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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管理与事故应急预案:合格的锅炉检修及移交要求

【摘要】:⑤炉排和其他部件的间隙符合要求。如确认锅炉及辅助设备已消除全部缺陷,且试运行已达到设备设计性能,则锅炉及辅助设备即可由检修移交运行并投入生产。②承担锅炉修理的专业单位须经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部门同意,焊工应经考试合格方许施工修理。

定期对锅炉设备开展维修、检查,是确保锅炉安全运行的最可靠的措施,同时可大大延长锅炉的使用寿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1.锅炉检修计划的编制

(1)锅炉检修间隔期 锅炉检修一般只分大修与项修,它们的检修间隔期随各种锅炉累计运行时间及其他因素而定。

1)大修间隔期内锅炉累计运行时间为10000~15000h,一般锅炉按每年运行7000h计,故大修间隔期为1年半到2年。

2)项修间隔期内锅炉累计运行时间为2500~4000h,锅炉每年进行1~2次。

(2)计划编制要求

1)年度检修计划编制内容主要包括:①锅炉房各台设备的大修、项修具体日期。②检修费用。③大修中重大检修及有关改造项目。④主要设备的备件、材料的订货规格、要求。⑤各台设备大修、项修项目负责人,检修用劳动力、工种,主要施工机具的协调平衡。

2)大修计划编制内容主要包括:①检修日期、期限。②检修项目及其施工进度的详细要求。③所需备品配件、材料和施工机具。④施工用劳动力及工种配备。⑤检修所需分项费用与总费用。

3)项修计划的内容比大修计划简单,主要有:检修日期,检查及修理项目,材料、备品配件,需要劳动力及工种配合和检修费用等。

4)检修计划编制应考虑的情况:①锅炉缺陷记录、锅炉检(修)验记录所记载的锅炉受压元件存在的问题。②上次大修以来的检修记录中,有关在项修中发现、但未检修而保留下来的缺陷。③根据经验估算出因腐蚀或磨损而形成的设备缺陷。④检修队伍的技术力量。

2.锅炉的检修验收

(1)中间部件验收 在锅炉的检修过程中,一般每检修完一个主要部件或构件后,立即会同有关人员共同检查验收;对于隐蔽工程,则在中间验收后作记录。

(2)冷态下预验收 锅炉检修后在冷态下预验收,一般要进行水压试验、烟风系统严密性试验和机械单机试车等项目。

1)水压试验。锅炉大修后应进行水压试验,试验时水压应缓慢地升降,当水压上升到工作压力时,应暂停升压,检查有无漏水或异常现象,然后再升高到试验压力。焊接的锅炉应在试验压力下保持5min,铆接的锅炉应在试验压力下保持20min,然后降到工作压力进行检查。检查期间压力应保持不变。

水压试验应在周围气温高于5℃条件下进行的,低于5℃时必须有防冻措施。试验用水的温度应保持高于周围露点的温度,以防锅炉表面结露;试验用水温度也不宜过高,以防止引起汽化。

为防止用合金钢制造的受压元件在水压试验时造成脆性破裂,水压试验的水温应高于该钢种的脆性转变温度。

水压试验前应对锅炉内外部进行检验,必要时还应作强度核算,不得用水压试验的方法确定锅炉的工作压力。锅炉水压试验的压力应符合表2-1的规定。

表2-1锅炉水压试验所用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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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压试验时,应力不得超过元件材料在试验温度下屈服强度的90%。(www.chuimin.cn)

锅炉水压试验的结果符合下列条件时,即可认为合格。

①受压元件的金属壁和焊缝上无水珠和水雾。

②铆缝和胀口处在水压降到工作压力后不漏水。

③水压试验后,用肉眼观察无残余变形。

2)烟风严密性试验。

3)机械单机试车:锅炉检修后,一般被修的机械都要进行单机试车。风机水泵的单机试车时间为8h,炉排试车时间不少于24h。风机、水泵单机试车合格标准如下:①轴承振幅不超过表2-2所列的数值。②没有摩擦、碰撞等不正常声音。③轴承不超温、不漏油,冷却水畅通。④出口风压、水压达到额定值,并且稳定。

表2-2 轴承振幅(双振幅)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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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炉排在试运转中应达到以下要求:①炉排在行走中无撞击、碰磨等异声,无跑偏、卡住等缺陷;②前后轴齿轮与链节啮合良好。③炉条、边条齐全,固定销完整,且开口销开口角度不小于90°。④链条松紧得当。⑤炉排和其他部件的间隙符合要求。⑥减速机调整转速时应灵活无杂声,润滑处严密不漏油,各部轴承温度正常。⑦风箱风门和放灰门开关灵活,指示正确,炉条压轴滚动灵活。

(3)试运行验收 试运行验收一般指热态下运行验收。

1)烘炉:根据各种不同型号的锅炉和不同结构的炉墙进行烘炉,一般有燃料烘炉、热风烘炉、蒸汽烘炉等。无论用哪种方法烘炉,烘炉末期都必须使炉墙灰浆水分达到2.5%以下才算合格。烘炉结束后,应记录实际温升曲线存档备案,同时对炉墙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结果应记录存档。

2)煮炉:锅炉在检修过程中,由于更换新的水冷壁、排管受热面,或者联箱和受热面内壁有锈、油垢、水垢及其他脏物,故必须进行煮炉。

3)带载荷运行及试验:煮炉后把炉水更换成正常运行水质,即可进行安全阀定压,并进行24h额定工作压力下满载荷试运行,以确定锅炉在检修后能否达到额定蒸发量、额定气温及热效率。如果大修中对锅炉进行了提高出力改造或燃烧系统技术改造,则满载荷试运行72h后,还要进行燃烧调整试验。

4)检修移交:大修完毕热态试运行结束后,检修和运行双方负责人可在上级或企业主管部门主持下办理移交。如确认锅炉及辅助设备已消除全部缺陷,且试运行已达到设备设计性能,则锅炉及辅助设备即可由检修移交运行并投入生产。如在试验中仍发现缺陷(仅指热化学及燃烧调整试验),这种移交只能在缺陷消除后或确定消除缺陷期限后才能进行。

检修负责人一般在大修的热态试运行后的30d内将下列资料移交设备及运行主管部门:①锅炉大修总结报告。②改变系统或部分结构的设计资料及竣工图。③检查腐蚀、磨损、变形等方面的记录。④检修的质量检验记录,冷态、热态试运行记录及其有关总结。⑤各项技术监督的检查和试验报告。

3.锅炉修理规定

1)对锅炉进行修理的具体规定如下:①锅炉受压元件损坏,不能保证安全运行,要及时检修。②承担锅炉修理的专业单位须经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部门同意,焊工应经考试合格方许施工修理。③重大修理工作应先制订施工技术方案,方案应由修理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批准,并报特种设备安全监督部门审批备案。④制订修理工艺质量标准。⑤锅炉修理应有图样、材质保证、施工质量检验证明等技术资料,完工后应存入锅炉技术档案内。⑥修理中应注意安全,有专人负责现场安全工作,特别对电气设备、起重和高空作业等,都应有安全有可靠的措施。

2)修理方法:由于工业锅炉损坏的类型不同,损坏的部位和严重程度不同,故修理方法也不同,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种基本方法:①堆焊,适用于局部腐蚀、磨损面及裂缝的修理。②挖补,适用于钢板产生严重凹陷变形、钢板夹渣等的修理。③补胀,适用于管端胀接不牢以致管端渗漏的修理。④补焊,焊缝金属本身的缺陷主要有裂纹(缝)、气孔、夹渣、未焊透、弧坑、咬边、焊接高度不足等,如果这些缺陷超出NB/T47014—2011《承压设备焊接工艺评定》的规定,就是不合格,必须加以修理。修理时应首先将缺陷彻底铲除、刷清,然后进行焊补。即使是弧坑、咬边、缺焊等缺陷,也应先将局部表面铲光、刷清,再加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