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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展示与现状分析

【摘要】:广西生态环境厅公布的《2019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显示,2019年,在蓝天保卫战中,广西进一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坚决淘汰铁合金、工业硅等落后产能,推进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工程。降水pH年均值和酸雨出现频率分别达到有史以来的最大值和最小值,分别为5.31和30%,同时,二氧化硫年、日平均浓度首次达到国家空气环境质量三级标准。

1.大气环境

大气是自然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人类生存息息相关。目前在广西,大气仍受到一些污染,源头主要来自工业污染、生活污染、交通污染等,主要污染物有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可入肺颗粒物(PM2.5)、臭氧(O3)、一氧化碳(CO)。二氧化硫是无色气体,有刺激性气味。吸入的二氧化硫,主要影响呼吸道,在上呼吸道很快与水分接触,形成有强刺激作用的三氧化硫,可使呼吸系统功能受损,加重已有的呼吸系统疾病,产生一系列的症状,如气喘、气促、咳嗽等。二氧化氮是氮氧化合物的一种,在大气中浓度较高。吸入二氧化氮会对肺组织产生强烈的刺激和腐蚀作用,从而引起肺水肿。颗粒物是烟尘、粉尘的总称。由于颗粒物可以附着有毒金属、致癌物质和致病细菌等,因此其危害更大。空气中的颗粒物又可分为总悬浮颗粒物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可入肺颗粒物(PM2.5)、降尘等。其中,可入肺颗粒物,能随人体呼吸作用深入肺部,产生毒害作用。

总悬浮颗粒物,指用标准大容量颗粒采集器在滤膜上收集到的颗粒物的总质量,表示为TSP,是英文total suspended particulate的缩写,其粒径小于100微米。

可吸入颗粒物(inhalable particulate matter,IPM),有时也称inhalable particle(简称IP),其粒径小于10微米。可表示为PM10(飘尘),易被鼻和嘴吸入。

粒径小于2.5微米的颗粒物,可表示为PM2.5,因沉积于肺泡内,所以称可入肺颗粒物或细颗粒物。PM2.5表示每立方米空气中这种颗粒的含量,这个值越高,代表空气污染越严重。

目前,国家通过公共信息平台,提供各大城市监测点的空气质量指数(含数值、质量等级),以及PM2.5和主要污染物的实时数据查询。

广西生态环境厅公布的《2019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显示,2019年,在蓝天保卫战中,广西进一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坚决淘汰铁合金、工业硅等落后产能,推进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工程。深化工业炉窑污染治理,完成钢铁、汽车生产等行业领域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控系统建设试点;持续开展道路扬尘、建筑工地、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加大农作物秸秆禁烧范围和力度。

2019年,广西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1.7%,比2018年上升0.2个百分点,其中,14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范围为84.4%~97.8%,比2018年变化-2.8~3.3个百分点。14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范围为3.31~4.17,全区平均值为3.76,比2018年上升0.02。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前三位的依次是河池、北海和防城港。

2019年,14个城市环境空气二氧化硫(SO2)年平均浓度范围为每立方米7~21微克,全区年平均浓度值为12微克/立方米,比2018年下降7.7%。SO2年平均达标(二级即60微克/立方米)城市比例为100%。14个城市环境空气二氧化氮(NO2)年平均浓度范围为每立方米15~32微克,全区年平均浓度值为22微克/立方米,与2018年持平。NO2年平均达标(二级即40微/克立方米)城市比例为100%。14个城市环境空气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平均浓度范围为每立方米49~62微克,全区年平均浓度值为56微克/立方米,比2018年下降1.8%。PM10年平均达标(二级即70微克/立方米)城市比例为100%。14个城市环境空气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范围为每立方米28~38微克,全区年平均浓度值为34微克/立方米,比2018年下降2.9%。PM2.5年平均达标(二级即35微克/立方米)城市比例为100%。14个城市环境空气一氧化碳(CO)年平均浓度范围为每立方米1.2~1.7毫克,全区年平均浓度值1.4毫克/立方米,与2018年持平。CO年平均达标(二级即4毫克/立方米)城市比例为100%。14个城市环境空气臭氧(O3)年平均浓度范围每立方米114~157微克,全区年平均浓度值为140微克/立方米,比2018年上升9.4%。O3年平均达标(二级即160微克/立方米)城市比例为100%。

据柳州市环保部门提供的资料,20世纪70年代末,柳州市已经发现酸雨现象。到八九十年代,酸雨成了柳州的“常客”。从1985年到1995年,柳州市酸雨频率高达98.5%,一度被列为国家四大酸雨区之一。1996年,柳州市区酸雨污染仍较严重,全市降水pH年均值4.61(降水pH值小于5.6即为酸雨);酸雨频率54.4%,与1995年相比下降了30.7%。1999年,柳州市区酸雨污染得到进一步控制,降水pH年均值5.17;酸雨频率31.0%,较1998年的44.4%降低了13.4%。2000年,柳州市酸雨污染治理取得历史性突破。降水pH年均值和酸雨出现频率分别达到有史以来的最大值和最小值,分别为5.31和30%,同时,二氧化硫年、日平均浓度首次达到国家空气环境质量三级标准。2003年,柳州市酸雨污染明显好转,降水pH年均值由2002年的5.4上升到5.66;酸雨频率由2002年的19.4%下降到15%。柳州基本摆脱了酸雨的困扰。国家领导人称赞柳州“山清水秀地干净”。

2.水环境

水是一切生命的源泉,被称为工业的血液、农业的命脉、水电事业的动力,是不可替代的自然资源。但未经处理的工业废水、生活污水以及各种废弃物排向水体,导致水质恶化,造成了水体污染。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和氨氮。

2019年,在碧水保卫战中,广西全面建立强化五级河长制、湖长制,推进江河湖库“清四乱”专项行动,河湖治理加速由“治病”向“治根”转变。统筹推进漓江、南流江、九洲江、钦江等重点流域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工程,印发农村生活污染、城镇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具体指导意见。持续推进黑臭水体治理,南宁、桂林、贺州3市成为全国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2019年年底全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96.3%,县城污水处理率达93.9%。强化海洋环境污染防治,持续开展入海排污口清理整治工作,编制《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将养殖水域按要求划分为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合理布局和优化海水养殖活动。

2019年,97个国家及自治区级地表水水质监测断面的水质优良比例(Ⅰ~Ⅲ类水质)为92.8%,其中,国家考核的2个地表水水质监测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6.2%,丧失使用功能(劣于Ⅴ类)水体断面比例为零,排名全国第三(Ⅰ类、Ⅱ类适用于各种用途;Ⅲ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及工、农业用水;Ⅳ类除适用于农业和部分工业用水外,适当处理后可作生活饮用水;Ⅴ类不宜饮用。)。辖区内珠江水系与长江水系水质状况总体均为优;独流入海水系水质状况总体为轻度污染,独流入海水系中的钦江、南流江、九洲江和西门江年均水质为轻度污染,其余河流年均水质为优良。生态环境部公布的2019年全国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状况排名中,全区有9个城市进入前30名,其中来宾(第1名)、柳州(第2名)、桂林(第4名)、河池(第6名)、贺州(第7名)、梧州(第9名)6个城市进入前10名。

2019年,广西开展监测的30多座重点水库中,除武思江水库外,其他水库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标准,其中,龙滩、苏烟等水库水质为Ⅰ类;百色、茶山、澄碧河、达开、大化、大埔、浮石、龟石、合面狮、合浦、红花、拉浪、老山、灵东、六陈、龙潭、龙须河、罗田、那板、牛尾岭、启文河、土桥、屯六、小江、岩滩等水库水质为Ⅱ类;赤水、凤亭河、大王滩、洪潮江、平班、平龙、青狮潭、天生桥、西津等水库水质为Ⅲ类;武思江水库水质为Ⅳ类,主要超标项目为总磷。

此外,2019年,国家考核的广西38个地级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比例为97.4%。

3.声环境(www.chuimin.cn)

广西城市受噪声污染现象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噪声主要有:工业噪声,即机器设备运转或工艺操作过程中所产生的噪声;交通噪声,包括各类运输工具发出的噪声;建筑工地施工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如鞭炮声、集贸喧哗声等。

2019年,广西城市区域昼间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14个城市区域昼间声环境质量等级为“较好”的城市占71.4%,等级为“一般”的城市占28.6%,无等级“较差”“差”的城市。与2018年相比,全区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等级为“较好”的城市占比上升14.3个百分点,等级为“一般”的城市占比下降14.3个百分点。其中,南宁、玉林、百色、贺州质量等级由“一般”变成“较好”,钦州、崇左质量等级由“较好”变成“一般”,其余城市等级不变。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整体状况与2018年相比有进一步改善。14个城市道路交通昼间声环境质量等级为“好”的城市占78.6%,等级为“较好”的城市占21.4%,无等级“一般”“较差”“差”的城市。与2018年相比,全区城市道路交通昼间声环境质量等级为“好”的城市上升7.2个百分点,等级为“较好”的城市下降7.2个百分点。其中,玉林、百色的质量等级由“较好”变成“好”,贵港质量等级由“好”变成“较好”,其余城市声环境质量等级不变。

由于噪声影响人体的健康,或损伤听力,或诱发疾病,干扰日常生活,影响人们睡眠、工作、学习,甚至引起意外事故发生,毁坏建筑,所以控制噪声成了城市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例如,市区机动车喇叭禁鸣,中、高考期间噪声特别管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等,就是防治噪声污染的重要举措。

4.水土流失、石漠化、地质灾害及对策

土地是人类的母亲,她为人类提供衣食住行用的原料,也给人类提供活动的场所,但由于人类不合理的垦殖利用,全球水土流失严重。在广西,由于无序的采矿挖沙、采石取土,盲目毁林增地、伐树掘根等,破坏了自然地貌植被,水土流失问题受到人们关注。水土流失在全区范围均有分布,以桂西北石灰岩地区和桂东南花岗岩地区较为严重。据2013年全国第一次水利普查公报结果显示,广西水土流失面积为5.05万平方千米(2011年),占土地总面积的21.3%,是水土流失较严重省份。2018年,广西水土流失面积为3.93万平方千米,与2011年相比,广西水土流失面积减少了1.12万平方千米,约占广西行政区面积的16.5%。水土流失类型主要为水力侵蚀,部分地区有重力侵蚀和泥石流,沿海地区有少面积的风蚀,在桂东南花岗岩地区还存在危害严重的水土流失形式——崩岗。水土流失强度大都为轻度侵蚀,轻度侵蚀面积占水土流失总面积的60.56%,中度以上侵蚀面积占到29.44%,其中,剧烈侵蚀面积为2 395.90平方千米,占水土流失总面积的6.09%,大量的生产建设活动是广西剧烈侵蚀发生的主要原因。2018年水土流失状况明显好转,充分体现了十八大以来广西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的巨大成效。这与长期以来广西水土保持工作坚持保护优先、防治结合的基本方略有关。

由于水土流失和过度开垦,以及植被遭破坏,广西岩溶地区石漠化问题令人担忧。石漠化是石质荒漠化的简称,是岩溶地区土地退化的极端形式,表现为山地土壤消失,基岩裸露或砂砾堆积等现象。由于石漠化地区岩石风化成一厘米土层需要几百年的时间,一旦丧失,难以恢复,因此石漠化又被称为地球的癌症。我国是世界上石漠化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广西又是国内八个石漠化严重的地区之一。根据统计数据,2005年,广西石漠化土地约237.91万公顷,10个市76个县(市、区)均有分布,涉及人口1 200多万人,约占广西总人口的25%。由于生态环境持续恶劣,这些地区缺水、缺土、缺粮、缺柴、缺钱。石漠化已成为广西灾害之源、贫困之根,是广西生态环境建设最难啃的“骨头”,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绊脚石”。因此,解决广西石漠化生态问题刻不容缓。

自2008年国家启动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历届领导多方实地调研,对症下药。林业部门尊重规律,勇于探索,逐步形成并广泛推广石漠化综合治理“六字诀”——“封”(封山育林)、“造”(造林种草)、“退”(退耕还林)、“管”(林草管护)、“沼”(沼气建设)、“补”(生态补偿)。至2011年,石漠化土地约192.21万公顷,较2005年(237.9万公顷)减少了45.7万公顷。2018年发布的监测结果显示,2016年石漠化土地约153.29万公顷,与2005年首次发布的数字相比,广西石漠化面积累计净减少84多万公顷,石漠化治理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石漠化土地面积减少率位居全国第一。这是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将石漠化治理作为生态建设的重要考核指标,采取综合措施,加大资金投入的结果。

2019年,广西植被生态质量和植被生态改善程度均居全国前列,植被生态质量状态为正常、较好和好的区域占全区总面积的98.3%,比2018年上升0.7个百分点,为2000年以来的最好水平,“广西生态优势金不换”这张名片越来越亮。桂东大桂山、大瑶山,桂南十万大山,桂西北凤凰山、都阳山等区域植被生态质量最好;桂东北、桂中等区域植被生态质量稍差。14个设区市中,百色、河池、防城港植被生态质量位居前三;钦州、南宁、来宾植被生态改善程度位居前三。

5.地质灾害

2019年,全区共发生地质灾害386起,其中,滑坡195起,崩塌133起,泥石流18起,地面塌陷40起。灾害造成27人死亡,1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达13 254.86万元。与2018年相比,灾害发生数增加256起,死亡人数增加17人,受伤人数增加6人,直接经济损失增加11 075.99万元。强降雨是突发性地质灾害最主要的诱发因素。

总之,生态环境的治理,关系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人身安全,必须采取综合治理措施才有出路。首先,要依法依规对各种导致水土流失、石漠化的行为进行制止。其次,通过各种途径,恢复良好的生态环境,这是根治之本。继续强化封山育林,做好人工造林,退耕还林、还草、还竹、还药,砌墙保土,推广沼气,建地头水渠等,把森林植被覆盖恢复起来。最后,将发展石山生态和发展经济结合起来,既重视生态效益,也要考虑经济效益。如巴马一些地方在山脚至山腰种竹子和任豆树,房前屋后、山边地角种香椿、桃李,乱石旮旯种植剑麻;百色市石山区,种植肥牛树、核桃,种金银花,地头水渠周围种竹子和果木等,获得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的良好效果。

6.垃圾分类与环境保护

人类在利用地球上的自然资源的同时也排放出大量的污染物,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的破坏,使地球变成一个“垃圾球”。为了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地球,让我们的家园更加美丽,人们必须分类回收垃圾。

我国明确指出要实行垃圾分类。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关系节约使用资源,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要加强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的覆盖范围。

2019年7月1日,上海市实行了史上最严格的垃圾分类制度。广西首府南宁市等地级市,也开始落实垃圾分类工作,最初把垃圾分为四大类,即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其他垃圾。后来又把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废纸、塑料、玻璃、金属、布料等)、有害垃圾(废电池、过期药物、废弃家用化学品、灯管、针剂、废胶片相底等)、厨余垃圾(剩余饭菜、果皮蛋壳、茶渣、盆栽落叶等)、其他垃圾(快餐盒、一次性筷子、烟头、砖瓦陶器碎片、渣土、用过的纸巾、纸尿裤等)。因此,我们要强化垃圾分类意识,树立垃圾分类从我做起的观念,践行可持续发展生活理念,把垃圾分类当成义不容辞的责任,自觉在工作、生活中学习、实行垃圾分类。

在广西横州市(旧为横县),早在2000年9月就正式启动垃圾分类实践。人们把生活垃圾分为了三类:可堆肥垃圾、不可堆肥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环卫站给每家发了两个不同颜色的桶,一个放剩饭剩菜等可堆肥垃圾,另一个放塑料袋、饮料瓶等不可堆肥垃圾。在时间上采取定点、定时投放和收运的方式。同时,对分不好垃圾的情况,环卫工、居委会工作人员、分类督查员轮番上阵教导;对屡教不改、拒收垃圾、乱丢乱倒等,电视对其进行曝光,依规重罚;对分得好的,每月会得到洗衣粉、肥皂、牙膏等小奖励。就这样,经过多年的努力,垃圾分类成了人们的一种习惯。如今的横州市,整个街道干净整洁,这让居民感到非常自豪和满足。横州市以坚实的事实和数据,告诉我们垃圾分类的实施在中国的城镇并非不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