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后,应当公告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的有关信息;同时应当公开环评简本。在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后,应当公布验收结果,包括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受理情况、拟做出的验收意见和验收决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信息,包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受理情况、审查情况、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基本情况、业绩及人员信息。......
2023-11-23
(一)资质受理情况公开
环境保护部在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申请后向社会公开受理情况,征求公众意见。公开内容包括:
1.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所在地;
3.资质证书编号;
4.申请事项;
5.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二)资质审查情况公开
环境保护部在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前向社会公开审查情况,征求申请人和公众意见。公开内容包括:
1.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所在地;
3.资质证书编号;
4.申请事项及相关业绩和人员情况;
5.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基本情况;(www.chuimin.cn)
6.审查意见;
7.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三)作出批准资质决定公开
环境保护部作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决定后向社会公开审批情况。公开内容包括:
1.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
2.资质证书编号;
3.批准的事项及内容;
4.领证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及相关事项。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人员管理信息公开
公开内容包括:
1.环境保护部对违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人员的处理信息;
2.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年度考核结果;
3.环境保护部发布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人员信息,内容包括:机构名称、所在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机构基本情况、资质证书编号、评价范围、资质有效期;专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姓名、职业资格证书编号、类别、有效期)、岗位证书持有人员(姓名、岗位证书编号);机构及人员诚信信息。
有关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理论与实践的文章
在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后,应当公告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的有关信息;同时应当公开环评简本。在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后,应当公布验收结果,包括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受理情况、拟做出的验收意见和验收决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信息,包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受理情况、审查情况、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基本情况、业绩及人员信息。......
2023-11-23
建设单位在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前,应依法主动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信息,并在提交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同时附删除的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内容及删除依据和理由说明报告。(三)作出审批决定公开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对建设项目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的审批决定后向社会公开审批情况,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
2023-11-23
拟验收不合格的项目1.项目名称;2.建设地点;3.建设单位;4.验收监测(调查)单位;5.项目概况;6.公众参与情况;7.验收不合格的原因;8.听证权利告知;9.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三)作出验收决定公开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对建设项目作出验收合格或验收不合格的审批决定后向社会公开审批情况,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
2023-11-23
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有效性与其掌握的信息密切相关,要提升公众参与的广度和深度,离不开政府信息的充分、及时、动态和连续公开。可见,重大行政决策的信息公布与行政决定的信息公开存在重要的差异,即单纯公布决策结果并不足以实现有效的信息交流和利益协商。从一定程度上讲,与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的信息公开应当是现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2.0+版本,是从“单向”走向“双向”,从“公布”走向“交流”。......
2023-07-31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下列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核设施、绝密工程等特殊性质的建设项目;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由国务院审批的或者由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实行审批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前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报批手续。环评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建设项目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2023-11-23
腾格里工业园位于阿拉善左旗,腾格里沙漠东南缘。牧民的担忧不无道理,腾格里工业园过去的作为就是明证。12日之后,牧民收到来自内蒙古环保厅和阿拉善左旗环保局的信息公开答复。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2023-11-23
颁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目的在于预防和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引起的危害,规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保障公众生命安全、环境安全和财产安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第六章“信息公开”规定了政府和企业各自的责任。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职责范围内向社会公开有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的规定和要求,以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等环境信息。......
2023-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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