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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瓶使用运输规范-特种设备管理与事故应急预案

【摘要】:③制订事故应急处理措施,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⑤采用车辆运输时,气瓶应妥善固定。⑨装有液化石油气的气瓶,严禁运输距离超过50km。③气瓶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状况检查,对盛装气体进行确认,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气瓶严禁入库和使用;使用时必须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使用气瓶。⑤气瓶立放时,应采取防止倾倒的措施。⑩气瓶投入使用后,不得对瓶体进行挖补、焊接修理。

1)企业(事业单位)气瓶库的安全要求是:①气瓶库受日光直射方向的玻璃窗应涂白色(库内温度一般不得超过35℃),库内应整洁无油垢,严禁利用楼梯间或多层建筑的底层和地下室储存气瓶。②气瓶库与相邻建筑物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表4-5的要求。③对于盛装易燃、易爆气体的气瓶,气瓶库必须要有良好通风条件,同时气瓶库用照明、通风机插座、开关等一切电气装置必须采用防爆型元器件。

表4-5 气瓶库与周围建筑物的安全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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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气瓶的经销使用。为确保气瓶安全使用,在《气瓶安全监察规程》中对气瓶的运输、储存、经销和使用等方面作了如下规定:①有掌握气瓶安全知识的专人负责气瓶安全工作。②根据本规程和有关规定,制订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③制订事故应急处理措施,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

3)运输和装卸气瓶时应遵守下列要求:①运输工具上应有明显的安全标志。②必须配戴好瓶帽(有防护罩的气瓶除外)、防振圈(集装气瓶除外),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③吊装时严禁使用电磁起重机和金属链绳。④瓶内气体相互接触可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不得同车(厢)运输;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或与瓶内气体起化学反应的物品,不得与气瓶一起运输。⑤采用车辆运输时,气瓶应妥善固定。立放时,车厢高度应在瓶高的2/3以上,卧放时,瓶阀端应朝向一方,垛高不得超过5层且不得超过车厢高度。⑥夏季运输应有遮阳设施,避免曝晒;在城市的繁华地区应避免白天运输。⑦运输可燃气体气瓶时,严禁烟火。运输工具上应备有灭火器材。⑧运输气瓶的车、船不得在繁华市区、人员密集的学校剧场、大商店等附近停靠;车、船停靠时,驾驶与押运人员不得同时离开。⑨装有液化石油气的气瓶,严禁运输距离超过50km。(www.chuimin.cn)

4)储存气瓶时应遵守下列要求:①应置于专用仓库储存,气瓶仓库应符合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②仓库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仓库内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③盛装易起聚合反应或分解反应气体的气瓶,必须根据气体的性质控制仓库内的最高温度,规定储存期限,并应避开放射线源。④空瓶与实瓶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毒性气体气瓶和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应分室存放,并在附近设置防毒用具或灭火器材。⑤气瓶放置应整齐,配戴好瓶帽。立放时,要妥善固定;横放时,头部朝同一方向。

5)使用气瓶应遵守下列规定:①采购和使用有制造许可证企业的合格产品,不使用超期未检的气瓶。②使用者必须到已办理充装注册的单位或经销注册的单位购气。③气瓶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状况检查,对盛装气体进行确认,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气瓶严禁入库和使用;使用时必须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使用气瓶。④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和明火,应保证气瓶瓶体干燥。盛装易起聚合反应或分解反应气体的气瓶,应避开放射线源。⑤气瓶立放时,应采取防止倾倒的措施。⑥严禁在气瓶上进行电焊引弧。⑦严禁用温度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⑧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或质量。永久气体气瓶的剩余压力应不小于0.05MPa;液化气体气瓶应留有不少于0.5%~1.0%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气体。⑨严禁液化石油气瓶用户及经销者将气瓶内的气体向其他气瓶倒装,严禁自行处理气瓶内的残液。⑩气瓶投入使用后,不得对瓶体进行挖补、焊接修理。⑪⑪⑪严禁擅自更改气瓶的钢印和颜色标记。⑪⑪⑫禁止敲击、碰撞气瓶。

6)气瓶发生事故时,发生事故单位必须按照压力容器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及时报告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