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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祖谦的工夫论-中国哲学通史

【摘要】:吕祖谦的这一努力,体现在其“工夫论”中。在“工夫论”方面,吕祖谦却又赞同朱熹,非常看重修养的工夫,而以陆九渊仅强调“先立其大”和“发明本心”为过简。吕祖谦在“工夫论”上的努力是非常值得认真梳理的。实在说来,吕祖谦关于“明心”的这些修养工夫都其源有自,而非其首创。吕祖谦继承并发扬了先秦儒家的这一修养工夫。吕祖谦认为,研读圣贤经书,获

吕祖谦以“理”与“心”为其本体,认同陆九渊的“心即理”之说,并努力使“理”与“心”综合统一。吕祖谦的这一努力,体现在其“工夫论”中。在“工夫论”方面,吕祖谦却又赞同朱熹,非常看重修养的工夫,而以陆九渊仅强调“先立其大”和“发明本心”为过简。吕祖谦在“工夫论”上的努力是非常值得认真梳理的。

一、明心穷理

由于“心即理”,但众人之“心听命于气”,因此,要使“心”能够真正具现“天理”或“天道”,就要发挥人“自昭明德”的能动性,做“守本心”且“扩而充之”的工夫。吕祖谦说:

且如日出乎地,烜赫光明,凡舟车所至,无不照临,人之一心,其光明若是,若能扩而充之,则光辉灿烂,亦日之明也。然人有是明而不能昭著,非人昏之,是自昏之也,故曰‘自昭明德’。盖昭之于外,亦是自昭,非人昭之也。(28)

这意思是说,人心之于万事万物,尤其是自身德业的意义,就像太阳之于“舟车所至”之物一样,其明“无所不照”。但总有“有是明而不能昭著”者,其不能昭著,并非他人使之“昏”,而是“自昏之”。为了真能对自身的德业乃至万事万物的本真意义“无所不照”,就需要“自昭明德”,并“扩而充之”。

人若能“自昭明德”并“扩而充之”,具备“仁者之心”,就能“既公且一”,从而“所见至明而此心不变。譬如镜之照物,唯其无私,而物之妍丑自不能逃,虽千百遍照之,其妍丑固自若也。惟仁者能好恶人,亦如是而已”。(29) 总之,须是自家镜明,然后才能见得美恶;秤平,然后才能等得轻重。

但是,“欲得称平、镜明,又须是致知格物”(30) ,这就回到朱熹的立场上来了。吕祖谦在工夫论的总原则上是与陆九渊一致的,但是,在具体的修养上,又不同意陆九渊视“存心”“养心”“求放心”为“易简”“直接”的做法,而认为“明心”是一个“依次”“涵蓄”的过程,需要具体地做“致知格物”的工夫,而不能“躐等陵节”,否则就会“流于空疏”。因此,在工夫论上,吕祖谦强调要把“明心”与“穷理”综合起来。

“明心”,即是“明理”。吕祖谦强调,要通过自存本心、反求诸己或反视内省以“明心”。实在说来,吕祖谦关于“明心”的这些修养工夫都其源有自,而非其首创。远在先秦时期,儒家就非常重视“存心养性”“反求诸己”。吕祖谦继承并发扬了先秦儒家的这一修养工夫。他说:

心犹帝,性犹天,本然者谓之性,主宰者谓之心。工夫须从心上做,故曰“尽其心者知其性”(31)

凡人未尝无良知良能也。若能知所以养之,则此理自存至于生生不穷矣。(32)

尽管心、性、天、帝异名同谓,但要真正使个人的心、性与天、帝同一,工夫还得从“心”上做,这就是“尽心知性知天”。这是问题的一方面。由于“天下之事不外于心”,若“人于善心发处便充长之,自可欲之善,信以至于圣而不可知之之神,亦自性中所固有者”。(33) 但另一方面,“人善心悔处,日用甚多”,就像“复”之初九,一阳潜伏于五阴之下,要“尽心知性知天”,还必须要“存心养性”、知所以养之,因为“无养则不能存息”。若  

能存养固有的“良知良能”,则“此理”便可存有,并至于生生不穷。吕祖谦说,“或听言而于心有悔,或因观书而于心有动,或于应接事物而有警悟于心”,至于“日用间复处甚多”,则“虽大奸大恶之人”,其能“利有攸往”者,亦能“复”而“明其心”。(34) 吕祖谦说,“才复便有亨通之理”。

“自存本心”需要“集义”“致知”。吕祖谦说:

致知与求见不同。人能朝于斯,夕于斯,一旦豁然有见,却不是端的易得消散。须是下集义工夫,涵养体察,平稳妥帖,释然心解乃是。(35)

其之所以强调要“致知”和“集义”,乃是因为,尽管“人身本与天地无间”,但是“有私意间之,故与天地相远。苟见善明,用心刚,去私意之间,则自与天地合”。类似地,上文所说“听言”“观书”“应接事物”等“日用间复处”,皆所以“去私意之间”。这是个“涵泳渐渍”的过程:

为学工夫,涵泳渐渍,玩养之久,释然心解,平帖的确,乃为有得。(36)

这是启发内在固有的觉悟,反求诸己。他说:

圣门之学,皆从自反中来。后世学者,见人不亲、不治、不答,只说枉做了许多工夫,或说好人难做,此所以工夫日退一日。圣门之学,见人不亲、不治、不答,反去根源上做工夫,所以日进一日。盖仁者爱之原,敬者礼之原……凡事有龃龉,行有不得处,尽反求诸己,使表里相应而后可。(37)

这“反求诸己”就是在“根源上做工夫”。总之,凡是事有龃龉、行有不得处,都应当要反求诸己;因为外有龃龉,必因内有窒碍;此时,反视内省,皆是进步处,不敢拿时异事殊之说来做“自恕”的借口。

除了“明心”,还有“穷理”。“明心”是正面的工夫,或说是接“利根之人”的工夫;而“穷理”则是常人、任私心(或私意)而行者或气质有偏者应该要做的辅助性工夫。因为这样的人,“私心所喜则感,不喜则不感,所见者感,所不见者不感:如此则所感浅狭”,“至诚方能感人”(38) ,要具备“至诚”之德,就需要“致知格物”而“穷理”,需要“去私意小智”,以便“见天地正大之情”。吕祖谦主张,要通过“应物涉事”的体验、存养体察的工夫,甚至法语格言的暂时排遣等来“穷理”,他说:

今既应物涉事,步步皆是体验处。若知其难,而悉力反求,则日益精明。若畏其难,而日益偷惰,则向来意思悉冰消瓦解矣。习俗中易得汩没,须常以法语格言时时洗涤。然此犹是暂时排遣,要须实下存养体察工夫,真知所止,乃有可据依,自进进不能已也。(39)

当然,归根结底,还是要“实下存养体察工夫”并“真知所止”有所依据,才能真正使“心”能够真正具现“天理”或“天道”。“持养之久则气渐和,气和则温裕婉顺,望之者意消忿解,而无招咈取怒之患矣。体察之久,则理渐明,理明则讽导详款。听之者心谕虑移,而无起争见却之患矣。”(40) (www.chuimin.cn)

对吕祖谦来说,工夫论并不止于使“心”能具现“天理”或“天道”,还在于把“致知”综合于“力行”之中。

二、致知力行

吕祖谦学术的特色,非常重要的一点是“讲实理、育实才而求实用”,这就意味着其修养工夫不会仅止于让“心”具现“理”,而是要进一步把这至极的“理”实现出来。因此,把“致知”综合于“力行”,也是吕祖谦为学工夫的重要内容。

吕祖谦认为,研读圣贤经书,获取各种知识,尤其是道德性命之“理”,须以致用为目的。他说:

学者须当为有用之学。(41)

百工治器,必贵于有用。器而不可用,工弗为也。学而无所用,学将何为也邪?(42)

由此可知,吕祖谦非常重视“实用”之学;同时,还强调要身体力行“就实”的切要工夫:

切要工夫莫如“就实”,身体力行。乃知此两字甚难而有味也。(43)

由此观之,关于“知”与“行”的关系,吕祖谦是把“实行”当作“致知”的出发点和目的。他用知路和行路来比喻知与行——“知犹识路,行犹进步。若谓但知便可,则释氏‘一超直入如来地’之语也”(44) 。“致知”与“力行”应当相辅相成、不可偏废,吕祖谦在给邢邦用的书信中说:

大抵论致知则不可偏,论力行则进当有序。并味此两言,则无笼统零碎之病矣。(45)

也就是说,致知要综合平衡、剔除私意,力行则应循序渐进,如此才能避免笼统零碎的问题。而且,吕祖谦认为:

徒事威仪而不察其所以然,则非礼之本。若致其知,则所以正、所以谨者,乃礼之本也。(46)

“致知”,了解礼仪威仪的“所以然”,知“所以正、所以谨”,才能知“礼之本”,如此,才能使行为真正、必然合宜。但是,由于“所闻不敢不尊,而恐未必的;所知不敢不行,而恐知未必真”(47) ,所以,于学问当“以致知为本,知不至,则行必不力也”(48) 。尽管平居时所思似皆近理,但仍需下得力工夫,“平居数日,凡所思量多近于理,只为此念不续处多,而临境忘了。今若要下工夫,莫若且据所闻,亦须得力”(49) 。所以,吕祖谦主张:

致知、力行不是两事,力行亦所以致其知,磨镜所以镜明。(50)

但上述关于“致知”与“力行”关系的论述只是问题的一方面,问题的另一方面是:“致知”是当否“力行”的根据。也就是说,在具体的事务是否应当被执行的问题上,不应该盲目地依照个人见闻或共见共闻,而应该以是否合“理”为依据。吕祖谦在解说《易·大过》时,曾如此说过:

《象》:“君子以独立不惧,遁世无闷。”盖大过虽本于理不过,然其事皆常人数百年所不曾见,必大惊骇,无一人以我为是,非有大力量何以当之?若见理不明者,见众人纷纷,安得不惧?见理明者,见理而不见人,何惧之有!我所行者,左右前后,纵横颠倒,无非此理,又何尝独立乎?彼众人纷纷之论,人数虽众,然其说皆无根蒂,乃独立也。至此则我反为众,众反为独矣。(51)

在这里,“为大过人之事者”,其所谋之事乃常人数百年不曾见者,要坚持做这样的事情,若非有大力量、见理明者(52) ,不能办此。因为,见理明者,见理而不见人,故能不惧众人纷纷无根之议,以巽顺和悦、不大声以色,办此大过人之事。由此观之,“理”才是支撑君子“力行”的依据,而“称理力行”则是真正“实现”此理的“工夫”。

“称理力行”,见理而不见人,非去除私意、无私无我者,谁能如是?但去除私意、无私无我,也并非毫无主见、一味附和他人。在“致知力行”的过程中,或有“变以随人”,但这并非内无主宰的“一向随人”。他说:

大率随人必胸中先有所主宰,若无主宰,一向随人,必入于邪。至于变所守以随人,尤非小事,若所随不得其正,则悔吝而不得其吉矣。此随人之初,尤不可忽。故圣人教人以随之本,言人先内有所主,然后可以随人,或变而随人,惟正而后吉也。(53)

圣人以“随”教人的根本在于个人内有所主——且其所主正大如理,如此方能(变而)随人而无悔吝之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