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各项政策的设计虽然从不同的角度对生态补偿问题给予了一定的关注,但由于缺乏一个统一的综合性生态补偿机制来总体调度,使得各项政策的互补作用和实施效果不够理想。立法落后于生态保护和建设的发展,对新的生态问题和生态补偿机制缺乏有效的法律支持。......
2023-11-21
我国的生态补偿工作才刚刚起步,生态补偿真正付诸实施,还面临不少问题。诸如生态补偿机制的具体内容和建立的基本环节;生态补偿的定量分析方法目前尚不成熟,制定各地区生态保护标准比较困难;生态补偿立法远远落后于生态问题的出现和生态管理的发展速度,许多新的管理和补偿模式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给予肯定和支持,一些重要法规对生态保护和补偿的规范不到位,使土地利用、自然资源开发等具体补偿工作缺乏依据;生态建设资金渠道单一,使所需资金严重不足等。生态补偿涉及公共管理的许多层面和领域,关系复杂,头绪繁多。生态服务功能价值如何评估,生态环境保护的公共财政体制如何制定,流域生态如何补偿,重要生态功能区的保护与建设怎样进行,这些都需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目前在建立我国生态补偿机制上面临的种种困难,应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对中国建立生态补偿机制进行系统的审视与研究,这也是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人与自然和谐的重要步骤。
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必须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统筹区域协调发展为主线,以体制创新、政策创新和管理创新为动力,坚持 “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因地制宜选择生态补偿模式,不断完善政府对生态补偿的调控手段,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逐步建立公平公正、积极有效的生态补偿机制,逐步加大补偿力度,努力实现生态补偿的法制化、规范化,推动各个区域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具体地说,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努力:
(1)加快建立“环境财政”。把环境财政作为公共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大财政转移支付中生态补偿的力度。在中央和省级政府设立生态建设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地方财政也要加大对生态补偿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支持力度。按照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的要求,进一步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资金的安排使用,应着重向欠发达地区、重要生态功能区、水系源头地区和自然保护区倾斜,优先支持生态环境保护作用明显的区域性、流域性重点环保项目,加大对区域性、流域性污染防治,以及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开发和应用的资金支持力度。重点支持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推动矿山生态恢复与土地整理相结合,实现生态治理与土地资源开发的良性循环。采取 “以能代赈”等措施,通过货币帮助或实物补贴,大力支持开发利用沼气、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推行保证 “休樵还植”,以解决农村特别是西部地区农村燃能问题。
还应积极探索区域间生态补偿方式,从体制、政策上为欠发达地区的异地开发创造有利条件。加大生态脱贫的政策扶持力度,加强生态移民的转移就业培训工作,加快农民脱贫致富进程。
(2)完善现行保护环境的税收政策。增收生态补偿税,开征新的环境税,调整和完善现行资源税。将资源税的征收对象扩大到非矿藏资源,增加水资源税、开征森林资源税和草场资源税,将现行资源税按应税资源产品销售量计税改为按实际产量计税,调整对矿产、森林、环境等各种资源税费的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加大各项资源税费使用中用于生态补偿的比重,并向欠发达地区、重要生态功能区、水系源头地区和自然保护区倾斜。
(3)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全社会支持生态环境建设的投资融资体制。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投融资体制,既要坚持政府主导,努力增加公共财政对生态补偿的投入,又要积极引导社会各方参与,探索多渠道多形式的生态补偿方式,拓宽生态补偿市场化、社会化运作的路子,形成多方并举,合力推进的态势。逐步建立政府引导、市场推进、社会参与的生态补偿和生态建设投融资机制,积极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支持鼓励社会资金参与生态建设、环境污染整治的投资。积极探索生态建设、环境污染整治与城乡土地开发相结合的有效途径,在土地开发中积累生态环境保护资金。积极利用国债资金、开发性贷款以及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的贷款或赠款,努力形成多元化的资金格局。(www.chuimin.cn)
(4)积极探索市场化生态补偿模式。引导社会各方参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培育资源市场,开放生产要素市场,使资源资本化、生态资本化,使环境要素的价格真正反映它们的稀缺程度,可收到节约资源和减少污染的双重效应,积极探索资源使(取)用权、排污权交易等市场化的补偿模式。完善水资源合理配置和有偿使用制度,加快建立水资源取用权出让、转让和租赁的交易机制。探索建立区域内污染物排放指标有偿分配机制,逐步推行政府管制下的排污权交易,运用市场机制降低治污成本,提高治污效率。引导鼓励生态环境保护者和受益者之间通过自愿协商实现合理的生态补偿。
(5)为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提供科技和理论支撑。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尚有很多重大问题急需深入研究,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提供科学依据。例如,需要探索加快建立资源环境价值评价体系、生态环境保护标准体系,建立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统计监测指标体系以及 “绿色GDP”核算体系,研究制定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价值的量化评价方法,研究提出资源耗减、环境损失的估价方法和单位产值的能源消耗、资源消耗、“三废”排放总量等统计指标,使生态补偿机制的经济性得到显现。还应努力提高生态恢复和建设的技术创新能力,大力开发生态建设、环境保护新技术和新能源技术等,为生态保护和建设提供技术支撑。
(6)加强生态保护和生态补偿的立法工作。环境财政税收政策的稳定实施,生态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生态环境管理的有效开展,都必须以法律为保障。为此,必须加强生态补偿立法工作,从法律上明确生态补偿责任和各生态主体的义务,为生态补偿机制的规范化运作提供法律依据。应尽快制定《可持续发展法》、《生态补偿法》等,对生态、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做出全局性的战略部署,对西部的生态环境建设做出科学、系统的安排。同时修订《环境保护法》,使其更加注重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完善环境污染整治法律法规,把生态补偿逐步纳入法制化轨道。
(7)点面结合重点突破。生态补偿点多面广,任务艰巨。西部生态保护与建设急需在一些领域重点突破,以点带面,推动生态补偿发展。应按照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总体部署,以西部地区尤其是西部贫困和生态脆弱区为重点,把生态补偿纳入“十一五”规划,加强规划引导,提出各类生态补偿问题的优先次序及其实施步骤,抓紧研究制定比较完整的的生态补偿政策。
(8)加强组织领导,提高综合效益。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是一项开创性工作,必须有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应理顺和完善管理体制,克服多部门分头管理、各自为政的现象,加强部门、地区的密切配合,整合生态补偿资金和资源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要积极借鉴国内外在生态补偿方面的成功经验,坚持改革创新,健全政策法规,完善管理体制,拓宽资金渠道,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生态补偿机制。
(9)防治结合,保护优先。当前开展的生态补偿工作主要针对已经遭到破坏的生态环境,对其实施被动的修复和补偿,但缺乏主动保护的生态环境措施。可以尝试一种更加主动的生态补偿,那就是在区域经济发展的同时就进行生态补偿,以经济发展作为生态补偿的经济基础,以生态补偿带来的良好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形成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性循环,这才是一种主动的、更加和谐与合理的生态补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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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1
由于新安江是钱塘江的支流,所以新安江流域生态共享区是一个动态的、以社会经济特征为主的概念。潜在共享区是一个动态变化的概念,是指今后可能参与分享新安江流域水资源和水生态效益的地区和单位。新安江流域生态共建共享区的范围如图9-3所示。图9-3新安江流域生态共建共享区示意图基于流域生态共建区与共享区的理念,展开流域生态保护和建设的投入分担、效益分享等各方面的内容研究。......
2023-11-21
上游地区黄山市和绩溪县作为新安江流域共建区在水源涵养与生态保护工作中的直接投入成本DC 与间接投入成本IC 共同构成了水源涵养与生态保护的总成本C,以此作为水源涵养与生态保护补偿计算的依据。因此,引入水质修正系数KE,对下游利用上游水量所分担的投入进行修正,最终得到下游生态共享区对上游地区生态建设总投入的补偿标准,按照式计算,该式即为水资源补偿计算模型的基本公式。......
2023-11-21
在对流域的开发和治理上,可持续发展思想和流域生态共建共享的思想是一致的,都要求对整个流域的资源进行统一规划,对整个流域的生态问题统筹解决,所以说可持续发展支持生态共建共享。综上所述,生态共建共享机制是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可持续发展是生态共建共享的最终目的。......
2023-11-21
由于补偿的尺度不同,采取的补偿方式和途径也不同,将会形成不同尺度下的生态补偿机制,所以尺度的确定是建立补偿机制的首要问题。......
2023-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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