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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西方美学理论的多种观点

【摘要】:自19世纪末以来,西方美学理论获得了充分的发展。这就是狄尔泰美学思想的核心。他认为,美的价值是一种客观化的自我价值感,移情是审美欣赏的基本前提。这种审美体验产生于自我,并与被感知到的形象相吻合。在美学方面,他系统表述了“表现论”美学观,这种美学观成为现代西方美学流派中的重要思潮之一。其美学代表作是《作为表现的科学和一般语言学的美学》。

自19世纪末以来,西方美学理论获得了充分的发展。众多哲学家、艺术家从不同的角度对“美”或艺术的性质、功能提出了各种特色鲜明的理论,可谓百家争鸣,百花齐放。这些理论观点深刻地启发了我们对审美活动的理解,丰富了我们的审美情感

1.狄尔泰的“生命体验论”

狄尔泰(Dilthey)[36]是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德国著名哲学家,是新康德主义者,也是西方生命哲学的创始人。在人类文化发展史上,狄尔泰的重要贡献之一,就是他第一次明确地区分了精神科学自然科学,反对将自然科学的方法简单地移植到对精神世界的研究中的做法,力图建立一门“人类科学的经验科学”。他认为自然科学研究的是物理世界,它可以用客观尺度排除人的情绪、情感等主观因素;而精神世界是人的存在、人的历史,它本身就是由人的情感、情绪、理性、观念等主观因素构成的,用自然科学的方法无法把握活生生的人及人的世界。因此,对于精神世界只有通过精神科学来把握,而活生生的人则是“精神科学分析的起点和终点”。

狄尔泰认为,人的生命的存在是一种处在盲目而又有序的不断流变之中的不可抑制的永恒冲动,具有超越性意义。对于这种生命的冲动,可以体验、可以表达、可以理解,但体验、表达、理解生命之流的方法不是科学,也不能诉诸理性,而只能是“诗”(艺术)。只有“诗”向我们揭示了人生之谜。因此,他说:

诗的问题就是生命(生活)的问题,就是通过体验生活而获得生命价值的超越的问题。[37]

狄尔泰指出,体验不同于经验,经验是把对象当作与主体对立的东西,而体验则是主体全身心地融入客体之中,达到物我同一,在这种同一中体验人的生命价值和人生的超越性意义。然而能够达到这一境界的只有诗。“诗是理解生活的感官,诗人是明察生活意义的目击者”。生命即体验,体验即突破自身生活的晦暗性;生活体验即一种指向意义的生活,艺术体验即一种给出意义的艺术。这就是狄尔泰美学思想的核心。

2.李普斯的“移情说”和布洛的“距离说”

李普斯(Lipps)[38]是德国著名美学家,他创立了西方美学中的“移情说”(Einfuhlund,empathy)。他认为,美的价值是一种客观化的自我价值感,移情是审美欣赏的基本前提。他把移情区分为4种类型:①一般的统觉移情,给普通对象的形式以生命,使线条转化成一种运动或伸延。②经验的或自然的移情,使自然对象拟人化,如风在咆哮、树叶在低语。③氛围移情,使色彩富于性格特征,使音乐富于表现力。④生物感性表现的移情,把人们的外貌作为他们内心生命的表征,使人的音容笑貌充满意蕴。他指出:审美的享受不是对于对象的享用,而是自我享受,是在自身之内体验到的直接价值感。这种审美体验产生于自我,并与被感知到的形象相吻合。所以,它既不是自我本身,也不是对象本身,而是自我体验到的对象形象,形象与自我是互相交融、互相渗透的。在这里享受的自我与观赏的对象是同一的,这是移情现象的基础。

与李普斯的“移情说”相媲美的,还有19世纪末瑞士心理学美学的代表人物布洛(Bullough)[39]提出的“心理距离说”。布洛所说的“心理距离”不是空间距离,也不是时间距离,而是主体超脱了或抑制了与客体之间的功利关系、利害关系所产生的对客体的一种感受,这种感受使我们在心理上同对象保持一定的距离,使它成为审美对象。布洛认为,心理距离是一种艺术要素,正是由于心理距离的介入使人进入了艺术状态,对事物采取艺术态度。同时,心理距离又是一种审美原则,“距离还进一步区分为什么叫做美的,什么仅仅是可人的,提供了最需要的判别标准”[40]。也就是说,唯有介入心理距离,对象才美,否则就是丑。

布洛认为,心理距离并不是说在主客体之间建立起一种非人情的理性关系,它所描述的就是人情的关系,不过它是经过过滤的,它超出了人情关系的实际具体性,但保持着人情关系的本来结构。这就是人们在欣赏戏剧时所常有的意识,一方面肯定剧情的真实内容,一方面意识到这是在演戏,并不是“真”的。艺术家的创作一方面只有塑造出高度个性化的经验才能产生最大的艺术效果,但同时他又必须与他的纯个人的经验分离开来。这个尺度是很难把握的,但这也正是艺术家不同于常人的地方。因而他说:

距离标志着它是艺术创作过程的各个最主要的环节之一,而且是借以判评常被人笼统称之为“艺术气质”因素的一种特征。[41]

最好的作品是心理距离最大限度地缩小但又不至消失的距离,这就是所谓“距离极限”。艺术家就是在保持距离极限方面表现才能,而常人通常会把距离丧失掉,这就是平常人为什么不能把他的切身感受传达给他人的原因。

3.克罗奇的“直觉表现说”

本尼季托·克罗奇(Croce)[42]是20世纪上半叶意大利著名的哲学家、美学家、历史学家文艺评论家。在哲学上,他是新黑格尔主义者,把自己的哲学称为精神哲学,认为精神是以不断交替的形式发展的,单纯的自然对精神来说决不存在,除了精神,就没有任何其他现实东西,除了精神哲学,就没有任何其他哲学。只有精神科学才具有价值和意义。在美学方面,他系统表述了“表现论”美学观,这种美学观成为现代西方美学流派中的重要思潮之一。其美学代表作是《作为表现的科学和一般语言学的美学》。

克罗奇的美学思想的核心命题是“直觉即表现”。在克罗奇看来,所谓“直觉”是一种超然独立的心灵活动,它是对其对象的单纯审视,既不肯定,也不否定,不追问意义和关系,也不涉及一般和共相,只将其作为单纯的个别形象来把握,是一种前逻辑的认识活动。作为直觉对象的东西是“觉受”(Sensation),它是人内心深处感到的一种隐约的撼动,一种模糊的情绪和感受的印象,这种觉受是一种心理性的“物质”。直觉对觉受这种“物质”进行观照之时,便给它以形式,使它得以呈现,这就是“表现”。这种表现,也是铸造、赋形、把握。因此,直觉审视对象,也就同时构造了对象,或创造了对象。(www.chuimin.cn)

从“直觉即表现”出发,克罗奇引申出了另一个重要命题“艺术即表现”。艺术就是直觉的产物,来自心灵的创造。直觉一个对象,在心灵深处引起一种隐约的撼动、一种模糊的情绪和感受,也就是产生了一种无形的“觉受”,给它以形式,使之呈现出来或表现出来,就是艺术创作。因此,克罗奇一反传统艺术观,认为所有直觉、表现(甚至包括说话、动作和叫喊)都是艺术,凡是与直觉无关的东西,即便在一般人看来属于艺术作品的东西,都不是真正的艺术。由于直觉是每个人都有的,因此人人都可以是艺术家、诗人。克罗奇的这种艺术观对西方现代派艺术产生了直接而深刻的影响。

4.海德格尔和伽达默尔的“真理显现说”

海德格尔是20世纪最有影响力的德国哲学家之一。他的名著《存在与时间》标志着他的“基础存在论”哲学的诞生。20世纪30年代以后,海德格尔的哲学研究便开始深入到美学,或者说深入到艺术哲学中,通过对艺术本质的探讨,进一步发挥他的存在论理论。

海德格尔的美学思想的核心内容是认为“艺术本质是真理在作品中的自行置入”,也就是说,真理显现在作品中,并驻扎在作品中,艺术作品是真理的住所。他说:

如果真理自行置入作品中,真理便显现于其中,作为在作品中的真理的存在的显现就是美,这里美的显现,即审美并不是不计功利的快感,它既不可以用主观标准也不能用客观标准加以衡量。[43]

海德格尔所说的真理,并不是通常所说的主观符合客观的知识,他反对这个看法。他认为,“真理”一词的本来意思是指“去除隐匿性”,即通过揭示,让“存在”“呈显”出来,或者说真理是一种“澄明”。海德格尔在他的存在论中,把“存在”和“存在者”区分开,认为存在者是存在着的各种具体事物,而“存在”本身则是使存在者成为存在者的那种本真的东西。存在本身体现在存在者身上,但同时也被存在者所遮蔽,因而真理就是让“存在”从这种遮蔽中显现出来。那么,什么东西可以显现真理呢?海德格尔认为科学起不到这个作用,因为科学只能把握具体的存在者,而不能把握存在本身,只有“艺术”才是使“真理”呈现出来的最好方式。虽然艺术品也是一种具体的存在者,但在这种存在者中却显化着真理,并一直保留真理的显化。

德国著名哲学家、现代解释学的创始人伽达默尔[44]的美学思想深受海德格尔的影响。他同样把艺术理解为真理的显现。不过,伽达默尔所追寻的真理是一种关乎人生意义的真理,这种真理是用科学方法无法证实或证伪的。为此他把解释学分成三个领域:艺术、历史和语言。其中,艺术是昭示这种真理的重要领域。伽达默尔认为,艺术同哲学没有根本的区别,二者的终极目的都是“存在”,追问“存在”的意义。因此,美学是解释学的一个组成部分,而审美就是解释学的一个时刻,就是我们被艺术品所吸引的那一时刻,这一时刻又是由那种去获取理解和自我理解的解释学任务加以完成的。他认为,审美理解是人类整个世界经验的重要部分,

艺术最直接地对我们说话,它同我们具有一种神秘的亲近,能把握我们整个存在。似乎我们同艺术之间融合无间,每次同它相遇都成为同我们自己照面。[45]

人们在艺术中看到的正是我们自身的存在状况,对每个人而言,艺术文本都具有一个开放性的结构,即对艺术文本的理解和解释是一个不断开放和不断生成的过程,是艺术的再创造过程。而这个过程也正是通过艺术经验传达真理的过程。他说:

艺术经验是一种独特的知识模式……它仍是知识,即真理的传达。美学的任务不正是为了这个事实提供基础吗?[46]

5.维特根斯坦:美没有共同的本质

活跃于20世纪前半叶的德国著名哲学家、西方分析哲学的创始人之一维特根斯坦从分析哲学出发阐述的美学思想可谓独树一帜。维特根斯坦是在他讲授的一些美学课程中阐述他的美学思想的。这些课程的讲稿后来被汇集成《美学讲演录》一书。

维特根斯坦的美学思想贯彻着他的分析哲学或语言哲学的立场和方法。传统美学总是要问“美是什么”这样一个问题。而维特根斯坦的分析美学劈头要问的是“‘美是什么’属于哪一类命题?”命题是对世界的陈述,是世界的图像,因而命题必须具有可证实性。而美的理念、美本身等等命题都是属于不可证实的形而上学命题,因而是没有意义的。由此,维特根斯坦认为美的本质是什么的问题是一个假问题。美学整个地被误解了。因为当人们说某一事物是美的之时,是把“美”当作形容词来用,但在对语言的理解中,人们却误把对事物的形容看成是事物的属性,甚至认为美是某种独立存在的东西,从而追寻起美的本质来了。维特根斯坦指出,有关的美的本质的探讨,主要是解决审美对象的共性问题。我们说一朵花是美的,一条鱼是美的,一个人是美的,一首乐曲是美的,因而就以为一定有一个共同的关于美的规定性。维特根斯坦认为,这是因为美本来就没有什么共同的本质,美的共同性其实只是一种“家族相似”,即不同现象的不同特征彼此以多种方式相互关联。所有美的事物被称为美的事物,不是因为它们有一个共同的美的本质,而是说它们具有开放性的家族相似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