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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哲学的独断论与怀疑论

【摘要】:在西方近代哲学中,随着经验论哲学和唯理论哲学有关认识论问题的探讨的不断深入和发展,独断论与怀疑论的分歧在理论上逐渐明朗化。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笛卡尔确立了近代独断论的基本原则。在认识论方面,斯宾诺莎毫不怀疑人完全可以达到对事物本身的正确认识。

在西方近代哲学中,随着经验论哲学和唯理论哲学有关认识论问题的探讨的不断深入和发展,独断论与怀疑论的分歧在理论上逐渐明朗化。一般来说,唯理论哲学在认识论上更具有独断论的特征,即确信人的理性能够把握具有普遍性、必然性的真理,确信这种真理之为真理就在于它符合对象的内在本质或本性;而经验论哲学则一般地否认人的认知或知识能够达及客观对象自身的本质,至少认为在人的经验范围之外,人的知识是否与对象本身的内在本质或本性相符合是无法得到论证的。这就是经验论哲学的怀疑论倾向。

1.唯理论哲学的独断论特征

(1)笛卡尔:普遍怀疑中的不可怀疑——我思

如前所述,在欧洲近代哲学中,法国哲学家笛卡尔是第一个把普遍怀疑当作基本哲学方法的哲学家,但是他的普遍怀疑并没有导致不可知论,而是开启了近代独断论的传统。这主要是因为,他的普遍怀疑不是消极地怀疑一切,而是为了在普遍怀疑中找到不可怀疑的东西;不是为了放弃对事物的一切判断,而是为了把对一切事物的判断建立在毫无疑义的、清楚明白的根据之上。因而,他的普遍怀疑不是为了削弱理性,而恰恰是为了强化人们对理性的信念,以便把人们的所有的观念都放到理性的法庭中加以审判。

笛卡尔运用普遍怀疑的方法确立“我思故我在”这一原理就要把“自我”确立为思维的主体。这个主体只因我思而存在,不依附任何外在的权威,是绝对独立的、自由的主体,是一切思维活动或认识活动的绝对承担者,也是一切观念的最可靠的根据。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笛卡尔确立了近代独断论的基本原则。黑格尔将之称为“思维的内在性原则”,他说:“按照这个内在性原则,思维,独立的思维,在内在的东西,最纯粹的内在顶峰,就是现在自觉地提出的这种内在性。”[35]也就是说,按照这个原则,一切认识论问题都可以在“我思”的范围内加以解决。笛卡尔相信,凡我清晰明白地领悟到的观念都是真的观念。这种观念不是借助于任何演绎或者归纳而形成的,而是自明的,无可怀疑也无须论证的,我们的一切知识都可以从这种不证自明的前提性观念中演绎推论出来,就像从少数几个几何公理出发可以推论出一系列几何定理一样。而且由于这些前提性观念本身具有不证自明的普遍性和必然性,因而从这些前提中推论出来的任何具体的结论同样具有普遍性和必然性。

(2)斯宾诺莎:心灵能够完全地反映自然

荷兰理性主义哲学家斯宾诺莎(Spinoza)[36]从他的实体、属性和样式的学说出发,以几何学的公理化和证明方法为范本,沿着笛卡尔的道路,提出了自己独特的唯理主义的认识论和方法论。在认识论方面,斯宾诺莎毫不怀疑人完全可以达到对事物本身的正确认识。为此,他提出了一个著名的命题:

观念的次序和联系与事物的次序和联系是相同的。[37]

这就是说,人的心灵可以把握“自然的本质、秩序和联系”,达到和自然的同一,因此,“我们的心灵可以尽量完全地反映自然”。

当然,在斯宾诺莎看来,并不是一切观念都是符合它的对象的。因此必须研究各种认识的方式,从中选出能够获得正确认识的方式。他认为,认识的方式或知识种类可以分为三种:

其一,感性知识,包括从传闻间接得来的知识,以及从对个别事物的直接经验中得来的泛泛经验的知识。这种感性知识亦可称之为“意见或想象的知识”。

其二,理性知识,依据正确观念进行推理而得到的知识。

其三,直观知识,理智对事物的本质直接把握而得到的知识。

关于三种知识的优劣比较,斯宾诺莎写道:

只有第一类知识是错误的原因,第二类和第三类知识是必然真实的。[38]

在斯宾诺莎看来,从传闻或感觉得来的知识是混乱的、不确定的和偶然的。这种知识不是“按照自然的形象来解释自然界的事物”,而是依每个人的身体状况和主观情态为转移,因而具有很强的主观性。比如,同样的水,有人触之认为“凉”,有人触之认为“热”。所以说,感性知识通常是错误的来源。

和感性知识不同,第二种知识即理性知识则是一种把握了事物的必然性的知识。他说:

理性的本性不在于认为事物是偶然的,而在于认为事物是必然的。[39]

故理性知识是通过推理而得来的,因而是正确的、把握了事物的必然性的正确观念或“真观念”。但是,由于推理过程可能发生错误,所以,它还不是绝对可靠的知识。

和理性知识不同,直觉知识是理智不通过任何媒介而直接把握事物的本质获得的知识,因此,它不仅具有必然性,而且是绝对可靠的。我们看到,斯宾诺莎绝对否定感性认识,片面地强调理性知识和直觉知识,并把由直观获得的知识叫作“真观念”,相信“真观念”可以达到最高的确定性,因此他说:

凡具有真观念的人无不知道真观念包含最高的确定性。因为具有真观念并没有别的意思,即是最完满,最确定地认识一个对象。[40]

(3)莱布尼茨:两种真理

在人能否以及如何达到对事物本身的认识,或者说,人能否获得具有普遍性、必然性的真理这个问题上,莱布尼茨多少吸收了经验论哲学的观念。他认为,人的知识是由两方面因素构成的,一是先天的理性因素,一是后天的感性因素。不过,尽管他肯定感性因素在认识中的必要性和作用,但依然认为感性的认识不能给我们提供普遍必然的真理。他认为:

感觉对于我们的一切现实认识虽然是必要的,但是不足以向我们提供全部认识,因为感觉永远只能给我们提供一些例子,亦即特殊的或个别的真理。然而印证一个一般真理的全部例子,尽管数目很多,也不足以建立这个真理的普遍必然性,因为不能因此便说,过去发生过的事情,将来也会同样发生。[41](www.chuimin.cn)

因此,“只有理性能建立可靠的规律”。

在莱布尼茨看来,具有普遍性、必然性的知识是确实存在的,数学逻辑学伦理学、法学以及神学的基本原则都是普遍的、必然的。既然后天的感觉经验不能提供普遍性、必然性的知识,那么,它们就只能是人心先天地具有的了。这样,莱布尼茨从认识的两个源泉的观点出发,提出了两种真理的学说。他说:

有两种真理:推理的真理和事实的真理。推理的真理是必然的,它们的反面是不可能的,事实的真理是偶然的,它们的反面是可能的。[42]

莱布尼茨所谓的推理的真理,是指从一些先天的概念、原则演绎出来的知识。比如,在他看来,几何学的公理是人脑先天地固有的,从公理中演绎出来的定理就是推理的真理,具有普遍性和必然性。所谓事实的真理,就是通过归纳一类事物的性质得到的结论,如经验科学中的一些命题,但是这些命题并不具有普遍必然性。

2.经验论哲学的怀疑论性质

在西方古代哲学中,怀疑论的思想,即对认识的可能性问题的质疑,虽然较早产生,但并不占据主导地位。对宇宙的理性探索,使绝大多数哲人确信,尽管认识过程是复杂的、艰辛的,但人类理性中就具有把握这个世界的能力。即便到了古希腊晚期,怀疑论思潮也依然被淹没在有关宇宙秩序、神的目的和人的命运的独断论说教中。然而在近代哲学中,随着经验论和唯理论之争的日益兴盛,在有关认识来源和人的认识能力的探讨中,怀疑论逐渐成为这一时期认识论问题的主题。

(1)早期经验论哲学的怀疑论倾向

近代的怀疑论产生于经验论哲学,这主要是因为在经验论的认识论原则中自始就潜藏着怀疑论的基本倾向。因为,如果说人们的一切认识来源于感觉经验,那么,显然感觉就是认识的起点,但人们的感觉能够真实地反映事物的性质吗?经验科学显然无法对这个问题做出明确的肯定性回答。这种情况在哲学上就导致了经验论者对认识的可能性的怀疑。

英国经验论哲学家霍布斯认为,外物与感觉的关系犹如机械运动中的作用与反作用的关系,外物的运动给感官施加“压力”,感官随之产生“抗力”,这就产生了感觉。所以感觉只是感官对外物压力所产生的抗力而引起的纯粹的主观心理状态,而并不真正反映外物的性质,因而他说:“我们的感觉是我们觉得存在于世界上的任何偶性或性质,都并不在世界上,而只是外貌与显现。”[43]

在霍布斯之后,英国哲学家洛克将这种怀疑论倾向表现得更为明显。洛克认为,我们理智中的一切知识或观念都来自于感觉经验。我们关于一个具体事物的观念,也就是所谓“实体”的观念,就是由许多简单观念集合起来的。例如,我们描述一块“石头”,就包含了“它是一个物体”、“它是白色的”、“它是硬的”、“它的形状是不规则的”等等诸多简单观念。这些简单观念为什么能够集合起来构成关于这一事物的观念呢?洛克回答说,这是由于人们假定有一个公共的东西支撑这些简单观念。这个公共的东西就是“实体”。所以“实体”就是由若干简单观念构成的复杂观念。进一步问,作为“实体”的复杂观念是否能够反映一个事物的真正本质呢?对于这个问题,洛克首先区分了事物的“名义本质”和“实在本质”。他认为,“实体”观念只能用来把握事物的“名义本质”,而不能反映事物的“实在本质”。例如,“黄金”的“名义本质”就是“黄金”一词所表示的由黄色、重量、可塑性和固体性等简单观念构成的复杂观念,而黄金的“实在本质”是由事物内部不可观察的东西构成的,如黄金的内部结构,这是黄金的观念不能把握的。在他看来,实在本质是名义本质的基础,但人们只能把握名义本质,至于实在本质,人们只能假定它的存在,却不知它为何物。

洛克进而把他的这种看法延伸到对因果联系的认识。他认为,因果关系的观念就是人心将一个观念和其他观念并列在一起加以思考和相互比较而形成的观念。当我们考察一个事物的存在是由别的事物的作用而引起时,便形成了因果性观念,把起作用的东西叫作原因,把所产生的东西叫作结果,但人们并不能真正把握因果之间的必然联系。他说:

因果的意念都是由感觉和反省所传来的那些观念来的,而且这种关系不论如何普遍,亦是要归结于这些观念的。因为我们只要知道有任何简单的观念或实体,由于别的观念(或实体)的作用,而开始存在,我们就可以得到因果的观念;并不必知道那个作用的方式如何。[44]

(2)休谟:我们无法论证经验以外的存在

经验论的这种怀疑论倾向最终在英国哲学家休谟(Hume)[45]那里得到了彻底的、明确的和系统的阐发。休谟从彻底的经验论立场出发,认为人类的一切知识和观念归根到底只能限制在感觉经验或“知觉”以内。人心中除了知觉以外再没有其他东西存在。因此,如果从经验出发,就不能证明经验以外的任何存在。以此推论,唯物主义哲学所讲的独立于人的经验之外的“物质”、神学所讲的“神灵”以及脱离于人的肉体的“灵魂实体”等等都是无法证明的、不可理解的。

像以往许多怀疑论者一样,休谟也把他的怀疑论集中在对因果联系的客观性、普遍性和必然性问题的分析上。休谟之所以重视对因果观念的分析,是因为他看到“关于实际事情的一切理论似乎都建立在因果关系上”[46]。但是,以往的哲学只是普遍地、先验地使用这个因果原则进行推论,但却没有对这个原则做出任何证明。为此他力图从经验论的立场出发,对因果观念的真实可靠性做出澄清,他明确指出:“因果之被人发现不是凭借于理性,乃是凭借于经验。”[47]基于这个立场,休谟否定了因果观念的先验性,坚持人们只能在经验范围内研究因果性问题。

休谟首先探讨了因果观念的来源问题。他认为,这种观念是从对象间的某种关系中来的。人们在经验中,一是看到了两个对象之间的接近关系,亦即两个对象只有在时间和空间上相互接近,才有可能联想到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二是看到两者间的接续关系,即一个对象总是在先,一个对象总是在后。对象间的接近关系和接续关系是我们形成因果关系观念的必要前提。但仅此还是不够的,因为,要确立因果关系还必须确认两个对象之间存在着必然的联系。然而,在经验上,我们只能看到两个对象间的接近关系和接续关系,却“永远看不到它们之间有任何纽带”,即二者间的“必然联系”,看不到作为原因的事件中有什么必然产生结果的能力。因此,经验无法告诉我们原因和结果两个观念之间有什么必然联系。他说:

人心纵然极其细心地考察过那个所假设的原因,它也不能在其中发现任何结果来。因为结果和原因是完全不一样的,因此,我们也就不能在原因中发现出结果来。[48]

当然,休谟并不由此否认因果观念在日常中的使用,不过他认为,人们之所以会从对象间的接近性和接续性中形成因果观念,不是因为人们发现了对象间有什么必然的因果联系,而不过是对象的恒常会合在人们心中形成的一种习惯,是一种来自于人们心灵的“习惯性联想”。他说:

习惯就是人生的最大指导。只有这条原则可以使我们的经验有益于我们,并且使我们期待将来有类似过去的一串事情发生。[49]

这样,休谟就把人们的具有客观性、必然性的知识转化为主观的习惯和信念。

休谟否认了因果关系的客观性,也就同时否认了因果联系的必然性。他认为,由于在经验中并不能确定对象之间有什么必然性的联系,因此,建立在习惯和信念之上的因果推论都只能是或然性的推论。此外,因果关系方面的许多复杂情况也会带来因果推论的或然性,比如,在我们不曾观察到的足以产生强烈习惯的众多例子的情况下,依据这种习惯进行推论,或者在类似关系不精确的情况下进行推论,这就不可能是精确的。

休谟的上述推论的确对人们久已习惯了的因果必然性信念构成了沉重的打击,因为如果我们把因果必然理解为现象之间的一种自在的联系,但我们却确实无法证明这种必然性的客观存在。因此,休谟对因果必然性的怀疑表明彻底的经验论立场与彻底的机械论观念不可能协调相处。在休谟看来,把因果联系的客观性和必然性理解为事物之间或现象之间关系的普遍法则,不过是一种没有经验根据的独断论。他实际上也是一般地否认了人类知识的客观性、普遍性、必然性和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