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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有线电视:建设投资形式、目标和金额

【摘要】:沈阳有线建设时期的投资形式,源于1993年沈阳电视台与中信北京国安电气公司合作投资,利用收取用户安装收视费再投资的滚动投资方式进行的。1993年3月31日,沈阳电视台与中信北京国安电气公司合作成立的沈阳有线电视财务管理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会议明确了建设期的目标为1997年达到50万户联网。沈阳有线建设阶段,按合作双方共同确定的投资为1.4亿元,各投50%。

沈阳有线建设时期的投资形式,源于1993年沈阳电视台与中信北京国安电气公司合作投资,利用收取用户安装收视费再投资的滚动投资方式进行的。

1993年时,经沈阳市委、市政府同意,沈阳电视台与中信北京国安电气公司通过友好协商,双方同意合作建设沈阳有线电视系统。同年3月30日,时任沈阳电视台台长韩永言和中信北京国安电气公司总经理彭评选在《合作建设沈阳有线电视合同》书上签字。合同规定:(1)沈阳有线电视网建设期为5年(1993—1997),发展期为12年,期满后,产权归沈阳电视台。(2)双方投资1.4亿元,各投50%。

1993年3月31日,沈阳电视台与中信北京国安电气公司合作成立的沈阳有线电视财务管理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会议明确了建设期的目标为1997年达到50万户联网。如未达到50万户联网,可延长建设期,直至达到50万户联网,再开始确定发展期等事项。

在沈阳电视台与中信北京国安电气公司合作期间,双方多次召开会议以及往来函件协商,主要有:

1993年3月31日,沈阳电视台与中信北京国安电气公司在沈阳签署《沈阳有线电视财务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纪要》。

1993年5月10日,沈阳电视台与中信北京国安电气公司形成《合作建设沈阳有线电视财务临时协调会议纪要》。

1993年10月27日,沈阳电视台与中信北京国安电气公司在北京签署《沈阳有线电视财务管理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纪要》。

1994年4月19日,沈阳电视台与中信北京国安电气公司在北京签署《沈阳有线电视财务管理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纪要》。(www.chuimin.cn)

1996年5月1日,沈阳电视台与中信国安电气总公司在沈阳签署《沈阳有线电视财务管理委员会1996年度会议纪要》([1996]1号)。

1997年5月17日,沈阳电视台与中信国安总公司签订《备忘录》。鉴于中信国安总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造,筹建中信国安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国安股份有限公司资产中一部分涉及中信国安总公司对沈阳有线电视台的投资,为此,中信国安总公司与沈阳电视台达成备忘录。签订三方《变更主体补充协议》,主要内容:沈阳电视台、中信国安总公司和中信集团北京国安电气公司,就原“合作合同”的中信集团北京国安电气公司,变更为中信国安总公司。

1997年10月7日,中信国安电气总公司致函沈阳电视台:希望双方就沈阳电视台机构改革涉及有线台问题尽快进行友好探讨。

1997年10月10日,沈阳电视台致函中信国安电气总公司:希望双方尽快就沈阳电视台机构调整涉及有线台工作进行友好磋商。

1997年10月15日,中信国安电气总公司致函沈阳电视台:希望尽快确定双方就沈阳电视台机构调整涉及有线台工作进行友好磋商的具体安排。

沈阳有线建设阶段,按合作双方共同确定的投资为1.4亿元,各投50%。其间,北京国安电气公司向沈阳电视台投资4000万元人民币,为沈阳有线网络建设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以后改称为国安电气总公司,视建网后收取用户安装收视费所获利润算作继续投资为理由,不再做资金性投资行为,致使合同继续执行进入困境。

沈阳有线建设阶段的投资,最终采取边投资边建设,利用收取用户安装费和收视费再投资的滚动投资方式,解决了网络建设资金投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