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叶适的功利之学-中国哲学通史(宋元卷)_流式笔记

叶适的功利之学-中国哲学通史(宋元卷)_流式笔记

【摘要】:同为浙东事功学派代表人物,我们在上一章将陈亮(字同甫)的思想称为“事功之学”,而本章将叶适的思想称为“功利之学”。 叶适显然比陈亮更注重从社会制度层面加大社会财富的积累,因而称叶适的思想为功利之学比事功之学应该更合适。而陈亮和叶适的事功或功利之学根本没有讨论幸福或快乐与否的问题,它是指实际的业绩和成效,尤其是就国家富强、社会发展而言。

同为浙东事功学派代表人物,我们在上一章将陈亮(字同甫)的思想称为“事功之学”,而本章将叶适的思想称为“功利之学”。两者是有联系与区别的。《宋元学案》云:“永嘉以经制言事功,皆推原以为得统于程氏。永康则专言事功而无所承,其学更粗莽。”(1) 两者都重事功、重实效,此其同。但是叶适又“基本上与同甫不同,他是由制度着眼的事功,不但与英雄主义的事功不同,也与儒家传统着眼于君德与道德动机的德治主义不同,这在政治问题的思考上是一大转进。他所表现的客观心态,与理学家是对立的,他在外王问题上的思考,有重大的历史意义”(2) 。陈亮所重是英雄主义的事功,而且只讲到重事功这一层,主观性较强,而叶适所重事功有进一步具体的限定,即社会制度层面的事功。社会制度层面的事功必重社会大利,是为功利。功,是指达到具体的某种结果;利,是指增大政府提供给社会的利益和好处。(3) 叶适显然比陈亮更注重从社会制度层面加大社会财富的积累,因而称叶适的思想为功利之学比事功之学应该更合适。而且叶适曾明确谈到主张“功”与“利”,这一点我们将在下文论及。当然,陈亮与叶适又同属事功学派,事功与功利并无本质区别,事功作为实效与结果亦含有利益这重内涵,只是没被点明,而功利则很明确地包含实效结果与利益。这也是叶适比陈亮在事功思想上更精细和深入之处。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应该将这里的事功或功利之学与现代西方伦理学上的功利主义区分开来,两者有本质上的不同。19世纪英国著名哲学家约翰·穆勒(John Stuart Mill,1806—1873)在其名著《功利主义》一书中对“功利主义”给出了一个很有名的定义:“把‘功利’或‘最大幸福原理’当作道德基础的信条主张,行为的对错,与它们增进幸福或造成不幸的倾向成正比。所谓幸福,是指快乐和免除痛苦;所谓不幸,是指痛苦和丧失快乐。”(4) 这是把功利当作最大幸福的伦理学原理,是与快乐的情感体验密切相关的。而陈亮和叶适的事功或功利之学根本没有讨论幸福或快乐与否的问题,它是指实际的业绩和成效,尤其是就国家富强、社会发展而言。所以,我们不能机械地以西方学术概念来附会传统学术思想,这会导致误解和曲解。(www.chuimi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