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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学案:非战主义与保民政策

【摘要】:盖两军相持,服役行伍,身试锋镝者,人民也。是则人民之独蒙其害,势所必然。窃以吾国战国时,正与此类。故孟子倡非战论颇为急烈。孟子目睹周朝人民,非直接受服兵之痛苦,即间接受其因兵争而起之死亡丧乱流离转徙等惨祸。由此可见孟子之非战主义为施行其保民政策之唯一方法也。孟子主非战,原因在保民,但遇必要时,亦得而战。故孟子之非战,只限于不行仁政之方面。

孟子最恶战,如曰:

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此所谓率土地而食人肉。(《离娄上》)

凶年饥岁,君之民,老弱转乎沟壑,壮者散而之四方者,几千人矣。(《梁惠王下》)

今也不然:师行而粮食,饥者弗食,劳者弗息。睊睊胥谗,民乃作慝。方命虐民。饮食若流。流连荒亡,为诸侯忧。(《梁惠王下》)

此类语句,在《孟子》书中甚多,不能尽举。

凡国家多事,兵争无已,则人民之受其害,必深且剧,此古今中外之通例也。盖两军相持,服役行伍,身试锋镝者,人民也。负担税款者,亦人民也。是则人民之独蒙其害,势所必然。设又为专制之国,而遇强暴之君,则其为害,更有难言者。国家无事,强暴之君固已横征厚敛,朘削民膏;一遇军兴,国用愈大,安有不御民而取之者乎?窃以吾国战国时,正与此类。故孟子倡非战论颇为急烈。如曰:

善战者服上刑。(《离娄上》)

春秋无义战。(《尽心上》)

夫人必自侮,然后人侮之。家必自毁,然后人毁之。国必自伐,然后人伐之。(《离娄上》)

五霸者,三王之罪人也。今之诸侯,五霸之罪人也。今之大夫,今之诸侯之罪人也。(《告子下》)(www.chuimin.cn)

盖非战即孟子保民政策之实际应用。孟子目睹周朝人民,非直接受服兵之痛苦,即间接受其因兵争而起之死亡丧乱流离转徙等惨祸。当时诸侯皆将所有之百姓,作为争权夺利之工具,故为孟子所痛恨也。

陈澧云:

孟子最恶战。曰:“民贼。”曰:“殃民。”曰:“糜烂其民。”曰:“大罪。”曰:“罪不容于死。”曰:“服上刑。”曰:“战胜然且不可。”曰:“焉用战。”然如何而可以不战乎?曰:“国家闲暇,及是时明其政刑,虽大国必畏之矣。”“省刑罚,薄税敛,深耕易耨,壮者以暇日修其孝悌忠信,入以事其父兄,出以事其长上,可使制挺以挞秦楚之坚甲利兵矣。”(《东塾读书记》)

由此可见孟子之非战主义为施行其保民政策之唯一方法也。

孟子主非战,原因在保民,但遇必要时(如暴君施行不仁之政,则须救民于水火),亦得而战。故孟子之非战,只限于不行仁政之方面。如曰:

取之而燕民悦,则取之;古之人有行之者,武王是也。取之而燕民不悦,则勿取;古之人有行之者,文王是也。以万乘之国,伐万乘之国,簟食壶浆,以迎王师,岂有他哉?避水火也。如水益深,如火益热,亦运而已矣。(《梁惠王下》)

如此攻伐,必先征求该国民意,谓之为民而战亦无不可。又曰:

汤一征,自葛始。天下信之。东面而征,西夷怨。南面而征,北狄怨。曰:“奚为后我?”民望之,若大旱之望云霓也。归市者不止,耕者不变。诛其君而吊其民,若时雨降。民大悦。(《梁惠王下》)

如此攻伐,其目的仅救民于水火之中,无他图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