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李觏易学思想《中国哲学通史(宋元卷)》

李觏易学思想《中国哲学通史(宋元卷)》

【摘要】:李觏治《易》,对宋代象数学派代表人物刘牧的易学有所批评,赞赏王弼解《易》的思想方法。李觏的《删定易图序论》成书于《易论》之后。但从李觏两部易学著作的基本内容来看,在哲学史的视域之内,应当先考察其在《删定易图序论》中论述的《易》学思想。李觏的《删定易图序论》是对刘牧易学思想的批评。因此,李觏论《易》,取《易传》所说,并不否定《河图》《洛书》。

李觏一生,勤于著述,在易学方面曾先后写成两部著作,其一为《易论》,其二为《删定易图序论》。李觏治《易》,对宋代象数学派代表人物刘牧的易学有所批评,赞赏王弼解《易》的思想方法。但是,李觏易学与刘牧易学有不同之处也有相同之处,同王弼易学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李觏论及自己的治《易》方法时曾说:“京房、马季长、荀爽之释,吾无取焉耳。至于郑康成、姚信、董遇以为天地之数五十有五,减五而用之,刘氏亦同此说,吾有取焉耳。”(19) 这种论述,表明李觏在自己的易学著作中,对京房、马融、荀爽等人的解《易》方法不曾借鉴,而对郑玄、姚信、董遇等人的解《易》方法则有所吸纳,并肯定刘牧解《易》的方法与郑玄等人解《易》的方法也有相同之处。同时,李觏主张《易》如明亮的秋阳,广阔的大道,包载“万事之理”,将易学创立的目的理解为帮助人们了解宇宙生化的根源、实践人生的基本原则、应对人生中面临的各种关系与矛盾。他曾说:“包牺画八卦而重之,文王、周公孔子系之辞,辅嗣之贤,从而为之注,炳如秋阳,坦如大逵。君得之以为君,臣得之以为臣,万事之理,犹辐之于轮,靡不在其中矣。”(20) 基于对《易》学价值的这种理解,李觏反对在《易》学研究中“忽其常道,竞习异端”。他将以这种方法研习《易》学的学者谓为“鄙儒”,认为只有“鄙儒”才会“疲心于无用之学”。李觏也反对以卜筮“疑众”。《礼记·王制》中有“四诛”之说:“析言破律,乱名改作,执左道以乱政,杀。作淫声、异服、奇技、奇器以疑众,杀。行伪而坚,言伪而辩、学非而博、顺非而泽以疑众,杀。假于鬼神、时日、卜筮以疑众,杀。此四诛者,不以听。凡执禁以齐众,不赦过。”(21) 李觏曾以《礼记·王制》中这种“四诛”说为据,批判以“卜筮”之名“缘饰邪说”者:

古之龟筮,虽质诸神明,必参以行事。南蒯将乱,而得“黄裳元吉”;穆姜弃位,而遇“元、亨、利、贞”。德之不称,知其无益。后之儒生,非史非巫,而言称运命,矫举经籍,以缘饰邪说,谓存亡得丧,一出自然,其听之者亦已荒矣。《王制》曰:“执左道以乱政,杀;假于鬼神时日卜筮以疑众,杀。”为人上者,必以《王制》从事,则《易》道明而君道成矣。(22)

在李觏看来,只有实施《礼记·王制》所主张的“四诛”原则,引领与规范《易》学的研究方向,杜绝易学研究中“假于鬼神时日卜筮以疑众”的现象,才有可能明《易》道,成“君道”,展现《易》学真实的理论价值与实践价值。李觏基于这样的易学观念写成自己的易学著作,在《易论》中论释自己所理解的“君道”“臣道”以及其他社会生活的原则,在《删定易图序论》中,通过对刘牧易学思想的批评,论述自己对于宇宙事物存有根据的理解。李觏的《删定易图序论》成书于《易论》之后。但从李觏两部易学著作的基本内容来看,在哲学史的视域之内,应当先考察其在《删定易图序论》中论述的《易》学思想。

李觏的《删定易图序论》是对刘牧易学思想的批评。在北宋易学中,刘牧推崇《河图》《洛书》,是图书学派的代表人物。黄宗羲、全祖望等人在《宋元学案·泰山学案》中曾附论刘牧的学术活动,认为刘牧“受易学于范谔昌,谔昌本于许坚,坚本于种放,实与康节同所自出”(23) 。但这种记述十分简略。《宋元学案·汉上学案》考论朱震的易学思想,肯定朱震“经学深醇”,并引述了朱震在《汉上易解》中论述宋代易学传承的文字:

先生经学深醇,有《汉上易解》,云:“陈抟以《先天图》传种放,种放传穆修,穆修传李之才,之才传邵雍,放以《河图》《洛书》传李溉,李溉传许坚,许坚传范谔昌,谔昌传刘牧。修以《太极图》传周敦颐,敦颐传程颢程颐。是时张载讲学于程、邵之间。故雍著《皇极经世书》,牧陈天地五十有五之数,敦颐作《通书》,程颐述《易传》,载造《太和》《参两》等篇。臣今以《易传》为宗,和会雍、载之论,上采汉、魏、吴、晋,下逮有唐及今,包括异同,庶几道离而复合。”盖其学以王弼尽去旧说,杂以老、庄,专尚文辞为非,故其于象数加详焉。其论《图》《书》授受源委亦如此。盖莫知其所自云。(24)

黄宗羲、全祖望等人论及朱震易学,认为朱震易学“以王弼尽去旧说,杂以老、庄,专尚文辞为非”,重视象数;但对于朱震所述“《图》《书》授受源委”则存疑,未加肯定。全祖望曾明确指出,朱震肯定“周、程、张、刘、邵氏之学出于一师,其说恐不可信”(25) 。朱震认定北宋易学中邵雍、刘牧一派的易学与与周敦颐、程颐、张载等人的易学“出于一师”,目的在肯定自己的易学“和会雍、载之论”,取诸家之长,为宋代易学的集大成者。但在全祖望看来,朱震的这种思想动机实为其易学学说中存在晁公武“所讥舛错者”的原因。但从朱震的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到,刘牧的河洛之学作为北宋易学中一个学术派别,其学术地位是人们所认同的。刘牧的易学著作主要是他的《易数勾隐图》。刘牧吸纳汉代以来象数学派解易的方法,推重《河图》《洛书》,通过对《河图》《洛书》的辨析来建构自己的易学系统。李觏的《删定易图序论》,即是在删定刘牧《易图》的过程中写成的。《系辞》中本有“是故天生神物,圣人则之。天地变化,圣人效之。天垂象,见吉凶,圣人象之。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则之”的说法。因此,李觏论《易》,取《易传》所说,并不否定《河图》《洛书》。在《删定易图序论》中,李觏曾明确肯定“《洛书》五十有五,协于《系辞》天地之数。《河图》四十有五,虽于《易》无文,然其数与其位,灼有条理;不可移易,非妄也”(26) 。李觏肯定《河图》《洛书》,又何以要批评刘牧的河洛之学?李觏曾具体论述自己写成《易论》之后,删定刘牧《易图》,批评刘牧易学的原因:

觏尝著《易论》十三篇,援辅嗣之注以解义,盖急乎天下国家之用,毫析幽微,所未暇也。世有治《易》根于刘牧者,其说日不同。因购牧所为《易图》五十五首,观之则甚复重,假令其说之善,犹不出乎《河图》《洛书》《八卦》三者之内,彼五十二图皆疣赘也。而况力穿凿以从傀异,考之破碎,鲜可信用。大惧诖误学子,坏隳世教,乃删其图而存之者三焉:所谓《河图》也,《洛书》也,《八卦》也。于其序解之中,撮举而是正之。(27)

从这种论述来看,李觏删定刘牧的《易图》,批评刘牧易学,一是因为刘牧《易图》繁杂重复,其《易图》55首中,除了《河图》《洛书》《八卦》,余者皆为“疣赘”。二是因为刘牧将《河图》《洛书》“合而为一”,既认定《易》之八卦源于河图之象,又说《易》之八卦源于《洛书》之形,以象、形分离论释八卦的起源,其论有“过”,难自圆其说。用李觏的语言表述即是:“刘氏以河、洛图书合而为一,但以《河图》无十,而谓水、火、木、金不得土数,未能成形,乃谓之象。至于《洛书》有十,水、火、木、金,附于土而成形矣,则谓之形。以此为异耳。其言四象生八卦,则取《河图》之七、八、九、六,以其有象字,不可用《洛书》之形故也。其下文又引水六、金九、火七、木八而生八卦,于此则通取《洛书》之形矣。噫!何其自相违也。”(28) 李觏认为,物之象、形乃阴阳二气交合的结果,阴阳交合而后有象,有象而后有形。刘牧解《易》,既不了解象、形的意涵,也不了解象、形形成的根源。为此,李觏曾具体论述阴阳五行与象、形的关系,批评刘牧对《河图》之数与《洛书》之数理解的失误。他说:

夫物以阴阳二气之会而后有象,象而后有形。象者,胚胎是也;形者,耳目鼻口手足是也。《河图》之数,二气未会,而刘氏谓之象,悖矣!若夫《洛书》之数,五位既合,则五行有象且有形矣。象与形相因之物也,其一、二、三、四、五为生数,六、七、八、九、十为成数者,徒以先后分之耳。其实二者合而后能生,生则成矣,盖非一生之待六而后成也。假令《河图》是象,《洛书》是形,则取《洛书》而为八卦者,亦非酌水燃火,伐木锻金而成之也。直取其象耳。以法象而言之不亦可乎?何其固执形象之象也。其曰:天五驾一、二、三、四而生六、七、八、九者,愈乖远矣!且阴阳会合而后能生,今以天五驾天一、天三,乃是二阳相合,安能生六生八哉?天降阳,地出阴,阴阳合而生五行,此理甚明白,岂有阳与阳合而生阴哉?(29)

在对刘牧的这种批评中,李觏肯定“阴阳二气之会而后有象,象而后有形”,坚持《易》以天数为奇数,地数为偶数,以天为阳,以地为阴的基本观念。因为,《系辞》中论及天数、地数时本来即有“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天数五,地数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天数二十有五,地数三十,凡天地之数五十有五。此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的说法。在李觏看来,刘牧所谓“天五驾一、二、三、四而生六、七、八、九者”,实际出现了“阳与阳合而生阴”的情况。这违背了《易》理,也违背了事物生成变化之理。从易学的角度来看,刘牧的《易图》以及李觏对刘牧《易图》的辩证与批评,都涉及对《系辞》中“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说的理解。从哲学的角度来看,李觏在对刘牧的批评中,实际上表达了他对事物存有的源头或说根据的理解。在这种理解中,李觏以“太极”为阴阳未分之气,“两仪”为阴阳之气,肯定阴阳交合产生五行万物。李觏所谓天地之气,实也是阴阳之气。在李觏看来,若天地之气不能交合,则五行万物皆无从形成。他曾以设问的形式,表达自己的这种观念:“厥初太极之分,天以阳高于上,地以阴卑于下,天地之气,各亢所处,则五行万物何从而生?”(30) 又说:“天气虽降,地气虽出,而犹各居一位,未之会合,亦未能生五行矣!譬诸男未冠,女未笄,昏姻之礼未成,则何孕育之有哉?”(31) 这样的论述同样是要强调阴阳相合而形成五行万物。在李觏看来,刘牧虽也吸纳阴阳五行观念以解《易》,但其对《易图》中数、位的辨析之所以多乖违处,根本原因即在于刘牧未能坚持“夫物以阴阳二气之会而后有象,象而后有形”这种观念,而是将《易图》天地之数的设定理解为天地之象形成的前提。李觏对刘牧的这种批评,既指出了刘牧易学在理论方面的特色与失误,也为自己的易学思想确立了最基本的理论基础。李觏通过解《易》,实际上对事物存有的根据作出了哲学的解释。(www.chuimin.cn)

李觏的另一部易学著作是《易论》,共13篇。李觏在《易论》中,通过引用、解释不同爻位的爻辞来论述人在社会生活中的行为原则。这些原则涉及“君臣之交”,也涉及“同志之会”,内容十分丰富。在传统的易学中,有所谓卦象、爻象之说,也有所谓爻性、爻位之说。卦象由卦形表现。八卦或六十四卦的卦象可以表示不同的事物,也可以表示不同事物的属性。爻象分别为“—”与“— —”,前者为阳爻,后者为阴爻。阳爻与阴爻的分别,实即爻性的分别。传统易学在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这十个数中以最大的奇数九表示阳爻,以偶数的中间数六表示阴爻。因此,在易学中,六与九也可表示爻性。爻位表示组成一卦的各爻所处的具体位置。历史上易学家们对于具体卦象中的爻性与爻位十分重视,常根据爻性与爻位的差异来理解事物的发展,解释人们在社会生活中所面临的问题。一般而言,人们以卦中第五爻为尊位,其爻辞人们也极为重视。李觏在《易论》中,分别引损卦、贲卦、既济卦、益卦、屯卦、比卦、同人卦、夬卦、家人卦中“六五”或“九五”的爻辞,以解释自己所主张的君道,即体现了这样的易学观念。李觏对自己所引爻辞的解释,则主要援用王弼《周易注》中的解释。但是,李觏选引《周易》中不同的爻辞,援用王弼《周易注》中的相关解释,并非完全没有自己对爻辞的理解。他选引不同的爻辞,对不同的爻辞加以解释,目的在于论释自己理解的《周易》中涵括的“万事之理”,以导引人们现实的社会生活。譬如,李觏对“君道”的论释与他对爻辞的选引与解释的结合就十分紧密。在李觏看来,为君者身居高位,担负着治理国家的重任。因此,“以柔居尊”应是君道的重要内容。他说:“夫用贵莫若恭,用富莫若俭。恭则众归焉,俭则财阜焉。恭俭者,先王所以保四海也。《损》六五曰:‘或益之十朋之龟,弗克违。元吉。’龟可决疑,喻明智也。以柔居尊,而为损道,明智之士,皆乐为用矣。非徒人助,天且福之。故《象》曰:‘六五元吉,自上佑也。’恭之得众也如此。”(32) 李觏解释中的“以柔居尊,而为损道”说,实为王弼《周易注》中的语言。但是,李觏主张“以柔居尊”,并非完全沿袭道家玄学家的思想,而是以“损道”来论释为君者在国家的治理中,要践行“恭”“俭”之道。在李觏看来,国君在治理国家的活动中,“用恭”可以获得人心,其结果是“众归”,得到民众的拥戴;“用俭”理财,其结果是“财阜”,使国家财富的积累更加丰厚。所以“恭俭”之道应是治理国家的重要原则。而践行这样的原则实际上也可以理解为用“柔”,践行“损道”。

李觏引用《贲》卦六五爻的爻辞也是要表达自己的这种理解:“《贲》六五曰:‘贲于丘园,束帛戋戋,吝,终吉。’丘园为质素之地也。处得尊位,为饰之主,而每事质素与丘园相似,则费财务束帛乃戋戋众多也,俭之足用也如此。非徒俭于身也,祭祀鬼神尚可菲薄。《既济》九五曰:‘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禴祭,实受其福。’禴,祭之薄者也。谓修德以祭,虽薄而受福也。夫上之利民,以财则不足也,百姓安堵而不败其业,利之大者也。”(33) 贲为饰,丘园乃丘墟、园圃,为质素之地,非繁华之所。王弼《周易注》中释此爻爻辞说:“故贲于束帛,丘园乃落。贲于丘园,帛乃戋戋。用莫过于俭泰而能约,故必吝焉,乃得终吉也。”李觏的解释基本上也是援用王弼注,通过对“贲于丘园”的解释,肯定“俭之足用”,并以此论释自己理解的君道。对《既济》卦九五爻爻辞的解释,其意也在于此。李觏所谓“修德以祭,虽薄而受福”,是肯定“薄”祭反而会获得好的结果,同样是要强调“俭”当为君道。

李觏论释君道,除了主张“以柔居尊”,也提倡“执刚体柔”。他引用《比》卦九五爻的爻辞并附加解释,即是要论述自己的这种主张:

《比》九五曰:“显比,王用三驱,失前禽,邑人不诫,吉。”谓为比之主,而有应在二,显比者也。不能无私于物,唯贤是与,爱于来而恶于去,用三驱之道者也。伐不加邑,动必讨叛,虽得乎显比之吉,而可以为上之使,非为上之道。故《象》曰:“邑人不诫,上使中也。”夫执刚莫如体柔,责人莫如自修,尚力取胜亦已劳矣。(34)

《比》卦之“比”意为“亲近”。《比》卦九五爻的爻辞中所说“三驱”为古代狩猎的一种礼制,内容是狩猎时驱赶禽兽,依禽兽向背,然后决定射猎与不射猎。李觏对于爻辞的解释虽然基本上也是援用王弼的注,但“夫执刚莫如体柔,责人莫如自修”说,却是李觏引用《比》卦九五爻爻辞及王弼的解释后自己得出的结论。这种结论也表明李觏将“体柔”作为君道所应包含的重要内容。如前所述,李觏主张“以柔处尊”“执刚体柔”,并非完全以道家、玄学家的观念解易,他所谓“以柔处尊”“执刚体柔”的内容为“恭”“俭”之道,这样的内容实在儒家主张的德行的范围。李觏还曾引《家人》卦以论释自己所理解的君道:“《家人》九五曰:‘王假有家,勿恤,吉。’谓居于尊位,而明家道,则下莫不化矣。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六亲和睦,交相爱乐,而家道正。正家而天下定,故勿恤而吉也。凡此皆为君之道也。”(35) 李觏对此爻爻辞的解释虽仍援用王弼注,但“凡此皆为君之道也”这种结论,同样表明李觏主张的君道内容在传统的儒家学说范围。李觏在《易论》中论及君道,还涉及“任官”“救弊”“通变”“利民”“溥爱”等具体内容。李觏对这些问题的论释,同样以易说为据,再辅以自己的理解;其内容也大都在儒家所主张的德性、德行的范围。

论及臣道,李觏的基本观念是主张为臣者当“尽礼”“致恭”“以谦为本”。他曾引《随》卦爻辞说明臣道:“《随》九四曰:‘随有获,贞凶,有孚在道,以明,何咎。’谓居于臣地,以擅其民,失于臣道,违正者也。体刚居说,而得民心,能干其事,而成其功者也。虽违常义,志在济物,著信在道,以明其功,何咎之有哉!夫权之所在,众之所附,不守以正,速祸而已矣。”(36) 李觏对此爻爻辞的解释基本上也是援用王弼《周易注》中的文字,但“夫权之所在,众之所附,不守以正,速祸而已矣”却是李觏自己的观念。李觏认为,为臣者“不守以正”,结果会给自己带来祸患,实际上是强调“守正”乃臣道的重要内容。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守正”实为主张为臣者应正确地行使自己手中的权力,而“尽礼”“致恭”“以谦为本”也可以视作为臣者“守正”的具体表现。这样的“守正”,同儒家的“修身”说不无联系。在《易论》中,李觏正是在论释自己对君臣之道的理解之后,开始论释“治身”问题的。李觏认为,“性不能自贤,必有习也;事不能自知,必有见也。习之是,而见之广,君子所以有成也”(37) ,十分看重通过“习之是”与“见之广”把握事物的性质与理则,对于君子“所以有成”的作用。

李觏在《易论》中还曾论及“时”“常”方面的问题。他说:“时乎时,智者弗能违矣。先时而动者,妄也;后时而不进者,怠也。妄者过之媒,怠者功之贼也。”(38) 在李觏看来,人生活中的“吉凶悔吝”,皆与其行为相关。人在面对艰难时,只有行为合符时宜,才有可能化险为夷,避免“悔吝”。所以他强调“时乎时,智者弗能违矣”。论及常、变问题,李觏一方面肯定“天有常,故四时行,地有常,故万物生。人有常,故德行成”(39) ,同时也强调“道不以权,弗能济矣”,主张守“常”与用“权”统一。总之,李觏认为,人在社会中生活,会面临各种生存问题;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繁杂多样,涉及不同利益,存在多种矛盾。人在应对各种生活问题、处理各种人事关系时,应当把握易理,“遵道而行”。他曾具体表述自己的这种见解:

或曰:独阴孰始,独阳孰生,万事云为,未有不因人以成。故大则有君臣之交,小则有同志之会,变故非一,愿闻其详。曰:人事之变,或远而相应,或近而相得。远而相应,君臣之分定也,近而相得,以各无应同志者也。然而应于远者,或为近所困;承于上者,或为下所逼,臣欲应君,而寇难阻之;君欲应臣,而谗邪制之。惟其明哲,决所去就,秉心不回,乃无过也。(40)

在李觏看来,“圣人作《易》,本以教人”。他所谓“惟其明哲,决所去就”,实际上是说只有明了前贤在易学中为了“教人”而阐述的各种做人的原则、道理,才能正确地应对生活中面临的各种问题,解决生活中需要解决的各种矛盾,使自己的人生获得成功。从李觏在《易论》中所论释的这些内容来看,李觏在不同的篇章中引述易说,目的皆在于论释儒家所主张的人生哲学。这种依据易学理论,系统地论述儒家所提倡的人生哲学的学术方法,升华了儒家人生哲学的理论层次,体现了李觏易学思想的特色,也为后来北宋道学的发展提供了思想方法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