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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农架机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实践

【摘要】:7月11日,自然大学以电子邮件形式申请公开神农架机场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8月30日,森林保护志愿者向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环保部依法公开神农架机场项目环评报告,法院说明:①环保部回复表示事关“第三方权益”“需征求建设单位”意见,不代表“拒绝公开”。9月9日,自然大学向环保部邮寄行政复议申请书,要求提供神农架机场环评信息。

2013年6月14日,《武汉晚报》的一则新闻引起了全国广泛关注:《神农架削平5个山峰 填平数百个溶洞——原始森林山顶打造华中最高机场》。该文主要表现了建设机场的艰辛,但项目对全球中纬度地区唯一一块保存完好的原始林区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却成为公众的关注点。神农架林区对外宣传办公室负责人表示,这一项目经过严格环评,但是在公开渠道,环评报告简本和全本都无法查到。仅有湖北省环保厅的两篇文章能让人窥见该项目的蛛丝马迹:2009年5月7日《神农架机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专家评审》,以及2009年7月12日《神农架民用机场环境影响报告书获环保部批复》。

为了揭开神农架机场的神秘面纱,2013年6月17日起,自然大学森林保护志愿者第一次申请神农架机场环评信息公开。

7月11日,自然大学以电子邮件形式申请公开神农架机场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7月22日,环保部确认7月12日收到申请。

7月26日,环保部通过电子邮件回复:“其公开事宜涉及第三方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我部将征求建设单位意见后,再予以回复。”

然而1个多月过去了,环保部仍然没有回复。8月30日,森林保护志愿者向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环保部依法公开神农架机场项目环评报告,法院说明:①环保部回复表示事关“第三方权益”“需征求建设单位”意见,不代表“拒绝公开”。②目前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征求第三方意见之回复期限。③本案仍处于程序中事宜,不予立案。志愿者表示“唯法官表示愿协调被告尽快回复”。(www.chuimin.cn)

9月5日,环保部行政复议处的办事人员回复,需正式发文“行政复议书”、备妥文件邮寄给环保部,审查会有2个月时间。

9月9日,自然大学向环保部邮寄行政复议申请书,要求提供神农架机场环评信息。理由是:①机场是政府项目,环保部称“其公开事宜涉及第三方权益”与事实不符。②即便征求第三方意见,1个月时间也应足够。③政府信息若有不应公开部分,应区分处理。

目前环评全本并不在主动公开范围内,而是依申请公开,因此,环保部门可能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三条中“行政机关认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为由,征求第三方意见;而征求意见的时间理论上没有期限,而且不计入15个工作日的回复期限内。但是,根据环保部2012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环评简本、环评批复都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理论上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的范围。在环评报告公开后,若环评报告有问题,环保组织可以要求环保部撤销环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