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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补偿与影子工程法

【摘要】:影子工程法,又称替代工程法,是恢复费用法的一种特殊形式。影子工程法是在生态系统遭受破坏后人工建造一个工程来代替原来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用建造新工程的费用来估计生态系统破坏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的一种方法 。用于评价生态系统固碳价值的造林成本法也属于影子工程法,它是将生态系统固定CO2的量乘以单位森林蓄积的平均造林成本,而估算出生态系统固定CO2价值的一种方法。因此,影子工程不能完全替代生态系统给人类提供的服务。

影子工程法,又称替代工程法,是恢复费用法的一种特殊形式。影子工程法是在生态系统遭受破坏后人工建造一个工程来代替原来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用建造新工程的费用来估计生态系统破坏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的一种方法 (李金昌等,1999)。影子工程法的数学表达式为

式中:V 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G 为替代工程的造价;Xi为替代工程中i项目的建设费用。

当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价值难以直接估算时,可借助于能够提供类似功能的替代工程或影子工程的费用,来替代该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价值。例如森林具有涵养水源的功能,这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很难直接进行价值量化。于是,可以寻找一个影子工程,如修建一座能贮存与森林涵养水源量同样水量的水库,则修建此水库的费用就是该森林涵养水源生态服务功能的价值。再如,当计算森林生态系统因保持土壤而防止泥沙淤积的价值时,先算出该地区森林生态系统的总土壤保持量,而后用能拦蓄同等数量泥沙的工程费用来表示该森林生态系统土壤保持功能在防止泥沙淤积方面的价值。吉林省环境保护研究所《长白山地区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课题组采用此法算出长白山森林生态系统土壤保持价值为11.80亿元/年。欧阳志云、王如松等利用此法估算出我国森林、草地生态系统每年减少泥沙淤积损失的经济价值为154.21亿元(欧阳志云等,1996)。(www.chuimin.cn)

用于评价生态系统固碳价值的造林成本法也属于影子工程法,它是将生态系统固定CO2的量乘以单位森林蓄积的平均造林成本,而估算出生态系统固定CO2价值的一种方法。FAO (联合国粮农组织)的研究表明,利用热带森林固碳的年费用为130亿~170亿美元,约相当于成本24~31美元/t(1989年)。美国国家环保局研究了北寒带、温带和热带各类森林固定CO2的成本,得出结论是造林对固碳的一般成本小于30美元/t。目前我国杉木、马尾松、泡桐三种树的平均造林成本为260.90 元/t(中国林业统计年鉴,1990)。欧阳志云等运用此法估算出中国陆地生态系统固定CO2的经济价值为28400亿元/年,释放O2的经济价值为28400亿元/年 (欧阳志云等,1996)。有些学者认为森林生态系统杀灭病菌的价值为造林成本的20%,森林生态系统降低噪声的价值为造林成本的15% (李金昌等,1999)。

影子工程法的优点是:通过这种技术将本身难以用货币表示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用其“影子工程”来计量,可将不可知转化为可知、将难转化为易。但此种方法也有其局限性:①替代工程的非唯一性。例如,要想蓄存与生态系统涵养的水分量相同的水量,可以存在多种替代工程,修建水库只是其中的一种,还可以修建多级拦水堤坝,也可以在平原上修挖池塘来蓄存同样的水。由于替代工程措施的非唯一性,所得工程造价就有很大差异,因此必须选择适宜且便于计价的影子工程。②两种功能效用的异质性。例如,替代工程的功能效用与生态系统涵养水分的功能效用是不一样的。主要差别在于:生态系统涵养水分的量与生态系统土壤的结构、性质、植被和凋落物层等有直接关系;而水利工程蓄水的功能则与此有很大的不同,特别是在生态效益上有很大的差异。因此,影子工程不能完全替代生态系统给人类提供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