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中的“救济”,是指在公众参与过程中,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自身权利受到侵害时,要求侵害方停止侵害,依法履行义务的活动,是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活动。公众参与中的非法律救济,通过法律程序之外的其他程序进行救济。......
2023-11-23
环境影响评价首先是一种技术方法:对人类的生产或生活行为(如政策、规划、项目建设等)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在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和调查的基础上,运用模型计算、类比分析等技术手段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和减缓不良环境影响措施的技术方法。同时,环境影响评价也是由我国法律规定的一种制度:一旦被法律所确立,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内容和申报程序,就成为有约束力的管理制度,即“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2003年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下简称《环评法》)第二条对“环境影响评价”的定义为:本法所称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
按照评价对象,环境影响评价可以分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按照环境要素,环境影响评价可以分为: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噪声环境影响评价、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按照评价专题,环境影响评价可以分为:人群健康评价、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分析、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环境风险评价。(www.chuimin.cn)
按照时间顺序,环境影响评价可以分为: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环境影响预测评价、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
《环评法》首次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化,使之成为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并列的章节;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都属于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由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以及相关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都是行政许可行为,因此可以适用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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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3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要求对本辖区的县级人民政府编制的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上述专项规划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划审批机关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以及审查意见不予采纳的,应当逐项就不予采纳的理由做出书面说明,并存档备查。......
2023-11-2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编制需要经过以下流程:评价单位接受委托后,研究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等文件,并通过初步现场踏勘、走访相关政府部门来筛选评价因子、环境敏感点。涉及水土保持的建设项目,还必须有经过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对于存在事故风险的建设项目,特别是在原料生产,产品储存、运输中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还必须有环境风险的内容。......
2023-11-23
合同的效力,又名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指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约束当事人各方乃至第三人的强制力。在合同一方当事人违约时,相对方可请求对方强制承担继续履行等违约责任,这不同于基于名声、名誉等道德的约束。合同对第三人的效力,一般情况下,表现为已知合同存在的第三人不得故意侵害合同当事人基于合同的债权;在合同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或代位权时对第三人的效力,在涉他合同中包括向第三人履行或者由第三人履行的效力。......
2023-08-1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五条明确规定了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权利。建设项目环评流程见图1-2。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
2023-11-23
规划环境影响的跟踪评价具体包括以下程序: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规划实施后,规划编制机关应当及时组织规划环境影响的跟踪评价,将评价结果报告规划审批机关,并通报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发现规划实施过程中产生重大不良环境影响的,应当及时进行核查。规划实施区域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总量控制指标的,应当暂停审批该规划实施区域内新增该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2023-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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