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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政治哲学:建立政治正义的道德依据

【摘要】:即便是政治学家也很难对政治的科学研究采取中立的态度。因此我们也可以说,政治哲学就是研究政治理念以及构成政治现实的那些东西是否符合政治理念,从而具有“合理性”。这也是政治哲学存在的必要性之基本依据。正是出于对政治合理性的思考,出于对政治正义的追求,政治哲学在经历了多年的沉寂后再度复兴。

政治学成为独立的社会科学学科以后,政治哲学一度衰落,政治问题的探讨逐渐被纳入实证科学的轨道,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将道德问题从政治视野中排除出去。并且受“唯科学主义”思潮的影响,政治学界一度对政治哲学采取漠视的态度,认为政治哲学所关注的价值判断,没有严格的确定性,只能是各执己见,莫衷一是,不可能是真正的科学,因而不值得重视。这种情况延续了几乎一个世纪。应当说,把政治生活作为独立的对象,从“事实”的意义上加以研究的确是非常必要的,但是从政治生活的总体上说,排除道德问题或忽视“价值”维度的思考,又是十分片面的。在现实的政治活动中,事实与价值是不可分离的。即便是政治学家也很难对政治的科学研究采取中立的态度。但对事实的研究和对事实进行价值判断毕竟是两回事,两者不能互相取代。黑格尔在他的《法哲学原理》一书中,谈到法哲学的性质时指出:

在法中人必然会碰到他的理性,所以他也必然要考察法的合理性。这就是我们这门科学的事业,它与仅仅处理矛盾的实定法学殊属不同。[90]

黑格尔的这一思想对于我们理解政治哲学是很有启发性的。政治制度、政治过程、政治关系、政治活动无疑是人类理性活动的领域,因此在政治中我们也必然会遇到我们的理性,从而也必然要考察政治的合理性问题,也就是要依据正义与非正义、是与非、善与恶、平等与不平等、自由与奴役等政治理念对政治是否具有合理性做出价值评判,并探讨这种价值判断的终极性判据。因此我们也可以说,政治哲学就是研究政治理念以及构成政治现实的那些东西是否符合政治理念,从而具有“合理性”。这个问题,应当说,也恰恰是当代国家政治和国际政治的最为重要的问题。20世纪两次世界大战给人们以深刻的教训,如果不从价值取向的意义上思考政治的合理性,那么最终是难以避免灾难性的后果的。20世纪90年代,“冷战”结束以后,世界各国的政治形态都在不同程度地发生变化。原先的社会主义国家普遍进入剧烈的社会转型过程,从以计划经济为基础的政治制度转向以市场经济为基础的政治制度。或者以改革的方式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如中国、越南等),或者干脆抛弃了社会主义制度走向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但不管怎样说,政治制度的变革本身必然面临“怎样一种政治制度才是合理的”这样一个问题。因为,从非市场经济过渡到市场经济,这不仅意味着国家的制度体系必然发生根本性改变,而且意味着支撑这个制度体系的“合理性”政治观念也必然发生根本性变化,这就使政治合理性问题被重新探讨或被重新评价。当代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也同样被“合理性”问题所困扰。哈贝马斯在《合法化危机》一书中对此做出描述:

由于一直具有私人目的的生产日益社会化,这就给国家机器带来了无法满足的矛盾要求。一方面,国家必须发挥集体资本家的功能,另一方面,只要不消灭投资自由,相互竞争的个别资本就不能形成或贯彻集体意志。这样就出现了相互矛盾的命令,一方面要求扩大国家的计划能力,旨在推行一种集体资本主义的规划,另一方面却又要求阻止这种能力的扩大,因为这会危及资本主义的继续存在。于是,国家机器就左右摇摆,举棋不定,一方面是人们期待的干预,另一方面则是被迫放弃干预;一方面是独立于自己的服务对象,但这样会危及系统,另一方面则是屈从于服务对象的特殊利益。[91]

在当前国际政治和国际关系中,合理性问题更是十分突出。“冷战”以后,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了步伐,国际贸易在不同区域市场上的地理扩展、金融市场的全球网络化、跨国公司在规模和数量上的日益扩大等几乎完全打破了国内贸易和对外贸易的界限,加速了国际资本的流动,不断强化各国国民经济世界经济的依赖。与此相应,各种跨国机构如联合国、世界贸易组织、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亚太经合组织等在协调、控制各国经济和世界经济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同时也不断深化和扩展了各国之间在政治上和文化上的互动。从这个方面看,放弃战争,谋求永久和平已经日益成为解决国际争端的基本价值准则。然而,问题的另一个方面是,在全球化加速发展的过程中,以古典国际法为依据的全球秩序建构也面临十分严峻的挑战。尽管早在二战以后,和平主义的意识就已经得到世界公众的普遍认同,但这并没有能够有效地阻止大量发生的局部战争和国内战争。有关民主与专制、领土与主权问题的传统争端与种族冲突和不同文明之间的冲突交织在一起,从而有了不同以往的形式和内容;在世界经济或国际性交换体系中,不同利益群体、不同地区或国家之间在利益分配上的相互竞争加剧了各种扩张势力之间的相互角逐,使谋求国家安全、区域稳定和世界和平的努力屡屡受挫。带有明显政治意图的、大规模的恐怖主义活动以前所未有的、打破一切常规的方式对世界的安全与稳定构成了新的威胁,这不仅使人们感到世界的不安宁,而且感到这种不安宁的根源和方式是如此不确定和难以控制。从这方面看,当今国际社会中不同民族国家、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对抗性依然十分深重,以至我们至今看不到彻底遏制国际矛盾与冲突的希望。在这种情况下,“怎样的国际秩序才是合理的”、“合理的国际秩序如何才能建立起来”等就成为当前国际政治中迫在眉睫的重大问题。从事实上说,社会政治体系是复杂的有机系统,在每一个历史发展阶段上,这个有机系统的演变趋势都不是唯一的,而是具有多种可能性。哪一种可能性变成现实,则取决于人类在政治生活中所做出的价值选择。没有对政治的基本价值判断,或者这种判断本身是错误的,那就有可能导致社会的政治建构背离人类的价值理性,导致大规模的社会灾难。无论怎样说,政治总是人类活动的产物,人类有责任使社会的政治建构更适合于人类的本性,更有利于人类的生存。这也是政治哲学存在的必要性之基本依据。

正是出于对政治合理性的思考,出于对政治正义的追求,政治哲学在经历了多年的沉寂后再度复兴。1971年,美国政治哲学家约翰·罗尔斯(Rawls)[92]发表了《正义论》一书,这标志着现代政治哲学的兴起。在这本书中,罗尔斯开宗明义地指出:

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一种理论,无论它多么精致和简洁,只要它不真实,就必须加以拒绝或修正;同样,某些法律和制度,不管它们如何有效率和有条理,只要它们不正义,就必须加以改造或废除。……作为人类活动的首要价值,真理和正义是绝不妥协的。[93] 同时,他也十分清楚政治的正义与道德能力的关系,因而他说:(www.chuimin.cn)

我希望强调,正义观只是一种理论,一种有关道德情感(重复一个十八世纪的题目)的理论,它旨在建立指导我们的道德能力,或更确切地说,指导我们的正义感的原则。[94]

与罗尔斯齐名的当代政治哲学家诺齐克(Nozick)[95]也明确地指出:

道德哲学为政治哲学既提供了背景又确定了边界。人们之间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限定了通过国家机器作用于他人的边界,或者,限定了要建立这样的国家机器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的边界。具有约束力的道德禁令就是国家强制力的最根本的合法性源泉。[96]

《当代政治哲学》的作者金里卡(Kymlicka)[97]也认为,在道德哲学与政治哲学之间有一种根本性的关联,政治哲学关注的焦点是那些使得公共机构的运作具备合法性的道德义务,公共责任和私人责任的内容和界限,都必须诉诸更深刻的道德原则才能确定。他说:

对公共责任的任何解释都必须契合更宽广的道德框架:这种道德框架既要能够容纳又要能够说明我们的私人责任。[98]

当代美国著名政治哲学家列奥·施特劳斯(Leo Strauss)[99]则指出,政治哲学就是哲学的一个分支,因而也就是用关于政治事务的性质的知识取代关于政治事务的性质的见解的一种尝试。然而,对于政治领域中的事物,我们不可能不持赞成或反对、选择或排斥、赞美或谴责的态度,所有这些态度都涉及好与坏、善与恶、正义与非正义的判断,而这样的判断是以一定的判断标准为前提的,政治哲学的努力就是要探讨这些标准,以期获得关于这些标准的真正知识。因此,政治哲学本身不可能是中立的,它的目的既在于认识政治事务的本性,也在于认识公正的或好的社会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