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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敦颐哲学在中国哲学史的地位

【摘要】:全祖望的案语围绕周敦颐哲学的历史地位,透露了更多的历史信息。但朱熹、张栻对周敦颐哲学历史地位的理解也非定论,后世学人中仍有质疑周敦颐哲学历史地位的学者。两位学术前辈对周敦颐哲学历史地位的理解,各有其据,自成一家。因为,就冯友兰与邓广铭有关周敦颐哲学历史地位的结论而言,仍存在继续辨析的空间。考论周敦颐哲学的历史地位,对道学与理学应有所区别。

四库全书》在介绍明代学者吕柟编撰的《周子钞释》时曾认为:“宋五子中,惟周子著书最少。而诸儒辨论,则惟周子之书最多。无极太极之说,朱、陆两家,龂龂相轧。至今五六百年,门户之分,甚于冰炭。”(47) 此说指出了周敦颐著述在后世学人中引发的歧异与对立。从道学发展的历史来看,不但周敦颐的著述曾引发人们理解的歧异与对立,对于周敦颐哲学在道学发展史上的地位,学人中也是存在不同看法的。历史上有学者认为,周敦颐继孟轲之后,在北宋时期最先接续了儒家道统,建构了自己的哲学。这种观念以黄百家在《宋元学案》案语中的表述最为集中:

孔孟而后,汉儒止有传经之学。性道微言之绝久矣。元公崛起,二程嗣之,又复横渠诸大儒辈出,圣学大昌。故安定、徂徕卓乎有儒者之矩范,然仅可谓有开之必先。若论阐发心性义理之精微,端数元公之破暗也。(48)

依黄百家的这种说法,是周敦颐、程颢程颐张载等人的学术活动使得北宋时期儒学得以复兴,而在周、程、张诸儒中,周敦颐又是最先“阐发心性义理之精微”的代表人物。因此,在道学发展史上,周敦颐开启了北宋道学的端绪,占据重要的学术地位。

但是,历史上也有学者质疑周敦颐哲学的历史地位。对于这派学者的观点,全祖望在为《宋元学案》所写案语中也有具体表述:

濂溪之门,二程子少尝游焉。其后伊洛所得,实不由于濂溪,是在高弟荥阳吕公己明言之,其孙紫微又申言之,汪玉山亦云然。今观二程子终身不甚推濂溪,并未得与马、邵之列,可以见二吕之言不诬也。晦翁、南轩始确然以为二程子所自出,自是后世宗之,而疑者亦踵相接焉。然虽疑之,而皆未尝考及二吕之言以为证,则终无据。予谓濂溪诚入圣人之室,而二程子未尝传其学,则必欲沟而合之,良无庸矣。(49)

全祖望的案语围绕周敦颐哲学的历史地位,透露了更多的历史信息。其一,指出了两宋时期即有学者认定,程颢、程颐幼时虽从周敦颐学,但二程之学实为自创,故伊洛之学并非出自濂溪之学。譬如,北宋时期,吕希哲即认定:“二程初从濂溪游,后青出于蓝。”吕本中也认为:“二程始从茂叔,后更自光大。”(50) 南宋时期,汪应辰更是直接怀疑朱熹对濂学与洛学关系的理解,认为“濂溪先生高明纯正。然谓二程受学,恐未能尽”(51) 。其二,指出自朱熹、张栻肯定二程传周敦颐之学始,这种观念也为不少学者所沿袭。但朱熹、张栻对周敦颐哲学历史地位的理解也非定论,后世学人中仍有质疑周敦颐哲学历史地位的学者。

全祖望的案语颇具历史学家的眼光与洞察力。关于对周敦颐哲学的历史地位的看法,时至今日仍存歧异,当代学术界也有学者不赞成朱熹、张栻一类学者对周敦颐哲学历史地位的理解。在这类学者中,冯友兰与邓广铭同为重要代表。冯友兰在其晚年写成的《中国哲学史新编》中,提出了“谁是道学的创立者”的问题。按照冯友兰的理解,道学的创立者当为程颢、程颐,周敦颐并非道学的创始人。冯友兰之所以持这样的观念,论据有二。其一,人们误读朱熹的《伊洛渊源录》。朱熹的《伊洛渊源录》首提周敦颐,给人以周敦颐是道学创立者的印象,实际上《伊洛渊源录》的书名已经表明其重点在“伊洛”,在“伊洛”即在二程,而非其他。其二,在《中章句序》和《大学章句序》中,“朱熹明确地说,直接传孟轲道统的人是二程。他对于二程,尊称为‘二程子’,他对于别人,都没有这种称谓”(52) 。冯友兰的这种观点集中地表明了他对于周敦颐学术地位的理解。

邓广铭在《关于周敦颐的师承和传授》一文中曾系统考察周敦颐在学术方面的师承与传授。邓广铭认为,在学术师承方面,朱震《进书表》中所论周敦颐的学术师承不能成立,因为朱震所说“穆修以太极图传周敦颐之说”(53) 有违历史的真实;度正《濂溪先生年谱》中有关周敦颐与胡宿“同师润州鹤林寺僧寿涯”的记述也属“无稽之谈”(54) ,因为周敦颐与胡宿年龄悬殊,不可能有机缘同门受学。在学术授受方面,程颢、程颐之学也非周敦颐所传授。通过考察,邓广铭从三个方面概述了自己的这些观念:

(1)周敦颐的《太极图》和《通书》都是他本人深造自得的著作,而决非受之于穆修。从他的著作的内容看,知其学术思想所受道家的影响必甚大,但他与陈抟、种放等人之间也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传授关系。至于他究竟受学于何人,则于史无征。

(2)二程绝非周敦颐的学业的传人。二程以外,在北宋人的文献记载当中也找不到有任何人曾经受学于周敦颐。所以在北宋一代,并未见有人对其学业加以称述和表彰。到南宋孝宗时候,胡宏、张栻,特别是朱熹才揭出其人其书而大加表扬,使之著称于世。

(3)在宋人的记载当中,也找不到周敦颐与其同时代的主要学人互相商讨、切磋学术问题的痕迹。(55)

基于这些理解,邓广铭对周敦颐学术的总体评价是:“如果专就北宋时期内的学术界来说,周敦颐在其时的儒家学派当中是根本不曾占有什么地位的。”(56)

冯友兰和邓广铭都是中国现代史上的学术大家。冯友兰曾为现代中国哲学史学科的创设作出过重要贡献,邓广铭则因宋史研究方面的成就而蜚声中外。两位学术前辈对周敦颐哲学历史地位的理解,各有其据,自成一家。尤其是邓广铭以历史学家的眼光与方法对周敦颐学术师承与传授的考论,史料翔实,历史线索清晰,一般哲学史工作者实难望其项背。但是,周敦颐的学术地位是一个长期存在歧异的历史问题。冯友兰和邓广铭对周敦颐哲学历史地位的理解,也难说即是历史的定论。因为,就冯友兰与邓广铭有关周敦颐哲学历史地位的结论而言,仍存在继续辨析的空间。首先,冯友兰的《伊洛渊源录》重在“伊洛”说与二程为道学“创立者”说即值得再思考。朱熹的《伊洛渊源录》,乃中国学术史上的第一部理学史著作。说《伊洛渊源录》重在“伊洛”不无道理,但是,以《伊洛渊源录》重在“伊洛”而否定周敦颐为道学创始人之一的观点则难以成立。考论周敦颐哲学的历史地位,对道学与理学应有所区别。道学可以概指整个宋元时期或宋明时期的哲学,理学则只是道学所涵括的具体哲学派别之一。因此,广义的道学的创立者实为一个群体,而非排他的单个历史人物。从宋元哲学发展的实际来看,准确地说,二程当是理学的创立者。因为,二程哲学确立了理学的核心范畴“理”。程颢即认为“天理”二字是他“自家体贴出来”的。若广义地理解道学,肯定二程是道学的创立者也未尝不可,因为,理学实为道学涵括的哲学派别之一。但肯定二程是道学的创立者,并不能否定周敦颐为创立道学所作的历史贡献。周敦颐哲学也是道学所涵括的哲学形态之一。在这样的意义上,我们同样可以认定周敦颐是道学的创立者。进而言之,北宋五子中的张载、邵雍也可以视作道学的创立者。因为,张、邵的哲学理论同样是道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冯友兰以朱熹明确肯定“直接传孟轲道统的人是二程”为据,肯定二程为道学的创立者,也值得思考。朱熹在《中庸章句序》中肯定二程兄弟用自己的学说“以续夫子千载不传之绪”(57) ,有其具体的语境与需要。这种论说,并不意味着他要否定周敦颐、张载等道学代表人物的学说也可以“续夫子千载不传之绪”,将其他道学代表人物排除在道学创立者之外。实际上,周敦颐、张载一类道学代表人物,同样认同韩愈所定的儒家道统,以“为往圣继绝学”自期,并为道学的形成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邓广铭认为,周敦颐受学于何人“于史无征”,“二程决非周敦颐的学业的传人”,只是由于“朱熹等几次三番地力加论证之后,伊洛渊源于濂溪之说”才为“理学家们的徒众所普遍接受,形成了一种一定不易之论”。(58) 这些观念也宜再作辨析。依据周敦颐受学于何人“于史无征”而断言周敦颐学无师承,这有助于人们了解周敦颐的学思历程。但周敦颐学无师承,并不表明周敦颐在北宋学术界“不曾占什么学术地位”。同理,“二程决非周敦颐的学业的传人”,也不能表明周敦颐在北宋学术界“不曾占什么学术地位”。因为,论定周敦颐在北宋学术界的地位,依据只能是他的学术成就,而不应仅依据其学术授受。邓文中认定周敦颐学术地位的确立得力于朱熹等人对其学术地位的肯定,这是历史的事实。但是,朱熹等人为什么要高度肯定周敦颐的学术地位呢?深思这一问题,倒是有益于我们全面地理解周敦颐哲学在道学发展史上的学术地位。在宋元道学中,朱熹是理学一派的集大成者。朱熹在建构其理学系统的过程中,对周敦颐哲学的看重,不仅表现在其曾系统地解说周敦颐的《通书》与《太极图说》,也表现在朱熹对理学发展源流的理解。邓广铭《关于周敦颐的师承和传授》一文认为,“朱熹于宋孝宗乾道初年编撰《伊洛渊源录》,把《濂溪先生事状》列于卷首,分明等于佛家各宗派中之‘定祖’”(59) 。朱熹在《伊洛渊源录》中首论周敦颐,确实体现了其对周敦颐学术地位的理解。朱熹与吕祖谦合编《近思录》,将周敦颐的《太极图说》置于《道体》篇之首,同样表明了他对周敦颐学术地位的理解。朱熹在《韶州州学濂溪先生祠记》中说周敦颐之学“上接洙泗千岁之统,下启河、洛百世之传”(60) ,则是以文字的形式明确肯定周敦颐的学术地位。朱熹肯定周敦颐的学术地位以其对周敦颐思想理论的肯定为前提。因为,在朱熹看来,周敦颐“不繇师傅,默契道体,建图属书,极根领要”(61) ,在北宋学者中,最先建构了“探圣贤之奥,疏观造化之原”(62) 的理论系统。这个系统“阐发幽秘,词义虽约”,但对“天人性命之微,修己治人之要,莫不毕举”;理论上“其高极乎无极太极之妙,而其实不离乎日用之间;其幽探乎阴阳五行造化之赜,而其实不离乎仁义礼智、刚柔善恶之际”(63) ,既能“明天理之根源,究万物之终始”,又能使“天下之为中正仁义者,得以知其所自来”(64) ,达到了将天道与人道内在统一的理论目的。

如前所述,周敦颐哲学并非一个理学色彩浓郁的思想系统,且表现出北宋早期道学代表人物融合儒、道之学的思想特色。那么,朱熹何以要在理论上对其评价如此之高呢?合理的解释只能是周敦颐哲学中存在道学其他派别,特别是理学可以借鉴、利用的丰富资源。朱熹理学的建构即是如此。朱熹主张周敦颐《太极图说》的首句为“无极而太极”,反对《太极图说》的首句为“自无极而为太极”,即是发现了“无极而太极”说对于理学理论建构具备巨大的借鉴价值。朱熹在与陆九渊兄弟的论辩中,曾高度肯定周敦颐“无极而太极”说的理论意义:“只如《太极》篇首一句,最是长者所深排。然殊不知不言无极,则太极同于一物,而不足为万化之根;不言太极,则无极沦于空寂,而不能为万化之根。只此一句,便见其下语精密,微妙无穷。”(65) 在朱熹看来,周敦颐以“无极”“太极”观念建构自己的哲学理论,既表现出了前无古人的理论勇气,也作出了划时代的理论贡献:“若论‘无极’二字,乃是周子灼见道体,迥出常情,不顾旁人是非,不计自己得失,勇往直前,说出人不敢说底道理,令后之学者晓然见得太极之妙不属有无,不落方体。”(66) 朱熹的这些评断,“推本周子之意”,并不完全符合周敦颐的本意。但当朱熹认定“太极乃天地万物本然之理”,以“无极”表述“理”的形上特征,以“太极”表述“理”的实在性、普遍性特征,从无、有两个方面规定“理”,肯定“理”为“万化之根”时,“无极而太极”说确实已成为朱熹规定“理”范畴时最具理论色彩的思想内容。朱熹理学与周敦颐哲学之间的这种内在关联,从一个侧面体现了周敦颐哲学的价值。但周敦颐哲学中潜存的这种可能被发掘的思想资源,并未为人们所普遍理解。朱熹在给汪应辰的书信中即有“大抵近世诸公知濂溪甚浅”(67) 之说。陆九渊兄弟虽与朱熹围绕周敦颐的《太极图说》反复辩难,但对于周敦颐哲学中“微妙无穷”的思想资源并没有深入的了解。朱熹理学的建构倒是充分地利用了这一思想资源。朱熹对周敦颐《太极图说》与《通书》的解说,实际上是他对自己的理学思想最为集中的论述之一。概而言之,朱熹对周敦颐学术地位的肯定,前提是他对周敦颐哲学理论的肯定。这种肯定虽以其鲜明的理学家立场为前提,但从这种肯定中,我们仍然可以发现周敦颐哲学真实的时代价值与理论价值。周敦颐在北宋道学家中,率先建构起宇宙生成论,并在儒家的宇宙生成论系统中确立了形上本源;肯定儒家的道德观念“诚”为“五常之本,百行之源”,将“诚”确立为道德本体。这种致思趣向与理论追求反映了早期道学家的思想理论特色;其思想方法与理论本身皆为后世学者提供了借鉴与拓新的可能。因此,历史上人们认定在道学的发展中,“若论阐发心性义理之精微,端数元公之破暗也”,这样的结论是可以成立的。即使今天,我们也不宜简单地否定这种结论。因为这样的结论有其历史的依据,反映了道学发展的历史进程。

(1) 张伯行:《周濂溪先生全集序》,转引自《周敦颐集》,第127页,北京,中华书局,2009。

(2) 朱熹:《周敦颐事状》,转引自《周敦颐集》,第98页。

(3) 度正:《周敦颐年谱》,转引自《周敦颐集》,第99—100页。

(4) 朱熹:《周敦颐事状》,转引自《周敦颐集》,第98页。

(5) 浦宗孟:《周敦颐墓碣铭》,转引自《周敦颐集》,第92页。

(6) 潘兴嗣:《周敦颐墓志铭》,转引自《周敦颐集》,第90页。

(7) 浦宗孟:《周敦颐墓碣铭》,转引自《周敦颐集》,第92—93页。

(8) 同上书,第92页。

(9) 同上书,第93页。

(10) 潘兴嗣:《周敦颐墓志铭》,转引自《周敦颐集》,第91页。

(11) 《宋史·周敦颐传》,转引自《周敦颐集》,第87页。

(12) 潘兴嗣:《周敦颐墓志铭》,《周敦颐集》,第91页。

(13) 朱熹:《再定太极通书后序》,转引自《周敦颐集》,第46页。

(14) 侯外庐、邱汉生、张岂之主编:《宋明理学史》上卷,第50页。

(15) 同上书,第50—51页。

(16) 朱熹:《太极通书后序》,转引自《周敦颐集》,第44页。

(17) 张伯行:《周濂溪先生全集序》,转引自《周敦颐集》,第127页。

(18) 周敦颐:《太极图说》,《周敦颐集》,第3—8页。

(19) 周敦颐:《通书·理性命》,《周敦颐集》,第32页。

(20) 何宁:《淮南子集释》,第165—167页,北京,中华书局,1998。

(21) 李觏:《删定易图序论》,《李觏集》,第54页。

(22) 同上书,第55页。

(23) 朱熹:《太极图书说解》,转引自《周敦颐集》,第4页。

(24) 朱熹:《记濂溪传》,转引自《周敦颐集》,第89页。

(25) 侯外庐、邱汉生、张岂之主编:《宋明理学史》上卷,第61页。

(26) 刘师培著,劳舒编:《刘师培学术论著》,第139页,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98。

(27) 周敦颐:《通书·动静》,《周敦颐集》,第27页。(www.chuimin.cn)

(28) 周敦颐:《通书·诚几德》,《周敦颐集》,第17页。

(29) 周敦颐:《通书·顺化》,《周敦颐集》,第24页。

(30) 黄宗羲原本,全祖望修定:《濂溪学案》,《宋元学案》第1册,第494页。

(31) 周敦颐:《通书·诚上》,《周敦颐集》,第13—14页。

(32) 黄宗羲原本,全祖望修定:《濂溪学案》,《宋元学案》第1册,第494页。

(33) 黄宗羲原本,全祖望修定:《濂溪学案》,《宋元学案》第1册,第494页。

(34) 周敦颐:《通书·诚下》,《周敦颐集》,第15—16页。

(35) 周敦颐:《通书·诚几德》,《周敦颐集》,第16—17页。

(36) 周敦颐:《通书·圣》,《周敦颐集》,第17—18页。

(37) ④朱熹:《通书解·诚几德》,转引自《周敦颐集》,第16页。

(38) 朱熹:《通书解·圣》,转引自《周敦颐集》,第17页。

(39) 周敦颐:《通书·道》,《周敦颐集》,第19页。

(40) 周敦颐:《通书·慎动》,《周敦颐集》,第18页。

(41) 周敦颐:《通书·乾损益动》,《周敦颐集》,第38页。

(42) 周敦颐:《通书·志学》,《周敦颐集》,第22—23页。

(43) 周敦颐:《通书·颜子》,《周敦颐集》,第32—33页。

(44) 周敦颐:《通书·思》,《周敦颐集》,第21—22页。

(45) 黄宗羲原本,全祖望修定:《濂溪学案》,《宋元学案》第1册,第483页。

(46) 同上书,第482—483页。

(47)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第2396—2397页,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2000。

(48) 黄宗羲原本,全祖望修定:《濂溪学案》,《宋元学案》第1册,第482页。

(49) 黄宗羲原本,全祖望修定:《濂溪学案》,《宋元学案》第1册,第480页。

(50) 同上书,第520页。

(51) 同上书,第521页。

(52) 冯友兰:《三松堂全集》第10卷,第51页。

(53) 邓广铭:《宋史十讲》,第204页。

(54) 同上书,第205页。

(55) 同上书,第214—215页。

(56) 同上书,第215页。

(57) 朱熹:《中庸章句序》,《四书章句集注》,第15页,北京,中华书局,1983。

(58) 邓广铭:《宋史十讲》,第208页。

(59) 同上书,第206页。

(60) 朱杰人等主编:《朱子全书》第24册,第3769页。

(61) 同上书,第3740页。

(62) ④⑤同上书,第3743页。

(63) 同上书,第3748页。

(64) 同上书,第3768页。

(65) 朱杰人等主编:《朱子全书》第21册,第1560页。

(66) 朱杰人等主编:《朱子全书》第21册,第1568页。

(67) 同上书,第130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