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中国生态城市建设发展历程-基于生态城市的城市最优规模研究

中国生态城市建设发展历程-基于生态城市的城市最优规模研究

【摘要】:1984年,在上海举行的“首届全国城市生态学研讨会”,是中国城市生态学研究领域的一个里程碑。同年,成立中国生态学会城市生态专业委员会,为推进中国城市生态学研究的进一步开展和国际交流开创了广阔的前景。自此,生态城市建设在全国全面展开。国内生态城市建设已初步形成以各级行政区域为主体的梯级体系,呈点、线、面相结合,齐头并进的建设格局。

我国生态城市实践建设的全面推进开始于2003年,但有关生态城市的理论研究和城市生态环境治理的探索则可以追溯到20世纪70年代。根据其发展特点,可以划分为以下三个阶段[117]

1.认识深化与理论摸索阶段——1971—1988年

在我国城市化的快速发展过程中,城市发展与生态环境以及与人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越来越明显,主要表现为:第一,人口高度集聚产生了日益严重的资源耗竭、环境污染、用地紧张、住房短缺、供水不足、基础设施滞后等问题;第二,严重的交通拥堵以及由此带来出行成本增加、安全、能耗与环境污染等问题;第三,快速城市化给水资源、土地资源、生物资源、矿产能源等供给造成了巨大压力;第四,伴随着城市化过程出现水环境污染、温室效应酸雨危害、空气污染、垃圾随意堆放、有害废弃物扩散、噪声污染等污染问题;第五,不科学的城市规划和建设使城市历史文化和地方特色渐渐遗失等。

20世纪70年代,我国的城市化水平还很低,城市化过程中的生态环境问题仍不明显,但我国积极参与了联合国的“人与生物圈”(MAB)研究计划,并被选为理事国。1978年,城市生态环境问题研究被正式列入国家科技长远发展计划,许多学科开始从不同角度研究城市生态学,在理论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同年,建立了中国MAB 研究委员会。1982年,举行了第一次城市发展战略会议,提出“重视城市问题,发展城市科学”的新主张,并把北京和天津的城市生态系统研究列入国家“六五”计划重点科技攻关项目。1984年,在上海举行的“首届全国城市生态学研讨会”,是中国城市生态学研究领域的一个里程碑。同年,成立中国生态学会城市生态专业委员会,为推进中国城市生态学研究的进一步开展和国际交流开创了广阔的前景。1988年,江西省宜春市进行生态城市建设试点,开启了我国生态城市建设的探索之旅。

2.城市生态环境整治阶段——1988—1999年

我国生态城市建设实践开始于对城市具体生态环境问题的整治。1988年7月,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颁布的《关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的决定》,提出“当前我国城市的环境污染仍很严重,影响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为了推动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深入发展……使城市环境保护工作逐步由定性管理转向定量管理”,将城市环境的综合整治纳入城市政府的“重要职责”,实行市长负责制并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制定包括大气环境保护、水环境保护、噪声控制、固体废弃物处置和绿化等五个方面在内的共20项具体指标进行考核。因此,“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考核”可作为我国城市建设思想发生转变的开始,标志着我国开始认识到污染防治以及生态环境建设对城市发展的重要作用。

为了更好地提升城市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又从单纯的环境问题整治提升到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的综合高度。“九五”期间,我国提出了城市环境保护“要建成若干个经济快速发展、环境清洁优美、生态良性循环的示范城市,大多数城市的环境质量基本适应小康生活水平的要求”。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于1997年开始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先后有30多个城市获此殊荣,为全面推进生态城市建设打下了良好基础。(www.chuimin.cn)

3.生态城市建设全面推进阶段——2000年至今

2000年,国务院颁发了《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明确提出要大力推进生态省、生态市、生态县等的建设。2003年5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了《生态县、市、省建设指标(试行)》,作为生态城市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明确了生态城市的评价标准。2006年,先后制定了《全国生态县、生态市创建工作考核方案(试行)》和《国家生态县、生态市考核验收程序》,对生态城市的建设、验收、评价、考核等工作提供了具体的考查标准和有力的政策指导。2008年1月又进行了修订,以期在实践工作中更具指导性和操作性。

专栏3-1 生态城市案例:珠海市

珠海市自建设之时就提出了“以人为本”“环境优先”的城市规划指导方针,以营造优美的生态环境为目标,并坚持高标准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在此基础上发展经济。珠海市规定,沿海、河边80m 之内不准修建筑物,而只能建景观路;山体等高线25m 内不能建商业和住宅建筑;城市用地人口密度不能超过8 000人/km2;每个城区段,高层建筑不能超过区域总面积的25%,多层建筑不超过28%;留出部分预留地以备将来之用。珠海市还特别注重城市绿化,规定任何一块建筑用地,都必须保证不少于35%的绿化用地。目前,全市5万多hm2 的山地绿化覆盖率达到98%,在已建成的56km2 的城区内,绿化覆盖率为43%,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烟尘控制区覆盖率100%。城市大气、水、噪声均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蓝天、碧水的绿色家园,空气清新,风景宜人,一个立体的自然生态保护格局已形成。1998年珠海被联合国人居中心授予“国际改善人居环境最佳行动奖”。

自此,生态城市建设在全国全面展开。截至2008年11月,全国已经有海南等13个省区提出了建设生态省的奋斗目标,有150多个城市编写了生态城市规划,开展生态城市建设。国内生态城市建设已初步形成以各级行政区域为主体的梯级体系,呈点、线、面相结合,齐头并进的建设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