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要求对本辖区的县级人民政府编制的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上述专项规划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划审批机关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以及审查意见不予采纳的,应当逐项就不予采纳的理由做出书面说明,并存档备查。......
2023-11-23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环评公众参与的方式主要有:调查公众意见、咨询专家意见、座谈会、论证会和听证会。其中座谈会和论证会的程序类似;现行规范对听证会的规定最为详细。公众参与一般在环评报告书编制阶段由建设单位或评价机构进行;但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在受理环评报告书后,如果发现公众意见较大,可以再次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调查公众意见应当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过程中完成。
选取公众时,应当综合考虑地域、职业、专业知识背景、表达能力、受影响程度等因素,合理选择被征求意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必须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采取问卷调查方式征求公众意见的,调查内容的设计应当简单、通俗、明确、易懂,避免设计可能对公众产生明显诱导的问题。
问卷的发放范围应当与建设项目的影响范围相一致。问卷的发放数量应当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社会关注程度、组织公众参与所需要的人力和物力资源以及其他相关因素确定。
咨询专家意见的,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接受咨询的专家个人和单位应当对咨询事项提出明确意见,并以书面形式回复。对书面回复意见,个人应当签署姓名,单位应当加盖公章。
集体咨询专家时,有不同意见的,接受咨询的单位应当在咨询回复中载明。
采取座谈会或者论证会的,应当根据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环境因素和评价因子等相关情况,合理确定座谈会或者论证会的主要议题。
应当在座谈会或者论证会召开的前7日内,将座谈会或者论证会的时间、地点、主要议题等事项,书面通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座谈会或者论证会结束后5日内,根据现场会议记录整理制作座谈会会议纪要或者论证结论,并存档备查。会议纪要或者论证结论应当如实记载不同意见。
听证会是各种公众参与方式中,规定最为详细,组织最为正式的一种。《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至第三十二条对听证会组织方、会前通知方式和内容、参会代表的申请和遴选、会议人员配置和人数(主持人、记录员、参会代表、旁听人、新闻单位)、参会者纪律、听证会程序、笔录内容和程序等,做出了详细规定。(www.chuimin.cn)
听证会前期准备包括:
决定举行听证会征求公众意见的,应当在举行听证会的10日前,在可能影响范围内以公众可知悉的方式,公告听证会的时间、地点、听证事项和报名办法。
希望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听证会公告的要求和方式提出申请,并同时提出自己所持意见的要点。新闻单位采访听证会,应当事先向听证会组织者申请。
在申请人中遴选参会代表(代表人数一般不得少于15人),并在举行听证会的5日前通知已选定的参会代表。
听证会必须公开举行,准予旁听听证会的人数及人选由听证会组织者根据报名人数和报名顺序确定,人数一般不得少于15人。
听证会组织者举行听证会,设听证会主持人1名,记录员1名。
听证会进行过程如下:听证会主持人宣布听证事项和听证会纪律,介绍听证会参加人;建设单位的代表对建设项目概况做介绍和说明;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代表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做说明;听证会公众代表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问题和意见;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代表对公众代表提出的问题和意见进行解释和说明;听证会公众代表和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代表进行辩论;听证会公众代表做最后陈述;主持人宣布听证结果。
听证会后期总结中听证会组织者对听证会应当制作笔录,听证笔录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听证会主要议题;听证会主持人和记录人员的姓名、职务;听证参加人的基本情况;听证时间、地点;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代表对环境影响报告书所做的概要说明;听证会公众代表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代表对听证会公众代表就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问题和意见所做的解释和说明;听证会主持人对听证活动中有关事项的处理情况;听证会主持人认为应制作笔录的其他事项。
听证结束后,听证笔录应当交由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审核并签字。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字的,应当记入听证笔录。
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决定举行听证会的,适用《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的规定。《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未做规定的,适用本办法有关听证会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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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要求对本辖区的县级人民政府编制的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上述专项规划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划审批机关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以及审查意见不予采纳的,应当逐项就不予采纳的理由做出书面说明,并存档备查。......
2023-11-2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编制需要经过以下流程:评价单位接受委托后,研究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等文件,并通过初步现场踏勘、走访相关政府部门来筛选评价因子、环境敏感点。涉及水土保持的建设项目,还必须有经过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对于存在事故风险的建设项目,特别是在原料生产,产品储存、运输中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还必须有环境风险的内容。......
2023-11-23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五条明确规定了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权利。建设项目环评流程见图1-2。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
2023-11-23
公众评审团可以在这一程序中更好地了解整个案情和各方的意见,对于有效地处理利益纠纷和价值判断争议,具有良性的促进作用。因为如果公众评审团的集体决议意见与环保局执法人员的初审意见不相符合,环保局案件审核委员会在对案件的审查过程中,有可能修正或推翻此决定执法人员的初审意见。......
2023-11-23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中的“救济”,是指在公众参与过程中,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自身权利受到侵害时,要求侵害方停止侵害,依法履行义务的活动,是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活动。公众参与中的非法律救济,通过法律程序之外的其他程序进行救济。......
2023-11-23
由于公众参与领域的广泛性,参与主体具有多样性,在不同领域中对参与主体的表述也不相同。居民,是公众参与的重要主体,甚至可以说是最重要的主体。所涉公众指正在受或可能受环境决策影响或在环境决策中有自己利益的公众。......
2023-11-23
规划环境影响的跟踪评价具体包括以下程序: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规划实施后,规划编制机关应当及时组织规划环境影响的跟踪评价,将评价结果报告规划审批机关,并通报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发现规划实施过程中产生重大不良环境影响的,应当及时进行核查。规划实施区域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总量控制指标的,应当暂停审批该规划实施区域内新增该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2023-11-23
(《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已于2015年7月2日由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第一条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畅通参与渠道,促进环境保护公众参与依法有序发展,根据《环境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八条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听证的事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2023-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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