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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学案:非功利主义及乐利主义

【摘要】:第一项功利主义之由来孟子政治哲学中最大价值,在排斥功利主义。功利主义之弊,贤人亦多论及之。第二项孟子之非功利主义孟子排斥功利主义,其书之第一篇,即在与梁惠王之问答:孟子见梁惠王。及近十余年,泰西功利主义派哲学输入,浮薄者或曲解其说以自便。近人赞美孟子之非功利主义者,厥唯梁任公。第三项乐利主义孟子政治学说,一面反对功利主义,一面主张乐利主义,亦曾将义利两字分得甚严。

第一项 功利主义之由来

孟子政治哲学中最大价值,在排斥功利主义。然功利主义在春秋战国时代,甚形发达。上至君臣,下至庶人,亦莫不趋于利之一途。人既自私自利,则廉耻涣散,道德沦亡。是以国与国争,人与人斗,而其共同点,不外为“利”之一字而已。功利主义之弊,贤人亦多论及之。如孔子有“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之言。然《易传》言“利者义之和”,言“以美利利天下”,《大学》言“乐其乐而利其利”,并未尝绝对地以“利”字为含有恶属性。至孟子乃公然排斥之。

第二项 孟子之非功利主义

孟子排斥功利主义,其书之第一篇,即在与梁惠王之问答:

孟子见梁惠王。王曰:“叟,不远千里而来,亦将有以利吾国乎?”孟子对曰:“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王曰,何以利吾国?大夫曰,何以利吾家?士庶人曰,何以利吾身?上下交征利,而国危矣。万乘之国,弑其君者,必千乘之家。千乘之国,弑其君者,必百乘之家。万取千焉,千取百焉,不为不多矣。苟为后义而先利,不夺不餍。未有仁而遗其亲者也。未有义而后其君者也。王亦曰仁义而已矣,何必曰利?”(《梁惠王上》)

将以利不利之说说秦楚罢兵,孟子谓“其号不可”。其言曰:

将之楚。孟子遇于石丘,曰:“先生将何之?”曰:“吾闻秦楚构兵,我将见楚王说而罢之。楚王不悦,我将见秦王说而罢之。二王我将有所遇焉。”曰:“轲也请无问其详,愿闻其指,说之将何如?”曰:“我将言其不利也。”曰:“先生之志则大矣,先生之号则不可。先生以利说秦楚之王,秦楚之王悦于利以罢三军之师,是三军之士乐罢而悦于利也。为人臣者,怀利以事其君。为人子者,怀利以事其父。为人弟者,怀利以事其兄。是君臣、父子、兄弟终去仁义,怀利以相接,然而不亡者,未之有也。先生以仁义说秦楚之王,秦楚之王悦于仁义而罢三军之师,是三军之士乐罢而悦于仁义也。为人臣者,怀仁义以事其君。为人子者,怀仁义以事其父。为人弟者,怀仁义以事其兄。是君臣、父子、兄弟去利,怀仁义以相接,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何必曰利?”(《告子下》)

书中此一类语句甚多,不必枚举。要之此为孟子学说中极主要之精神,可以断言。

后此董仲舒所谓“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即从此出。此种学说在二千年社会中,虽保有相当势力,然真能实践者已不多。及近十余年,泰西功利主义派哲学输入,浮薄者或曲解其说以自便。于是孟董此举,几成为嘲侮之鹄,今不能不彻底评论其价值。

近人赞美孟子之非功利主义者,厥唯梁任公。其言曰:

营私罔利之当排斥,此常识所同认,无俟多辨也。儒家(就中孟子)所以大声疾呼以言利为不可者,并非专指一件具体的牟利之事而言,乃是言人类行为不可以利为动机。申言之,则凡计较利害(打算盘)的意思,都根本反对,认为是“怀利以相接”,认为可以招社会之灭亡,此种见解,与近世(就中美国人尤甚)实用哲学者流专重“效率”之观念正相反。究竟此两极端的两派见解孰为正当耶?吾侪毫不迟疑地赞成儒家言,吾侪确信“人生”的意义,不是用算盘可以算得出来。吾侪确信人类只是为生活而生活,并非为求得何种效率而生活,而绝无效率的事或效率极小的事,吾侪理应做或乐意做者,还是去做。反是,虽常人所指为效率极大者(无论为常识所认的效率或为科学方法分析评定的效率),吾侪有许多不能发现其与人生意义有何等关系。是故吾侪于效率主义,已根本怀疑。即让一步,谓效率不容蔑视;然吾侪仍确信效率之为物不能专以物质为计算标准,最少亦通算精神物质之总和(实则此总和是算不出来的)。又确信人类全体的效率,并非由一个一个人一件一件事的效率相加或相乘可以求得。所以吾侪对于现代最流行的效率论,认为是浅薄的见解,绝对不能解决人生问题。(www.chuimin.cn)

“利”的性质,有比效率观念更低下一层,是为权利观念。权利观念,可谓为欧美政治思想之唯一的元素。彼都所谓人权,所谓爱国,所谓阶级斗争……种种活动,无一不导源于此。乃至社会组织中最简单最密切者如父子夫妇相互之关系,皆以此观念行之。此种观念,入到吾侪中国人脑中直是无从理解,父子夫妇间,何故有彼我权利之可言?吾侪真不能领略此中妙谛。此妙谛既未领略,则从妙谛推演出来之人对人权利,地方对地方权利,机关对机关权利,阶级对阶级权利,乃至国对国权利,吾侪一切皆不能了解。既不能了解,而又艳羡此时髦学说谓他人所以致富强者在此,必欲采之以为我之装饰品,于是如邯郸学步,新未成而故已失,比年之蜩螗沸羹不可终日者岂不以此耶?我且勿论,彼欧美人固充分了解此观念,恃以为组织社会之骨干者也。然其社会所以优越于我者何在?吾侪苦未能发明,即彼都人士亦窃窃焉疑之。由孟子之言,则直是“交征利”“怀利以相接”“不夺不餍”“然而不亡者,未之有也”。质而言之,权利观念,全由彼我对抗而生,与通彼我之“仁”的观念绝对不相容,而权利之为物,其本质含有无限的膨胀性,从无自认为满足之一日,诚有如孟子所谓“万取千,千取百,而不餍”者。彼此扩张权利之结果,只有“争夺相杀谓之人患”之一途而已,置社会组织于此观念之上,而能久安,未之前闻,欧洲识者,或痛论彼都现代文明之将即灭亡,殆以此也。我儒家之言则曰:

能以礼让为国乎,何有?(《论语》)

此语欧洲人脑中,其不能了解也或正与我之不了解权利同。彼欲以交争的精神建设彼之社会,我欲以交让的精神建设我之社会,彼笑我懦,我怜彼犷,既不相喻,亦各行其是而已。

孟子既绝对排斥权利思想,故不独对个人为然,对国家亦然,其言曰:

“我能为君辟土地,充府库。”今之所谓良臣,古之所谓民贼也。……“我能为君约与国,战必克。”今之所谓良臣,古之所谓民贼也。……(《告子下》)

由孟子观之,则今世国家所谓军政财政外交与夫富国的经济政策等等,皆罪恶也。何也?孟子以为凡从权利观念出发者,皆罪恶之源泉也。

第三项 乐利主义

孟子政治学说,一面反对功利主义,一面主张乐利主义,亦曾将义利两字分得甚严。观《梁惠王》等章可见所抨击之“利”,即自私自利的利。大概当时之君主官吏俱系营私谋利者居多,此种为利主义与利民主义绝对相反。故孟子引公明仪之言曰:

庖有肥肉,厩有肥马,民有饥色,野有饿殍,此率兽而食人也。(《滕文公下》)

孟子所攻击之利,即系指此“利”,彼所主张之“仁义”,只是最大多数人的最大乐利。而所畏者即“交征利”“怀利以相接”等事情。因少数人之为利,必侵犯大多数人之利,此孟子之所以反对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