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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机制研究及其途径(生态补偿与流域生态共建共享)

【摘要】:由于补偿的尺度不同,采取的补偿方式和途径也不同,将会形成不同尺度下的生态补偿机制,所以尺度的确定是建立补偿机制的首要问题。

从国内外生态补偿的研究来看,建立补偿机制的尺度问题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目前,国际上的补偿类型为全球、区域和国家之间的生态和环境问题,补偿内容为全球森林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污染转移、温室气体排放、跨界河流等,补偿方式为多边协议下的全球购买,区域或双边协议下的补偿,全球、区域和国家之间的市场交易。国内的主要补偿类型包括流域生态补偿、森林生态补偿、草地生态补偿、湿地生态补偿、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资源开发补偿(土地复垦和植被修复)。其中,流域生态补偿还分为大流域上下游间的补偿、跨省界的中型流域的补偿、地方行政区的小流域补偿,目前流域生态补偿已成为生态补偿机制研究的重点。由于补偿的尺度不同,采取的补偿方式和途径也不同,将会形成不同尺度下的生态补偿机制,所以尺度的确定是建立补偿机制的首要问题。

从补偿主体来看,可分为政府补偿和市场补偿两大类。目前,政府补偿机制是生态补偿的主要形式,政策方向性强、目标明确、容易启动,但也存在体制不灵活、标准难以确定、管理运作成本高、财政压力大等缺点。市场补偿机制的补偿方式灵活、管理和运行成本低、适用范围广泛,但信息不对称、交易成本过高影响市场补偿机制的运行,同时具有盲目性、局限性和短期行为。王金南指出“市场补偿的方式包括政府支付、一对一交易、市场贸易和生态标记;政府补偿的主要方式是财政转移支付、生态友好型的稅费政策、直接实施生态保护与建设项目以及区域发展的倾斜政策。”(www.chuimin.cn)

从建立相关补偿制度、受益者补偿、政府和市场的有效结合等方面,国内外补偿机制研究有如下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