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下列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核设施、绝密工程等特殊性质的建设项目;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由国务院审批的或者由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实行审批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前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报批手续。环评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建设项目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2023-11-2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项目的审批信息公开按下面要求执行,环境影响登记表项目的审批信息公开由地方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一)受理审批情况公开
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后向社会公开受理情况,征求公众意见。公开内容包括:
1.项目名称;
2.建设地点;
3.建设单位;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5.受理日期;
6.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内容外);
7.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在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前,应依法主动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信息,并在提交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同时附删除的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内容及删除依据和理由说明报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时,应对说明报告进行审核,依法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信息。
(二)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对建设项目做出审批意见前,向社会公开拟做出的批准和不予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意见,并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听证权利。公开内容包括: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1.项目名称;
2.建设地点;
3.建设单位;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5.项目概况;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www.chuimin.cn)
7.公众参与情况;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9.听证权利告知;
10.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拟不予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项目
1.项目名称;
2.建设地点;
3.建设单位;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5.项目概况;
6.公众参与情况;
7.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8.听证权利告知;
9.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三)作出审批决定公开
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对建设项目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的审批决定后向社会公开审批情况,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公开内容包括:
1.文件名称、文号、时间及全文;
2.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3.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有关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理论与实践的文章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下列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核设施、绝密工程等特殊性质的建设项目;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由国务院审批的或者由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实行审批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前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报批手续。环评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建设项目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2023-11-23
(二)资质审查情况公开环境保护部在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前向社会公开审查情况,征求申请人和公众意见。公开内容包括:1.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2.资质证书编号;3.批准的事项及内容;4.领证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及相关事项。......
2023-11-23
在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后,应当公告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的有关信息;同时应当公开环评简本。在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后,应当公布验收结果,包括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受理情况、拟做出的验收意见和验收决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信息,包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受理情况、审查情况、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基本情况、业绩及人员信息。......
2023-11-23
拟验收不合格的项目1.项目名称;2.建设地点;3.建设单位;4.验收监测(调查)单位;5.项目概况;6.公众参与情况;7.验收不合格的原因;8.听证权利告知;9.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三)作出验收决定公开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对建设项目作出验收合格或验收不合格的审批决定后向社会公开审批情况,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
2023-11-23
专项规划的编制机关在报批规划草案时,应当将环境影响报告书一并附送审批机关审查;未附送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机关不予审批。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审批的专项规划,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办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2023-11-23
腾格里工业园位于阿拉善左旗,腾格里沙漠东南缘。牧民的担忧不无道理,腾格里工业园过去的作为就是明证。12日之后,牧民收到来自内蒙古环保厅和阿拉善左旗环保局的信息公开答复。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2023-11-23
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包括政府和企业两大类,公开范围也分成两大类。环保部门发布政府环境信息时要遵守保密原则,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批准的,未经批准不得发布。对上述环境信息,企业不得以保守商业秘密为借口拒绝公开,并且应当在环保部门公布名单后30日内,在所在地主要媒体上公布其环境信息,并将向社会公开的环境信息报所在地环保部门备案。环保部门有权对企业公布的环境信息进行核查。......
2023-11-23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