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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管理与事故应急预案-金属结构件要求及检查

【摘要】:图C-3 主梁腹板的局部平面度6.1.6 金属结构件不得有裂纹和开焊,铆钉连接和螺栓连接不得松动和脱落。结构围壁锈蚀残存厚度不得小于1mm。

6.1 桥架

6.1.1 主梁下挠变形超过以下界限时应进行修复:

a.小车位于跨中起升额定负荷,主梁下挠在水平线以下S/700;

b.空载时小车位于跨端,主梁下挠在水平线以下S/2000。S:起重机跨度。

6.1.2 主梁下挠经修复和加固后,其上拱度应达到(0.5/1000~1.4/1000)S,且最大上拱度应在跨中S/10的范围内。

6.1.3 主梁火焰矫正修复后一般应用型钢等来加固,加固时型钢的腹板与主梁的腹板应对齐,型钢与主梁下盖板的缝隙不得大于1.5~3mm;型钢下面应有断续的连接板,板与板间距为2m左右。

6.1.4 主梁的水平弯曲度值应满足以下要求:

a.主梁向内水平弯曲不得超过S1/1500(S1为两端始于第一块大筋板的实测长度,在离上翼缘板约100mm的大筋板处测)。

b.当对主梁的水平弯曲进行矫正修复时,应修复成向外弯曲,使水平弯曲达到(0.5/2000~1/2000)S1

6.1.5 主梁腹板的局部平面度,以1m平尺检查,在离上翼缘板H/3以内的区域内不得大于1.5δ,其余区域不得大于2δ,如图C-3所示。

图C-3 主梁腹板的局部平面度

6.1.6 金属结构件不得有裂纹和开焊,铆钉连接和螺栓连接不得松动和脱落。

6.1.7 金属结构件腐蚀量不应超过原厚度的10%。

6.1.8 桁架结构的受拉杆件和受压杆件的直线度偏差分别不得超过杆长的3/1000和2/1000。

6.2 大车轨道

6.2.1 轨道跨度S的极限偏差值△S不得超过GB10183中5.1条的规定。

6.2.2 轨道顶面相对于理论高度和极限偏差应符合GB10183中5.2条的规定。

6.2.3 在轨道的总长度内,侧向极限偏差应符合GB 10183中的5.3条的规定。

6.2.4 轨道的实际中心线与轨道梁腹板实际中心线的位置差不得大于10mm,且不得大于吊车梁腹板厚度的一半。

6.2.5 轨道顶面对其设计位置的倾斜不得超过GB 10183中6.2条的规定。

6.2.6 轨道顶面和侧面磨损(单侧)都不得超过3mm。

6.2.7 轨道接头处两接头的水平及垂直方向位置差应小于1mm;接头间隙一般为1~2mm;冬季室外安装时为3~5mm;两条轨道的接头处应错开500mm以上,其错开距离不得等于起重机的基距。

6.2.8 用垫板支撑的方钢轨道接头处垫板的宽度(沿轨道长度方向)应比其他处增加一倍,接头处应垫实。

6.2.9 轨道压板应压紧轨道,轨道底面每处垫铁不应超过3层,且垫实垫牢。

图C-4 鱼尾板处的压板与轨道接触处的尺寸

6.2.10 弹性垫板不得有龟裂、破损及丢失弹性作用。

6.2.11当采用标准鱼尾板连接轨道时,鱼尾板处的压板应将与轨道接触处的尺寸16mm改为6mm,如图C-4所示。

6.2.12 轨道端部同方向的两止挡与起重机缓冲器的接触面应在同一平面,其偏差为4mm。止挡应结实、牢固,无开焊、变形。

6.3 小车轨道

6.3.1 轨道顶面磨损不得超过轨顶原厚度的13%,侧面磨损不得超过3mm(单侧)。6.3.2 轨距K的极限偏差△K应在以下范围:

a.Gn≤50t的对称箱形梁和半偏轨箱形梁,在跨中处:

S≤19.5mm时,-10mm<△K<5mm;

S>19.5mm时,-12mm<△K<7mm。

S:起重机跨度;Gn:起重机起重量。

b.其他梁不应超过±7mm。6.3.3 轨道的侧向直线度偏差b(见图C-5)不得超过以下要求:(www.chuimin.cn)

a.每2m长度内偏差不大于1.5mm。

b.在轨道全长范围内:

S≤10m时,b≤8mm;

S≥10m时,b≤13mm。

图C-5 轨道的侧向直线度偏差b

图C-6 位置偏移

6.3.4 轨道接头处两接头水平及垂直方向的位置差不大于1mm,接头处的间隙不大于2mm。

6.3.5 偏轨箱形梁、单腹板梁及桁架梁的小车轨道中心线对承轨梁腹板中心线的位置偏移,当δ≥12mm时,g≤3δ/5;当δ<12mm时,g≤7mm,如图C-6所示。

6.3.6 在与小车运行方向相垂直的同一截面上两轨道之间的垂直方向位置差△h应符合GB/T 14405中

4.6.11 条的规定。

6.3.7 小车所在处的两根小车轨道顶部所形成的局部平

面的平面度公差△hr,不得超过GB/T 14405中

4.6.12的规定。

6.3.8 轨道压板必须与轨道压牢压实,不得有窜动和错位,轨道底面与主梁上盖板筋板处应紧密贴实。

6.3.9 小车轨道垂直方向作局部调整时,下面的垫板在同一部位最多允许垫两层,垫实垫牢无间隙,并应与轨道底边点焊固定。

6.3.10 拆卸小车轨道及轨道压板必须采用冷施工或气刨方法。

6.3.11 小车轨道调整时,应按GB/T 14405中4.6.8~4.6.13条进行。

6.4 司机室、梯子、栏杆

6.4.1 司机室必须连接牢固,安全可靠,不得有任何断裂、裂纹或松动。

6.4.2 司机室的顶部应能承受每平方米2.5kN的静载荷。

6.4.3 司机室门窗有变形、破裂应修复,达到开合灵便,缝隙严密,玻璃齐全。

6.4.4 司机室的隔热防寒层应不破、不漏;底板应铺设绝缘、防滑的阻燃材料。

6.4.5 司机室承载骨架变形,其直线度偏差不应超过5mm/m,全长不应超过10mm。

6.4.6 结构围壁的局部翘曲不大于12mm(以1m钢直尺检测),结构垂直面的垂直度不大于1/150。结构围壁锈蚀残存厚度不得小于1mm。

6.4.7 梯子、栏杆不应有开焊、裂纹、继续存在,构件表面应光滑,不歪扭。

6.4.8 栏杆的变形,水平方向上每2m长度上不大于10mm;垂直方向上每2m长度上不大于15mm,垂直骨架变形不应超过5mm。

6.4.9 梯子踏板、走台平面应有防滑性能。

6.4.10 司机室、栏杆、梯子改造时,应按GB/T 14407、GB 6067标准进行。

6.5 除锈、刷漆

6.5.1 铸、锻件的非加工表面应涂装底漆。

6.5.2 减速器内壁非加工表面应涂红色耐油油漆。

6.5.3 面漆应均匀、细致、光亮、色泽一致,不得有粗糙不平、漏漆、错漆及严重流挂等缺陷,油漆厚度每层25~35μm。

6.5.4 机械整体无严重锈蚀,油漆表层斑落或底漆脱落每m2不超过3处,每处不大于100mm2,可不除去旧漆面,用面漆二道按规定重漆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