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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质检机构首次评审指南-评审流程和要求简介

【摘要】:对于未获得计量认证资质证书的质检机构,在建立和运行管理体系后,初次申请计量认证的评审,称为首次评审。此时通常要通过预访问、初审和首次正式评审三个阶段。目的是便于被评审方及时发现问题,提前整改到位,使正式现场评审能顺利进行。初审时间一般不超过2天,评审员由水利部计量办公室派遣,人数2~3人,视质检机构情况可适当增减。现场评审的评审结论分为“符合”、“基本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4种。

对于未获得计量认证资质证书的质检机构,在建立和运行管理体系后,初次申请计量认证的评审,称为首次评审。对于初次申请计量认证的质检机构,可视实际情况,必要时提出初审申请。此时通常要通过预访问、初审和首次正式评审三个阶段。

1.预访问

预访问的目的是了解被评审方的概况,掌握其规模、特点,了解计量认证的准备情况,必要时提出配备技术专家要求,以便制定科学合理的现场评审计划。

预访问是在国家计量认证水利评审组对被评审质检机构组成评审组并正式开展评审之前进行,一般派1~2位评审员,时间以1天为宜。

2.初审

为了正式(现场)评审能顺利进行,可根据被评审质检机构的实际情况,在没有把握顺利进行正式评审的情况下,视需要与被评审方协商,可派评审组到被评审方进行初审。

目的是便于被评审方及时发现问题,提前整改到位,使正式现场评审能顺利进行。初审的程序与正式(现场)评审基本相同,只是不作评审结论,仅提出存在问题和整改要求。初审时间一般不超过2天,评审员由水利部计量办公室派遣,人数2~3人,视质检机构情况可适当增减。

3.首次正式评审

根据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水利部计量办公室认证考核评审计划进行安排,评审组一般由4~6人组成,其评审组长与成员由国家计量认证水利评审组提出建议名单,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计量认证办公室)批准后实施。评审的依据是《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水利部行业标准SL 309—2007《水利质量检测机构计量认证评审准则》。(www.chuimin.cn)

现场评审时间一般为3天。对于规模较大或申请项目参数较多的质检机构、包含分中心的水环境质检机构,评审时间可适当延长。考虑到水环境质检机构各分中心的地点比较分散,距离较远,评审时在路途上耗费的时间长,以及按规定评审组还将对全部分中心进行现场检查、考核,因此,评审的时间一般不宜少于5天,具体的操作和安排可由评审组根据被评审单位的情况与其商定。

评审的程序依次为预备会议→首次会议→考察实验室→管理要求和技术要求评审(含现场操作考核、理论考试、授权签字人考核和质检机构领导层的座谈考核)→评审小组内部讨论、拟定整改和评审意见→与被评审质检机构负责人沟通→末次会议。

现场评审的评审结论分为“符合”、“基本符合”、“基本符合(需现场复核)”、“不符合”4种。具体掌握的标准如下:

(1)“符合”是指体系文件适应质量方针、目标,管理体系运作符合《评审准则》和体系文件的规定,各要素条款不存在“不符合”、“基本符合”、“缺此项”。

(2)“基本符合”是指管理体系尚未构成区域性不符合或系统性不符合,存在的不符合内容的整改可以通过书面的形式见证。

(3)“基本符合需现场复核”是指当要素条款中的“不符合”项、“基本符合”项的整改有效性,不能通过文件的方式予以证明,必须通过现场的观察才能证实整改的完成。

(4)“不符合”是指管理体系运行中,存在区域性不符合或系统性不符合,或质检机构工作存在严重地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