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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公式复制:简便实用!

【摘要】:选中包含公式的单元格,利用“复制”“粘贴”命令完成公式复制。选中包含公式的单元格,拖动填充柄选中所有需要运用此公式的单元格,释放鼠标后,公式即被复制。

公式是对工作表中的数值执行计算的等式,公式以等号“=”开头。公式一般包括函数、引用、运算符和常量。

1.运算符及优先级

运算符有以下4种类型。

(1)算术运算符:加“+”、减“-”、乘“∗”、除“/”、乘幂“^”、百分比“%”、括号“()”等,算术运算的结果为数值型。

(2)比较运算符:等于“=”、大于“>”、小于“<”、大于等于“>=”、小于等于“<=”、不等于“<>”,比较运算结果为逻辑值True或False。

(3)文本连接运算符:“&”,连接一个或多个文本。例如,“辽宁”&“沈阳”的结果为“辽宁沈阳”。

(4)引用运算符:冒号“:”、逗号“,”、空格“ ”。其中,“:”用于表示一个连续的单元格区域,如A1~C3;“,”用于将多个单元格区域合并成一个引用,如AVERAGE(A1:A3,C1)表示计算单元格区域A1~A3和单元格C1中包含的所有单元格(A1、A2、A3、C1)的平均值;“ ”用于处理区域中互相重叠的部分,如AVERAGE(A1:B3 B1:C3)表示计算单元格区域A1~C3和单元格区域C1~C3相交部分单元格(B1、B2、B3)的平均值。

运算符的优先级如表4-1所示。

表4-1 运算符的优先级

2.输入公式

Excel公式是由数字、运算符、单元格引用、名称和内置函数构成的。其具体操作方法为:选中要输入公式的单元格,在“编辑栏”中输入“=”后,再输入具体的公式,单击“编辑栏”左侧的输入按钮或按“Enter”键,完成公式输入。

3.复制公式

复制公式有如下两种操作方法。

(1)选中包含公式的单元格,利用“复制”“粘贴”命令完成公式复制。

(2)选中包含公式的单元格,拖动填充柄选中所有需要运用此公式的单元格,释放鼠标后,公式即被复制。(www.chuimin.cn)

4.创建公式

如果公式中包含了对其他单元格的引用或使用单元格名称,则可以用以下方法创建公式。下面以在C1单元格中创建公式“=A1+B1:B3”为例进行说明。

(1)单击需输入公式的单元格C1,在“编辑栏”中键入“=”。

(2)单击B3单元格,此单元格将有一个带有方角的蓝色边框。

(3)在“编辑栏”中接着输入“+”。

(4)在工作表中选择单元格区域B1~B3,此单元格区域将有一个带有方角的绿色边框。

(5)按“Enter”键结束。

如果彩色边框上没有方角,则引用的是命名区域。

提示

要输入单元格名称,可以按“F3”键,在“粘贴名称”对话框中选择所需的名称即可。

5.防止“编辑栏”显示公式

有时,可能不希望用户看到公式,即单击选中包含公式的单元格,在“编辑栏”不显示公式,可以按以下方法设置。

(1)右击要隐藏公式的单元格区域,从快捷菜单中选择“设置单元格格式”选项,打开“设置单元格格式”对话框,选择“保护”选项卡,选中“锁定”和“隐藏”复选框,单击“确定”按钮返回工作表。

(2)在“审阅”选项卡的“更改”组中,单击“保护工作表”按钮,使用默认设置后单击“确定”按钮返回工作表。

这样,用户就不能在“编辑栏”或单元格中看到已隐藏的公式,也不能编辑公式。欲取消保护,单击“更改”组中的“撤销工作表保护”按钮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