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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旅游,探索环保旅游的点滴

【摘要】:在第三章第五条款中要求各国政府“为了当代人和后代人的利益,保护包括人文、自然、社会、文化的旅游环境”,体现了旅游权利的代际公平。世界旅游组织在1990年提倡全球各国“为旅游而保持清洁的海滩”。1995年4月24日至28日,世界旅游组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环境规划署等在西班牙加那利群岛的兰沙罗特岛召开了“可持续旅游发展世界会议”,包括中国在内的75个国家和地区的600多位代表出席了会议。

国际组织,特别是旅游方面的国际组织、国际旅游企业以及许多国家都从各自的角度,经过不懈的努力,对世界旅游业的绿色发展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可持续发展、绿色消费与管理是20世纪90年代才显现的,而且首先在西方发达国家形成绿色运动。回顾世界旅游业的历史,我们发现旅游业从大众旅游时代到来的时候就融入了某种可持续理念,而且越来越明确和强化。

美丽环境

第21届联合国大会指定1967年为国际旅游年,这可视为旅游业被国际社会关注的标志。会上就“旅游是人类活动中基本合乎需要的一项活动,应受到所有人和所有政府的赞誉和鼓励”达成共识。世界贸易组织意识到旅游对世界各国及其人民的重要性,为此从1980年以来,每年为世界旅游日确定一个主题。

1980年 旅游为保存文化遗产、为和平及相互了解作贡献

1981年 旅游促进生活质量提高

1982年 旅游的骄傲:做文明的客人、文明的主人

1983年 旅游和度假是所有人的一种权利,也是一种责任

1984年 旅游为国际谅解、和平与合作服务

1985年 开展青年旅游,文化和历史遗产,为和平与友谊服务

1986年 旅游,世界和平的促进力量

1987年 旅游促进发展

墨西哥城

1988年 旅游从中获取教益

1989年 自由旅行,促成世界一家

1990年 旅游未获认识的产业,有待开发的服务

1991年 通讯、信息和教育,旅游发展的动力

1992年 旅游是促进社会经济一体化和增进各国人民了解的途径

1193年 争取旅游发展与环境保持的永久和谐

1994年 高质量的员工,高质量的服务,高质量的旅游

1995年 世界旅游组织——为世界旅游服务20年

1996年 旅游业——宽容与和平的因素(www.chuimin.cn)

1997年 旅游业——21世纪创造就业保护环境的引导产业

1998年 政府与企业的伙伴关系:旅游开发与促销的关键

2000年 技术与自然:21世纪旅游业面临的双重挑战

这些主题,贯穿了浓厚的可持续发展理念,其中心基本集中在以下几方面:遗产与环境保护、促进经济与世界和平发展、促进人们生活质量与素质提高、增进人类的相互了解与平等相待、增强政府与企业对旅游发展的责任。

1982年,墨西哥旅游大会指出,成功的旅游业必须具备以下五个标志:①促进旅游地社会经济的健康、协调发展;②有助于旅游地居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③旅游地的环境和民族历史文化遗产得到保护;④旅游地的基础设施得以改善;⑤不仅为旅游者,同时为当地居民提供优良的服务。当时所认为的成功的旅游业的实质内容完全符合可持续旅游最本质的含义,涉及旅游为当地社会经济应作出健康、协调发展的贡献、保护环境和民族历史遗产,以及当地居民平等享有旅游业所带来的利益等内容。

1985年9月,世界旅游组织在保加利亚首都索菲亚颁布的《旅游权利法案和旅游者法规》,也非常重视可持续发展内容。在第三章第五条款中要求各国政府“为了当代人和后代人的利益,保护包括人文、自然、社会、文化的旅游环境”,体现了旅游权利的代际公平。第六章第二条明文指出,“接待地居民有权自由使用他们自己的旅游资源,通过他们的方式和行动增强对自然资源和文化环境的尊重”;第十章第二条第二款要求旅游者“不要强调与当地居民在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差异”。后两者蕴涵了旅游者与东道社区居民相互尊重和平等对待自己文化的含义。

1989年4月,世界旅游组织为继续唤起各国议会高度重视旅游业及其发展,与各国议会联盟协商后在荷兰海牙举行旅游问题各国议会联盟大会,发表了《关于旅游问题的海牙宣言》,提出了各国发展旅游的10项原则,其中原则三为“旅游业可持续发展原则”。原则认为以下措施能推进旅游业可持续发展:①教育国内外旅游者“维护、保护并尊重其旅游地区的自然、文化及人际环境”;②“确定并确保不超过旅游点的承受能力”;③高峰期限制进入人数;④制定“发展旅游业的综合规划”;⑤力争使发展旅游业的计划特别关注保护环境;⑥设计别具特色的活动项目,使旅游者与当地居民加强联系和相互理解,进行文化交流并维护当地文化特性。同年6月2日,世界旅游组织秘书长在向联合国大会和经社理事会第二届常委会就《海牙宣言》的有关原则作总结说明时强调,“自然资源是吸引旅游最根本的力量”,旅游业与环境“应并重兼顾”,所以对旅游资源的利用“不能不加以控制,否则将可能造成质量下降,甚至造成毁灭”,“旅游业的已知影响,大都是地方性和区域性的,对全球环境的累积影响还是未知数”。

世界旅游组织在1990年提倡全球各国“为旅游而保持清洁的海滩”。为指导全球旅游业能按绿色道路发展,又制定了《国家公园和保护区布局指导》、《区域规划者指南:适度旅游发展》、《旅游点发展的整体方案》等。世界旅游组织还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编制了《世界遗产环境管理手册》。

海牙

1990年在加拿大温哥华举行的“90全球可持续发展大会”上,旅游组织策划委员会提出了旅游业可持续发展行动战略草案,从国家和地区的角度提出旅游业可持续的目标、政策、措施以及政府和企业的任务,其目标是:①增进人们对旅游所产生的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理解,强化其生态意识;②促进旅游的公平发展;③改善旅游接待地的生活质量;④向旅游者提供高质量的旅游经历;⑤保护未来旅游开发赖以生存的环境质量。

加那利群岛

世界旅游理事会环境研究中心于1992年发表了《世界旅游环境评论》,并与世界保护联合会、国际环境法理事会联合举办了由国际高级法律专家参加的“遗产保护”大会。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并通过《21世纪议程》,该文件共有7处直接涉及旅游业。1995年4月24日至28日,世界旅游组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环境规划署等在西班牙加那利群岛的兰沙罗特岛召开了“可持续旅游发展世界会议”,包括中国在内的75个国家和地区的600多位代表出席了会议。会议最后通过了《可持续旅游发展宪章》及其附件《可持续旅游发展行动计划》。《宪章》指出:旅游具有两重性:一方面旅游能够促进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另一方面也加剧了环境的损耗和地方特色的消失,对此应该采用综合的方法进行探讨。《行动计划》提出了具体的行动方针,并推荐了一些特殊方法,以便克服工作中的障碍,促进旅游与可持续战略相结合。《行动计划》指出:旅游发展计划应与国家环境政策相协调,要充分发挥旅游保护文化遗产的潜力。根据《宪章》和《行动计划》精神,可持续旅游发展应从理论上、实践上解析三大均衡关系:一是旅游与生态的均衡关系;二是旅游与资源的均衡关系;三是旅游企业行为与政府宏观管理的均衡关系。会议推荐优先的可持续旅游发展应为小岛屿、沿海地区、高山地区和历史名城。中国代表在会上以《开展国际旅游合作,共同为旅游可持续发展作贡献》为题作了书面发言。

1997年5月在菲律宾首都马尼拉召开了“关于旅游业社会影响的世界旅游领导人会议”,并于5月22日通过了《关于旅游业社会影响的马尼拉宣言》。1997年6月的联合国大会第九次特别会议上,首次公布了由世界旅游组织、世界旅游理事会和地球理事会联合制定的《关于旅游业的21世纪议程——实现与环境相适应的可持续发展》。这是全球旅游业实施《21世纪议程》的行动纲领。它认为:“旅游业在保护自然与文化资源中受益,而这些资源正是这个产业的核心,而且,旅游业也有条件保护这些资源。旅游业作为世界上最大的产业,有能力取得环境和社会、经济方面的巨大改善,能为其所在社区与国家的可持续发展作出重大的贡献。为了发挥这一潜能并保证取得未来长期的发展,各国政府和各个部门需要采取一致的行动。”文件分上下两篇,上篇在简要分析《21世纪议程》和旅游业在实现其目标中可以发挥作用的基础上,强调政府、旅游业和其他组织之间合作伙伴关系的重要性,以及旅游业战略上和经济上的重要性,强调应该使整个旅游产业得以可持续发展,而不仅仅关注生态旅游所能获得的巨大利益。下篇是有关行动纲领。

国际旅游者联盟主席布拉肯布曾明确指出,环境保护是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世界饭店协会与美国运通公司合作,从1991年起每年举办一次环境奖,专门表彰那些为保护生态环境作出贡献的度假村、饭店等单位。

1998年的联合国第十九届特别会议首次将可持续旅游业列入联合国可持续发展议程,充分表明了国际社会对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高度重视与关注,并将2002年确定为生态旅游年。

世界各地的区域性旅游组织也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积极推进本区域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开展了卓有成效的绿色管理。如亚太旅游业协会1999年8月23—25日在中国香港召开的第五届年会上,对旅游业可持续发展进行了更为深入的探讨。

美丽的马尼拉

旅游业能否绿色发展同样引起各种政治性区域组织的高度重视。原欧洲共同体环境委员会制定法规,规定各成员国在发展旅游的同时,必须保护环境,如乡村、山区、海岛和历史文化中心等世界旅游组织推荐优先实施可持续旅游发展的区域,并发表了绿皮书。各成员国环境部长还联合制定了有关环保工作的6项规定,其中两条与旅游有关:第一要求环境保护结合到旅游开发中;第二要求当地政府和景区使用经济手段,如税收,以保证自然资源的持续利用,搞旅游要有长远的考虑,绝不能急功近利,短期行为。

海南岛风光

1998年10月14—18日,亚太议员环发会议第六届年会在中国桂林召开,与会议员深入讨论了亚太地区环境和资源保护及旅游业可持续发展所面临的挑战及有关的战略行动,达成一系列重要共识,发表了《桂林宣言》。宣言涉及亚太地区旅游资源在世界的地位,旅游业对本地区社会经济的重要性,法律与科学规划在旅游业持续发展中的作用,同时表达了对亚太地区旅游环境恶化的忧虑和关注,认为“旅游业经营者、旅游者都有责任与义务保护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各种文化遗产,采取自觉行动,积极推进旅游业沿着可持续发展轨道继续发展”。各国议员还发出了10项呼吁与督促有关各国切实采取行动的诺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