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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巴农旅研究:存在问题、不足及原因分析

【摘要】:在中央、省、州的高度关注和强力推动下,四川省涉藏工作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但通过对标乡村振兴发展和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易地扶贫搬迁还有一些问题亟待解决。四川省涉藏工作地区采取“集中安置”搬迁的,主要是地域相对辽阔的若尔盖、红原和壤塘县,其余县(市)主要采取“分散安置”的搬迁方式,分散安置比例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在中央、省、州的高度关注和强力推动下,四川省涉藏工作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但通过对标乡村振兴发展和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易地扶贫搬迁还有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一)安置用地紧缺,集中搬迁选址困难

四川省涉藏工作地区地处高原地区,多数县(市)山高谷深、土地贫瘠是最大实际,加之土地呈现“碎片化”特点。调研组从某群众搬迁意愿较强的村了解到,该村范围内没有一片“成块”的土地面积超过60 m2,集中安置选址十分困难,多数地方集中安置需要跨乡镇协调土地,协调难度极大,且前期工作费用较高。四川省涉藏工作地区采取“集中安置”搬迁的,主要是地域相对辽阔的若尔盖、红原和壤塘县,其余县(市)主要采取“分散安置”的搬迁方式,分散安置比例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二)个别政策标准与搬迁户需求不相适应

根据调研组实地走访,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能够满足绝大多数搬迁群众需求,但结合涉藏工作地区实际,与部分搬迁户需要存在两个方面不适应的情况:根据搬迁政策要求,搬迁建房必须采取“砖混结构”或“框架结构”,但由于四川省涉藏工作地区地处川西北高原,年平均气温较低、昼夜温差较大,砖混和框架结构房屋冬季抗寒能力相对较差,因此多数县(市)海拔较高的搬迁户,更热衷于修建“石木结构”房屋。根据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要求,人均建房面积不超过25 m2,按照这一标准,对于1户1人方式安置的,又必须包含卫生间、厨房、卧室、客厅功能,这给建房设计带来了很大困难。2017年开始,全省取消了建设生产用房,但根据少数民族地方特殊生产生活习惯,圈舍和堆放柴火等燃料的地方是必不可少的,否则无法满足群众居住需求;四川省“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明确“按照一户一宅方式安置的,可以在宅基地预留续建空间,稳定脱贫后可自行扩建”。因未明确稳定脱贫时限,四川省涉藏工作地区各县(市)已脱贫搬迁户有部分已擅自进行了扩建,还有部分正在观望,扩建愿望迫切,严重影响了今后的督查验收工作。

(三)搬迁户新增人口无补助政策(www.chuimin.cn)

各县(市)搬迁计划一般在上一年年底申报确定,下一年实施搬迁人口数量和资金下达量,均按照上一年申报计划兑现补助并验收,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搬迁对象家庭成员自然增减现象时有发生,计划相应搬迁户数中的实际人数与原安排资金数和设计面积不一致,在补助金发放和验收时均按照“原审定计划”对待,搞“一刀切”,导致项目实施期间的新增人口不能享受补助政策,影响了搬迁积极性。某户2017年年底家中4人,被定为扶贫搬迁户,住房建设标准为100 m2,而2018年项目验收前此户又添1口人,变成了5口之家,但搬迁房面积及配套资金已经下达,造成新增的1人既不能增加住房面积,也不能享受资金补贴。

(四)产业支撑不足,持续增收乏力

搬迁户通过易地扶贫搬迁,将居住地从高半山、边远地区搬迁到安置地,但生产资料依然在原居住地,这让搬迁户不得不放弃赖以生存的土地,即使继续从事原有农耕生产,生产成本也将大幅增加;加之部分集中安置区域产业结构不优,经营主体带动能力不强,缺乏产业支撑,搬迁后难以实现就地就近就业,造成搬迁后缺乏收入增长点,持续增收困难。搬迁户在原住地有6亩耕地,按照种植传统农作物来计算,每亩年收入约2 000元,共计1.2万元,搬迁后,原住房已按政策要求拆除,无临时生产住所,每年农耕期间需在搬迁地和农田之间,至少往返12次,生产成本至少增加2 000元,原本不高的收益再次降低17%,且农户将在两地间疲于奔波。

(五)安置区域人员结构复杂,社会管理难度大

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后,使原本相隔较远、不相往来的群众,因搬迁集聚成为“邻里”,安置区人员结构较为复杂,受区域文化差异、风俗习惯不同等因素影响,加之部分“本地人”对外来入驻搬迁户心怀“优越感”,极易导致邻里之间因小事发生矛盾纠纷,增加了社会管理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