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河道管理:开发程度高,地区不平衡

河道管理:开发程度高,地区不平衡

【摘要】:河流开发利用程度较高,但地区间不平衡。淮河、海河、辽河三流域利用程度达50%~60%,长江流域为15%,西南地区诸河流域不到1%。人类活动影响较大,水工程控制程度较高,天然河流已改建为不同类型的人工河流,河流水质污染严重,开发利用程度在40%以上,甚至高达70%以上,例如淮河下游、海河中下游、黄河下游,以及一些内陆河流的中下游。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为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河流开发利用速度和规模空前。根据2006年《全国水利发展统计公报》,到2006年底我国已建有的大、中、小型水库85849座,总库容5842亿m3,江河湖海堤防总长达28.08万km,已建各类水闸41209座。

此外,开发利用河流的还有大量临河、跨河、穿河的建筑物、构筑物,这些建、构筑物类型众多,占用河道形式各异,主要有桥梁码头、管线、道路、取水、排污口等。据不完全统计,仅2002~2005年,除新疆、西藏自治区外,属于全国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机构审查权限内的涉河建设项目就达5155项。

河流开发利用程度较高,但地区间不平衡。淮河、海河、辽河三流域利用程度达50%~60%,长江流域为15%,西南地区诸河流域不到1%。在华北平原、辽河平原、甘肃省的河西走廊和其他省、自治区的一些地方,水资源的开发已呈现过度;在西南、东北的一些边境地区和经济不发达地区,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率很低,还有不同程度的开发利用空间。

我国河流的开发利用程度,大致可以分为三类:

第一类:完全或基本保持自然状态的河流。人类活动影响较小,基本上未建具有控制性的水工程,开发利用程度小于10%,例如雅鲁藏布江、怒江、黑龙江干流等边境河流。(www.chuimin.cn)

第二类:人工化与自然复合的河流。人类活动有一定影响,流域中建有一定控制能力的水工程,开发利用程度一般在10%~20%,有的甚至接近40%。这涵盖了我国的大多数河流,包括长江、珠江等。

第三类:人工化河流。人类活动影响较大,水工程控制程度较高,天然河流已改建为不同类型的人工河流,河流水质污染严重,开发利用程度在40%以上,甚至高达70%以上,例如淮河下游、海河中下游、黄河下游,以及一些内陆河流的中下游。

国际上普遍认为河流水资源的合理开发率是30%,极限开发率是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