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哲学概论:可能性及论证

哲学概论:可能性及论证

【摘要】:认识何以可能的问题是人对自身认知能力的一次反思。在科学认识中,作为认识对象的感性世界和感性对象的存在是毋庸置疑的,人们感知、认识到这个感性世界的能力也是毋庸置疑的,人们所获得的关于客观世界和客观事物的知识就是对客观世界和客观对象本身的知识。因此,在很长一段历史时期中,科学家毫不怀疑认识的可能性。人们的认识能否切中这些客观存在?

唯理论经验论两大学派争论所围绕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我们的知识,特别是那些具有普遍性、必然性的知识,归根到底是来自于感性经验,还是来自于思维本身。一般来说,我们关于事物的知识总是具有两个方面的因素,一方面具有感性的、经验的内容,另一方面具有普遍的、必然的形式。例如,当我们感受到“太阳晒”,又感受到“石头热”的时候,我们会说:“由于太阳晒,所以石头热”,也就是确认在太阳晒和石头热之间存在着因果联系。但问题是,你在感觉中可以感受到太阳晒,也可以感受到石头热,但作为把“太阳晒”和“石头热”结合起来的因果联系却不是你在感觉中可以感受到的。因果联系是一个普遍的、必然的命题,如果它来自经验,何以证明它的普遍性、必然性?如果它没有出现在你的感觉中,那么它来自何方呢?如果在我们的知识中包含着不是来自经验的成分,那么我们的知识是对经验对象的客观把握吗?进一步说,我们到底能不能客观地把握经验对象?这就是所谓认识的可能性问题。

认识何以可能的问题是人对自身认知能力的一次反思。这个问题的提出,体现出哲学认识论科学认识论的区别。在科学认识中,作为认识对象的感性世界和感性对象的存在是毋庸置疑的,人们感知、认识到这个感性世界的能力也是毋庸置疑的,人们所获得的关于客观世界和客观事物的知识就是对客观世界和客观对象本身的知识。因此,在很长一段历史时期中,科学家毫不怀疑认识的可能性。但哲学作为一种“反思”却从一开始就要求对这些“毋庸置疑”的东西提出质疑。在人的意识之外是否存在着一个客观的感性世界?人们的认识能否切中这些客观存在?我们已经获得的知识能否说是对客观世界、客观对象自身的把握?等等。对这样的问题的各种回应可以大体被归纳为两条不同的路径,其一为独断论(Dogmatism),它肯定人的认识能力,相信人的智慧终究能够达到对“事物本身”的真理性认识,从而达到思维与存在的统一;其二为怀疑论(Scepticism),始终对于人的认识能力抱有质疑态度,强调人的认识能力是有限的,无法达到对所谓“事物本身”的认识,认为在人的主观能力与作为客观对象的事物之间存在着无法弥合的鸿沟。(www.chuimi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