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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科学数据管理实践示范

【摘要】:欧盟是世界上具有重要影响的政府间、区域一体化组织[30],其关于科学数据管理的动向在欧洲国家产生了直接影响,也在国际范围内起到示范和引导作用。由于欧盟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准政府的职能,因此它制定的关于科学数据管理的法律和政策等具有直接的执行效力。欧盟制定的与科学数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有关信息社会的立法融为一体,认为信息社会、知识经济的发展与数据共享和电子战略的发展紧密相连。

欧盟(European Union,EU)是世界上具有重要影响的政府间、区域一体化组织[30],其关于科学数据管理的动向在欧洲国家产生了直接影响,也在国际范围内起到示范和引导作用。由于欧盟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准政府的职能,因此它制定的关于科学数据管理的法律和政策等具有直接的执行效力。

(1)形成完善的科学数据相关法律法规保障体系

欧盟非常重视在立法之前确定指导思想和明确目标,对科学数据共享的立法和政策制定也是如此。2002年,为筹备WSIS而召开的布加勒斯特泛欧大会上,欧盟发表了《迈向信息社会:原则、战略和优先行动》的《布加勒斯特宣言》(The Bucharest Declaration),提出了开放共享公共科学数据、公共部门持有的信息的公益性共享原则和指导思想。该宣言中有关公共数据共享的内容奠定了欧盟制定公共数据共享法律规则的思想基础[31]

欧盟已经制定与科学数据共享有关的立法,除了具有指导意义的《欧盟条约》和《欧共体条约》,以及欧盟与欧洲国家各自的信息公开法规外,还涉及与科学数据共享保障体系相关的诸多领域,如基础设施、技术平台、数据保护、网络和信息安全知识产权、财政援助等。欧盟出台和资助的“欧盟知识产权帮助”项目旨在保护欧盟的科技创新成果及其自主知识产权;同时,规定各成员国应在1998年1月1日前开始实施欧盟《数据库法律保护指令》。

欧盟制定的与科学数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有关信息社会的立法融为一体,认为信息社会、知识经济的发展与数据共享和电子战略的发展紧密相连。

(2)积极开展科学数据管理相关的研究

2003年12月,为有效建设欧洲科研基础设施和开展科学数据管理,欧盟成立了高层次的战略研究组织——信息基础设施咨询工作组(e-Infrastructure Reflection Group,e-IRG),其任务是在政策、咨询和监督的层面为e-Infrastructure的战略提出建议。数据管理在未来研究基础设施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专门成立了数据管理责任小组。2009年12月,e-IRG发布数据管理报告(e-IRG Report on Data Management),对数据管理计划、元数据及其质量、数据管理的互操作等进行了分析[32]。2012年1月,e-IRG发布研究报告,为实现数字议程目标所需开展的行动提供指南,其中数据管理的互操作问题是优先关注的领域之一;强调为确保科学数据的跨学科利用,应支持鼓励相应项目的开展。特别提出以下建议:鼓励开发非特定学科的框架和信息架构,以实现数据的互操作交换;支持科研团体确定其对语义互操作的需求和拟开展的活动;将那些旨在实现接口与协议标准化、分析现有接口和协议标准利用现状及局限性的互操作作为优先领域[33]

(3)构想科学数据信息化的发展愿景(www.chuimin.cn)

①2030年的发展愿景。

2010年10月,欧盟数字议程发布的报告《弄潮:欧洲如何在科学数据潮流中成为赢家》,勾画了2030年科学数据信息化基础设施的发展愿景——支持对数据的无缝访问、利用和再利用,描述了与科学数据的访问、管理、保存相关的挑战,以及为实现此愿景而需制定的战略和6项行动建议[34]

该报告设想的科学信息化基础设施需支持对数据的无缝访问、利用和再利用,到2030年:(a)任何学科的研究者和从业人员都能够找到、访问和处理所需的数据,有信心利用和理解数据,并评估这些数据可以被信任的程度;(b)数据生产者受益于数据的开放,并愿意将其数据存放在可靠并遵循国际标准的数据仓储中;(c)公共资助力度有所增加,因为资助机构相信通过对数据的开放使用和重用可以使得他们的投资产生更大的社会效益;(d)有明确和有效的方法实现私营和公共部门的数据交换,产业领域的创新能力得到充分调动,得到相应回报;(e)公众可以访问和利用庞大的数据集,并帮助存储和丰富数据;(f)全球化的治理促进国际信任和互操作性。

该报告在借鉴美国、日本和其他国家的发展经验基础上,建议为实现2030年发展愿景需要采取6项行动建议:(a)建立一个“合作数据基础设施”的国际框架;(b)为科学信息化基础设施提供额外资助;(c)利用新方法来测量数据价值,并对做出贡献者予以奖励;(d)培养下一代数据科学家,并提高公众的意识,欧盟委员会和成员国应制定新政策,促进主要大学设立培养数据科学家的高级学位课程,成员国应考虑在中学开展数据管理教育,将其作为已在欧洲普及的IT熟知教育计划的一部分;(e)建立数据基础设施的绿色技术奖励;(f)在全球范围内组建一个高层次的跨机构小组,规划数据基础设施,定期召开讨论科学信息化基础设施全球治理的会议

②GRDI2020愿景与建议。

2011年1月,欧盟第七框架计划资助的GRDI2020项目发布了《全球科学数据基础设施:大数据挑战》报告,提出了构建全球科学数据基础设施所面临的主要挑战和必须解决的问题,并为实现GRDI2020有关全球科学数据基础设施的愿景提出了以下建议:(a)未来的科研数据基础设施必须有助于科学生态系统;(b)当设计全球研究数据基础设施时需要适度考虑科学组织方面;(c)必须基于坚实的科学基础;(d)必须开发和实施与数据、元数据、不确定性和质量相关的正式模型及查询语言;(e)必须开发先进的新型数据工具;(f)必须开发先进服务(数据发现、工具发现、数据集成等);(g)必须支持开放链接的数据空间;(h)必须支持科学数据与文献间的互操作;(i)为了更广泛接受开放科学与数据的原则,在全球研究数据基础设施中必须完善与加强集成科学政策框架;(j)应创建一个新的国际研究社区;(k)必须培养新的专业人士[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