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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美育德:哲学概论-哲学概论

【摘要】:在这里,我们以“以美启真,以美育德”为题,从美学的角度,简要地分析一下真、善、美的关系。它表现为心灵的美、行为的美、人格的美和社会的美。因此,美育和德育自然地就是相通的,在人格的自我塑造上相辅相成。

真、善、美的统一通常被人们认为是人生追求和社会文明的最高境界。这同时也表明,真、善、美三者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在人类的精神追求中,真、善、美是相互蕴含着的。理论分析尽可将其分门别类,但在现实生活中,它们交融并蓄,很难分隔开来。在这里,我们以“以美启真,以美育德”为题,从美学的角度,简要地分析一下真、善、美的关系。

1.以美启真

从本章前面介绍的那些美学思想中,我们已经可以看到,不少思想家都把审美活动或艺术活动理解为达到真理的认识方式。如谢林认为美是“以有限的形式表现出无限来”,黑格尔认为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等等。当然,艺术家的艺术创作活动与科学家的科学研究活动是很不相同的。后者是用概念和符号来揭示自然和社会的本质和规律,是人直接面对真理;而前者总是要用感性的,甚或用虚构乃至虚幻的手段来塑造生动的艺术形象,以唤起人们的美感。但是,如果艺术作品不能深刻地反映社会生活的真实情理,不能表现人们的真实情感,它就不会有太高的艺术价值。因而,艺术必然蕴含着真,并因此能唤起人们的美感。

有趣的是,自然科学这个在人们看来似乎是最无艺术情趣的领域,同样有着自己的审美情趣。而且这种审美情趣,也的确在科学真理的发现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许多直接从事认识世界的科学家也都将自身经过艰苦的实验分析之后最终豁然开朗的那一刻看作是一种审美状态。直到近代以来,仍然有些科学家秉承着毕达哥拉斯学派所坚持的那种世界的和谐论,认为一切自然的规律也必然符合美的规律,并在构成上具有对称、和谐等诸多特征。许多公式的产生就是以其中所包含的各个要素之间的平衡关系而先于实验被假设出来,并最终得到确证的。对此,著名美籍华裔科学家杨振宁教授[67]有这样一段话:

狄拉克在1963年的《科学美国》(Scientific American)中写道:“使一个方程式具有美感比使它去符合实验更重要”……今天,对许多物理学家来说,狄拉克的话包含有很大的真理。令人惊讶的是,有时候如果遵循你的本能提供的通向美的问题而前进,你会获得深刻的真理,即使这种真理与实验是相矛盾的。[68]

再进一步说,真本身虽然不是美,但求真却是美的。人的自由在于人能够通过实践活动打破客观事物的既定形态,赋予其符合人的目的和要求的新的存在形式。这种自由必然是以认识和把握对象的属性和规律为前提的。自然的奥秘、社会的奥秘在其没有被人们掌握之前,是一种神秘的、强大的、异己的、左右着我们的生活的力量,而一旦被我们所掌握,就会成为我们人类自身的力量。真理就是对自然和社会奥秘的揭示。当然,获得真理的过程往往是艰辛的,常常伴随着挫折和失败,困惑与迷惘,甚至还有贫困和屈辱,然而这一切又起到了淘汰懦弱、锤炼意志的作用,因此求索真理的过程本身就显现出人的本质力量的伟大。试想,当一个科学家经过艰苦的探索,最终揭去了层层神秘的面纱,使客观事物的本质和规律赤裸裸地呈现出来的时候,还有什么能够比这更使他振奋不已。这就是一种“美”,一种战天斗地的快感。历史上那些为真理而献身的志士仁人,他们耐得住寂寞、耐得住贫困、耐得住流言蜚语、耐得住强权迫害,显示出人格的崇高,因而,当他们把毕生奉献给真理的时候,他们也就达到了美的境界。(www.chuimin.cn)

2.以美育德

美与善,不必说,更是古今中外美学理论家最为关注的话题。柏拉图把“美”置于“善”的观照之下,认为不理解善,也就不能真正理解美本身。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学说,更是把美和德统一起来,用一种道德力量来塑造人格的美。的确,美与善作为人的生存的价值或意义,作为人的存在方式,都是以人格的自由为前提的。当人们的道德行为体现出人格的尊严和人性的伟大时,这种道德行为必然具有充分的审美价值。同样,当人们在审美活动和艺术创作活动中体验并彰显人的自由精神时,这种审美的实践也就必然具有充分的道德价值。美与善的这种融合,归结为一点,就是康德所说的,二者都是以“本体的人”为最终目的的。

在现实生活中,善本身就是引起美感的力量。它表现为心灵的美、行为的美、人格的美和社会的美。“善”根源于人类生活实践的社会本性。人类之所以能够与动物相揖别,之所以能够生存与发展,之所以能够创造出经天纬地的辉煌事业,就在于人们能够通过相互交往、相互合作、相互依存而构成一个社会整体,由此形成了超越个人有限性的社会力量,并孕育出洞悉世间一切奥秘的人类智慧。每一个生活在社会中的人都与他人、与社会须臾不可分离。他的生命存在,他的创造生活的能力来自于通过交往而对这种社会力量的占有。当他意识到这一点时,当他努力使自己的行为有助于他人、有助于社会、有助于人们之间的和谐共处时,“善”就产生了。“善”就是如此平凡,每个人都能在生活的琐碎细微之处体验“善”所带来的温馨和愉悦;“善”又是如此伟大,它是那种“使人成其为人”的精神力量,或者说只有人才能升华出的精神境界。在这个意义上,“善”与“美”相互交融。当一个人为济他人之难而做出自己的奉献时,他会由衷地感到欣慰,他便获得了由“善”而来的美感;当一个人能够为人类的进步事业奉献自己的才智甚至抛头洒血时,善的力量就为他绘制出壮丽的人生画卷;当一个人舍弃自己的生命以拯救他人于水火之中时,我们每一个人都会为此热泪盈眶,纵情讴歌。这正是“善”凝铸出的可歌可泣的“壮美”。

因此,美育和德育自然地就是相通的,在人格的自我塑造上相辅相成。孔子说“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论语·述而》),又说:“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论语·泰伯》)。如果用我们今日之话语加以转释,那就是说,追求宇宙万物的真理是我们的志向,崇高的道德精神是我们的依据,而审美的艺术活动则是我们自由精神的成就和体现。

真、善、美的统一固然是人类生存的最高境界,但它并不因此就是可望而不可即的彼岸,而是就存在于我们朴实无华的现实生活中。只要我们持守人的自由与尊严,世间就没有任何力量可以阻止我们达入此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