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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哲学通史:宋元时期的天理与性

【摘要】:“天理”或“理”是二程整个学说的核心与基础,他们的天理观是与他们对心性问题的探讨紧密相连的。这亦表明此具绝对性、普遍性、恒常性的天理实际上是通过作为万物之“灵”的人来体现的。这应该就是二程如此重视天理,宣称“天理二字却是自家体贴出来”的原因。当然,对二程而言,人之超越又内在的仁义或仁义礼智信之性尽管具先验性、普遍性和恒常性,但其又并不只是高高孤悬着的“天理”,更是能发用流行、能见之于用的“天理”。

二程所创立的新儒学称为“理学”,是两宋理学的主流和典型形态。“天理”或“理”是二程整个学说的核心与基础,他们的天理观是与他们对心性问题的探讨紧密相连的。在此问题的探讨过程中,为了给人的道德心性提供一个新的解释与说明,他们以先秦儒家经典《中庸》《易传》《孟子》为依据,把人的道德之“性”与天道、天理联系起来,视此“性”为在人之天道、天理。

盖上天之载,无声无臭,其体则谓之易,其理则谓之道,其用则谓之神,其命于人则谓之性。(1)

所以谓万物一体者,皆有此理,只为从那里来。“生生之谓易”,生则一时生,皆完此理。(2)

天地之化育是一个生生流行、浑然无间的总体过程,人与万物同为大化流行中之物,皆从“生生之理”而来,此理在天为天之道,在物为物之理,在人为人之性。故此理既是一又是多,自其为创造之源是一,自其为人与万物所具是多,而所谓易、道、神、性乃天理的内容和呈现;所谓物我一体、天人一贯者,即是因为人与万物“皆完此理”。

天理云者,这一个道理,更有甚穷已?不为尧存、不为桀亡。人得之者,故大行不加,穷居不损。这上头来,更怎生说得存亡加减?是它元无少欠,百理具备。(3)

“万物皆备于我”,不独人尔,物皆然。都自这里出去。只是物不能推,人则能推之。虽能推之,几时添得一分?不能推之,几时减得一分?百理俱在,平铺放着。几时道尧尽君道,添得些君道多;舜尽子道,添得些孝道多?元来依旧。(4)

依二程之见,天理之所以为天理的原因,在于其大行不加、穷居不损、不为尧存、不为桀亡、无存亡加减,具绝对性、普遍性、恒常性。并且,在他们看来,同具此理的人与万物的不同在于物不能推而人能推之,也就是说,尽管人与万物皆禀此理而具性,但“物则气昏”,无法自觉其理其性,而人则不仅能自觉其理其性,而且能尽其理其性。这亦表明此具绝对性、普遍性、恒常性的天理实际上是通过作为万物之“灵”的人来体现的。

对二程来说,他们所谓的“性”即人之仁义或仁义礼智信之性。

自性而行皆善也。圣人因其善也,则为仁义礼智信以名之。(5) (www.chuimin.cn)

“立人之道曰仁与义。”据今日,合人道废则是。今尚不废者,犹只是有那些秉彝,卒殄灭不得。(6)

在二程看来,人之仁义或仁义礼智信之性是不可殄灭的人之“秉彝”,此“秉彝”之所以不可废不可殄灭,是因为其乃在人之天理;而天理之所以名为天理的原因,既在于其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大行不加、穷居不损;也在于其“尊严与崇高、恒常自存与遍在”(7) “是绝对的、最后的。此是一切价值之标准,是最高的价值,是价值自己,一切事业因它而可能,亦因它而有价值”(8) 。毫无疑问,这种随性体的肯定而肯定人之仁义或仁义礼智信之性与天理同一的认定,或者说,视人之仁义或仁义礼智信之性乃内在于人的超越的天理之认定和信念,可以说最能凸显出人之仁义或仁义礼智信之性作为道德法则的神圣性、绝对性、永恒性。因此,“恢复天理的尊严,才可恢复道德的尊严,换句话说:先立天道之尊,人道之尊才得以立”(9) 。这应该就是二程如此重视天理,宣称“天理二字却是自家体贴出来”的原因。

当然,对二程而言,人之超越又内在的仁义或仁义礼智信之性尽管具先验性、普遍性和恒常性,但其又并不只是高高孤悬着的“天理”,更是能发用流行、能见之于用的“天理”。他们说:

人伦者,天理也。(10)

父子君臣,天下之定理,无所逃于天地之间。(11)

视听言动,非理不为,即是礼,礼即是理也。(12)

依二程之见,作为“天理”的人之仁义或仁义礼智信之性是通向和落实于他人、社会与天地万物的,至于在社会生活中,则体现为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之人伦,其具体表现也就是礼。正因为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之人伦以及礼,本于作为“天理”的人之仁义或仁义礼智信之性,故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之人伦以及礼亦即具天理的意义。并且,由于他们认为“有道有理,天人一也,更不分别”(13) ,所以在他们看来,当人真正自觉依此君臣、父子、兄弟、朋友之间的孝悌忠信之道实践时,即能体会到孝悌忠信之人事乃人自身性体中的本分,乃人责无旁贷、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亦能觉悟到天人之道归一无二、天道人事皆为一理,尽孝悌忠信之人道即事天奉天,即体现天道、天理,从而使达于父子、君臣、兄弟、朋友之间的孝悌忠信之行为具有了绝对的价值和无限圆满的意义,即亦道德亦宗教的意义。

程颐在其《明道先生行状》中曾如此称赞其兄道:“明于庶物,察于人伦。知尽性至命,必本于孝悌;穷神知化,由通于礼乐。辨异端似是之非,开百代未明之惑,秦、汉而下,未有臻斯理也。”(14) 后来程颐在其晚年对门人张绎说:“我昔状明道先生之行,我之道盖与明道同。异时欲知我者,求之于此文可也。”(15) 这表明程颢、程颐兄弟二人的为学宗旨是一致的,他们所一致的这种为学宗旨为察伦明物、通礼乐、尽孝悌之人事,即穷神知化、尽性至命。可见,二程所明所传之道乃本末一贯、内外合一、体用兼赅、内圣与外王贯通、极高明而道中庸之道,而非佛道那种遗人伦、弃家国天下、仅求一己之逍遥清静成仙成佛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