲。因此对乐社的扶持、对老艺人的保护尤为重要。第三,鼓乐保护还应包含有发展的因素。在继承中求发展,于发展之中求生存是西安鼓乐的目标。保护好文化传统,传统文化才能发展,鼓乐文化才能良性循环。在继续深入挖掘西安鼓乐文化的同时,利用申报“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机遇,扩大其影响力。近几年来,许多专家对鼓乐的发展提出了很多好的意见和建议,如建立一套良性的传统音乐保护、发展的体制,通过立法,获得政府及各界的支持;培养一批具备中等以上文化水平和现代知识的青少年,通过师徒传授和专门的学校教育,让他们把读谱、演奏的全部技能尽可能的学到手,能基本上按原鼓乐谱和演奏方式、方法进行演奏;何家营乐社还打破了传男不传女的旧习,把鼓乐普及到了本村的小学;西安鼓乐以师徒间的口传心授为教习原则,这一口耳相传的传承方式正是构成其文化空间的生命力所在。西安鼓乐使用的工尺谱记法相对简洁,但如若没有师傅加花润饰的韵曲念谱,徒弟是无法根据谱面记载而演奏的。随着老艺师的故去,年轻艺人能够完全再现传统韵谱的技艺大量失传,艺人间的传习现状不容乐观。西安鼓乐的传习,除了必须解决后继乏人的现状,还应将抄谱、读谱、乐器使用规范、演奏方法与程式、乐曲调式和曲体结构、传承原则等客观存在的诸多问题囊括其中。学术界对上述问题的重视还是积极的。2006年,西安大唐芙蓉园邀请东仓乐社长期驻园演出,2011年,集贤乐社入驻赵公明财神庙景区演出,民间乐社变成了职业团体等举措,都必将促进鼓乐文化的进一步保护与发展。由此我们可以预言,即使鼓乐的研究之路还很漫长,鼓乐的保存、保护与发展之路还很艰巨,但对鼓乐的未来,我们还应该充满希望。

【注释】

[1]保护非物质文化公约[DB].2003.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http://www.ihchina.cn/main.jsp.

[2]保护非物质文化公约[DB].2003.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http://www.ihchina.cn/main.jsp.

[3]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DB].2005.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http://www.ihchina.cn/main.jsp.

[4]宋生贵.传承与超越——当代民族艺术之路[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36.

[5]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DB].2005.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http://www.ihchina.cn/main.jsp.

[6]保护非物质文化公约[DB].2003.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http://www.ihchina.cn/main.jsp.

[7]宋生贵.传承与超越——当代民族艺术之路.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