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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管理与事故应急预案-气瓶一般规定

【摘要】:按照国家颁布的《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气瓶的一般规定内容如下。气瓶的水压试验压力一般应为公称工作压力的1.5倍,特殊情况者,按相应国家标准的具体规定。表4-1 气瓶压力系列 ①气瓶的公称工作压力:对于盛装永久气体的气瓶,是指在基准温度时所盛装气体的限定充装压力;对于盛装液化气体的气瓶,是指温度为60℃时瓶内气体压力的上限值。④盛装混合气体或未列入表4-2的其他气体的气瓶,其公称工作压力可按相应国家标准的规定。

按照国家颁布的《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气瓶的一般规定内容如下。

1)根据GB 16163—1996《瓶装压缩气体分类》标准的规定,瓶装气体按其临界温度可划分为三类:①临界温度小于-10℃的为永久气体。②临界温度大于等于-10℃,且小于等于70℃的为高压液化气体。③临界温度大于70℃的为低压液化气体。

2)气瓶的压力系列见表4-1。气瓶的水压试验压力一般应为公称工作压力的1.5倍,特殊情况者,按相应国家标准的具体规定。

表4-1 气瓶压力系列 (单位:M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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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气瓶的公称工作压力:对于盛装永久气体的气瓶,是指在基准温度时(一般为20℃)所盛装气体的限定充装压力;对于盛装液化气体的气瓶,是指温度为60℃时瓶内气体压力的上限值。

②盛装高压液化气体的气瓶,其公称工作压力不得小于8MPa;盛装有毒和剧毒危害的液化气体的气瓶,其公称工作压力的选用应当提高。

③常用气体气瓶的公称工作压力见表4-2。

④盛装混合气体或未列入表4-2的其他气体的气瓶,其公称工作压力可按相应国家标准的规定。(www.chuimin.cn)

表4-2 常用气体气瓶的公称工作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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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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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Tc——临界温度(℃)。

⑤气瓶的公称容积系列应在相应的标准中规定。一般情况下,12L(含12L)以下为小容积,12~100L(含100L)为中容积,100L以上为大容积。

⑥盛装毒性程度为有毒或剧毒气体的气瓶上,禁止装配易熔合金塞、爆破片及其他泄压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