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孟子学案:职业分工问题的启示

孟子学案:职业分工问题的启示

【摘要】:职业分工问题,于吾国古代实现最早,且为一般先哲所注意。孟子驳许行之言曰:百工之事,固不可耕且为也。孟子之政治论,就从他经济分工之主义而来,为什么要有治者和被治者的阶级呢?是因为要分工的缘故。孟子以许行既承认分工,就应该不反对劳心劳力的分别。孟子关于分工之理,又曰:子不通工易事,以羡补不足,则农有余粟,女有余布。孟子认定劳力与劳心,同是劳作,均为社会之所需。

职业分工问题,于吾国古代实现最早,且为一般先哲所注意。尤其是儒家起初最简单之分工,即士、农、工、商四种。嗣后经济政治社会愈发达,分工亦愈复杂矣。

孟子驳许行之言曰:

百工之事,固不可耕且为也。然则治天下,独可耕且为与?有大人之事,有小人之事。且一人之身,而百工之所为备,如必自为而后用之,是率天下而路也。故曰:“或劳心,或劳力。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治于人者食人,治人者食于人。”(《滕文公上》)

孟子之政治论,就从他经济分工之主义而来,为什么要有治者和被治者的阶级呢?是因为要分工的缘故。分工还有交易,方才见得分工的好处;交易要讲物的价格,就使以人工为本位。如果工多工少都不管他,就和分工的道理不对。强着工多的同工少的一样受报酬,人家总不甘心。孟子以许行既承认分工,就应该不反对劳心劳力的分别。既然计及布帛的长短、麻缕丝絮的轻重、五谷的多寡、屦的大小,有个“数”和“量”的分别,就应该计他的美恶精粗“质”的分别,还要晓得他何以相倍蓰相什百的缘故。有这许多分别,交易的事,当然不能照许行说得那样简单了。

孟子关于分工之理,又曰:

子不通工易事,以羡补不足,则农有余粟,女有余布。子如通之,则梓匠轮舆,皆得食于子。于此有人焉,入则孝,出则悌,守先王之道,以待后之学者,而不得食于子,子何尊梓匠轮舆而轻为仁义者哉?……有人于此,毁瓦画墁,其志将以求食也,则子食之乎?曰:否。曰:然则子非食志也,食功也。(《滕文公下》)(www.chuimin.cn)

君子居是国也,其君用之,则安富尊荣。其子弟从之,则孝悌忠信。不素餐兮,孰大于是?(《尽心上》)

陶以寡,且不可以为国,况无君子乎?(《告子下》)

无君子莫治野人,无野人莫养君子。(《滕文公上》)

陈相引许行之主张,伸说其无政府之理,孟子驳之,从经济贸易上,证有政府之理。

孟子对于生产之主张,与鲁意布兰(Louis Blanc)之主各尽所能略同,唯对于分配之法,则与圣西门(Saint Simon)认禀性上智愚能否之不齐,比例各人之劳动以分配之主义相近。孟子认定劳力与劳心,同是劳作,均为社会之所需。劳力是肉体上之劳作,劳心是精神上劳作,皆是生产之分工。劳力之人,社会固赖之而有生活;而劳心之人,如学者、思想家、美术家、音乐家,则社会赖之而有发达,有进化,有精神之娱乐。此经济学之所以分出一种无形财货之生产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