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古希腊哲学中的美学思想

古希腊哲学中的美学思想

【摘要】:在古希腊哲学中,对美的探讨起之于对“美”的概念或理念,即对“美本身”的形而上学追问。[4]这三个基本原则比较充分地体现在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美学思想中。柏拉图美学思想的另一特征是,他把“美”和“正义”看成是同一层级的概念,认为二者都从属于作为最高理念的“善”。但他对戏剧(悲剧)和诗学所做的研究却包含了他丰富的美学思想。亚里士多德的美学思想可以说是对柏拉图美学思想的批判继承。

古希腊哲学中,对美的探讨起之于对“美”的概念或理念,即对“美本身”的形而上学追问。这种追问把现实生活中人们的千差万别的美感提升为一种理性的追索。英国美学家鲍桑奎(Bosanquet)[3]在他著名的《美学史》中认为古希腊关于美的理论中包含着三个基本原则:第一,道德主义原则;第二,形而上学的原则;第三,审美原则。[4]这三个基本原则比较充分地体现在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美学思想中。

1.柏拉图:美的理念与模仿

柏拉图从他的理念论出发,区分了“美的事物”和“美本身”,把“美本身”称之为“美的理念”或“理念美”,使之同“感觉美”相别。在《会饮》篇中,他说:

美的理念也叫理念美,感觉的美是易灭的,不完善的……理念的美是永恒的,无始无终,不生不灭、不增不减的……一切美的都以它为源泉,有了它一切美的事物才成其为美。

[5]

这就是说,“美本身”作为理念才是最真实的、永恒的美,而具体事物的美则不过是对美的理念的“模仿”或“分有”,它们之间的关系就如同“正义”和正义的行为、“善”与善行一样,是一和多的关系。即:

美与丑、正义与非正义、善与恶等,就它们各自本身而言,它们各自为一,但由于它们和行动及物体相结合,它们彼此相互结合又显得无处不是多。[6]

一方面我们说有多种美的东西、善的东西存在,并且说每一种美的、善的东西又都有多个……另一方面,我们又曾说过,有一个美本身、善本身,以及一切诸如此类者本身;相应于上述每一组多个的东西,我们又都假定了一个单一的理念,假定它是一个统一者,而称它为每一个体的实在。[7]

可以看出,柏拉图第一次把美从经验领域提升到超验领域,使之具有了本体论的地位。他反复提醒我们,美的事物之所以是美的,就在于它分有了美的理念,因而只有把握美的理念才能真正获得美的知识。为此他批评那种只知道或只喜爱美的事物如美的声音、美的色彩、美的形状,而不知道也不喜欢美本身的人,说他们的生活如在梦中。只有那些能够就美本身领会到美本身的人,那些能够分辨美本身和包括美本身在内的许多具体的东西,又不把美本身与含有美的许多个别东西相互混淆的人,他们的一生才是清醒的。柏拉图的这个看法是很有道理的。生活中总是有那么一些人,由于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美,而沉溺于声色犬马之中,美丑不辨,甚或认丑为美。这样的人的确是浑浑噩噩地生活在梦中。然而,柏拉图把美的理念理解为游离于美的事物之外,先于现实世界并派生出现实世界的独立存在,这就再次显示出他的理念论的神秘主义特征。

柏拉图美学思想的另一特征是,他把“美”和“正义”看成是同一层级的概念,认为二者都从属于作为最高理念的“善”。他说:

一个人如果不知道正义和美怎样才是善,他就没有足够的资格做正义和美的护卫者。我揣测,没有一个人在知道善之前能足够地知道正义和美。[8]

柏拉图把“美”看成是从属于“善”的,其目的就是想把对“美”的理解纳入到他对理想政治的设计之中,因而他更看重从“秩序”与“和谐”的角度理解美的内涵,认为求美不仅是追寻美的理念,以使自己内心秩序井然,而且要压抑自己的感性欲望,顺从法律规定的秩序。所以他说:“正确的爱难道不是对于美的有秩序的事物的一种有节制的和谐的爱吗?”[9]

然而,柏拉图在形而上学的层面上设定了一个美的理念,同时又把美置于善的关照之下,但这却没有使他抬高艺术创作在现实生活中的地位,反而使他表现出对艺术的轻视或贬损。在他看来,艺术就是一种模仿。现实世界中的事物无非是对理念的模仿,而艺术作品则是对现实事物的模仿,即对模仿的模仿,因而同真正的真理即理念隔了两层。例如,木匠制作的桌子是对桌子理念的模仿,而画家画的桌子则是对木匠制作的桌子的模仿,因而它更不真实。至于诗歌音乐,更是如此,“因此,悲剧诗人既然是模仿者,他就像所有其他的模仿者一样,自然地和王者(即最高、真理之意——引者注)或真理隔着两层。”[10](www.chuimin.cn)

柏拉图对于艺术的贬斥从根本上说来源于对善的追求,更来源于对他所理想的政治秩序的维护,因而柏拉图关于美的理论具有道德主义倾向,将和谐、规则、秩序看作是美的基本特征。为此,他根据理想国的要求对艺术进行削足适履的处理,即艺术必须有利于政治秩序的建构,艺术的好坏也必须从政治标准来衡量。他认为那些表现人性的萎靡、软弱、胆怯、淫欲、恐惧、自私的艺术作品对青年人有极大的腐蚀性,因而力主将这样的作品连同作者一并逐出理想国的设计方案。柏拉图的这一思想固然提醒我们注重艺术的社会责任,但我们也应当看到,他把艺术完全意识形态化,否认了艺术的多样性及其独立价值。

2.亚里士多德:模仿与陶冶

美的特质是什么?如果从美感的角度来说,美无疑是感性的,因为我们总是从对美的事物的感性直观中获得美的感受。但是如果从美的概念来说,美的问题又不折不扣地是一个哲学问题,因为一旦我们去追问“美本身”是什么时,就必然进入理性思索的范围。于是问题产生了:一个感性的存在能否被理性的思维所把握?如果可以,那么该如何把握?亚里士多德以他独特的方式对这两个问题给予了回应。

亚里士多德没有写过专门的美学著作,对于“美本身”也很少有一般性的论述。但他对戏剧(悲剧)和诗学所做的研究却包含了他丰富的美学思想。亚里士多德的美学思想可以说是对柏拉图美学思想的批判继承。他也认为“美的主要形式是秩序、匀称和明确”[11],但他并不像柏拉图那样,把“美在秩序”或“美在和谐”过分地嫁接到政治秩序之中,而是强调美本身的独立价值。他也接受了柏拉图的“模仿说”,认为艺术家的作品就是对事物的模仿,但他对这个“模仿说”却做出了十分积极的解释。首先,他认为,艺术作品不会因为是一种模仿就与真理隔了两层,模仿中包含着人们对模仿对象的知识,他说:

人从孩提的时候起就有摹仿的本能(人和禽兽的分别之一,就在于人最善于摹仿,他们最初的知识就是从摹仿得来的),人对摹仿的作品总是感到快感。经验证明了这样一点:事物本身看上去尽管引起痛感,但惟妙惟肖的图像却能引起我们的快感,例如尸首或最可鄙的动物形象。……我们看见那些图像所以感到快感,就因为我们一面在看,一面在求知,断定每一事物是某一事物,比方说,“这就是那个事物”。[12]

因此,艺术也是一种知识,艺术的模仿不仅能够展现被模仿的对象,而且还有可能洞察到其中所蕴涵的真理。所以,他在《诗学》中这样说:

诗人的职责不在于描述已发生的事,而在于描述可能发生的事,即按照可然律或必然律可能发生的事。[13]

基于这个理解,亚里士多德赋予艺术以崇高的真理价值,认为诗学和哲学实际上同归一途,即达到对普遍性知识的把握。因而他说:

写诗这种活动比写历史更富于哲学意味,更被严肃地对待;因为诗所描述的事带有普遍性,历史则叙述个别的事。[14]

亚里士多德同样注重艺术的道德功能,在他的悲剧理论中提出了著名的“陶冶说”或“净化说”(κάθαρσις)[15]。关于悲剧,亚里士多德解释说:

悲剧是对于一个严肃、完整、有一定长度的行动的摹仿,它的媒介是语言,具有各种悦耳之音,分别在剧的各部分使用;摹仿方式是借人物的动作来表达,而不是采用叙述法;借以引起怜悯和恐惧来使这种情感得到陶冶。[16]

悲剧激发了人的怜悯和恐惧,而怜悯与恐惧既是一种痛苦的情绪,同时又是一种特别的快感,因为它们与观众无关而又极易在观众的身上发生。观众在感到幸运的同时又担心自己的现实处境。悲剧正是通过这种快感来净化人的心灵,“把人引到最高尚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