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校园欺凌与暴力治理:正向引力实践

校园欺凌与暴力治理:正向引力实践

【摘要】:《方案》指出:“学生欺凌事件的处置以学校为主。教职工发现、学生或者家长向学校举报的,应当按照学校的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处理流程对事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由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行为进行认定。原则上学校应在启动调查处理程序10日内完成调查,根据有关规定处置。”

(一)《方案》的有关要求

《方案》“明确学生欺凌的界定”部分表述如下:“中小学生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包括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区分学生欺凌与学生间打闹嬉戏的界定,正确合理处理。”

(二)事件的调查了解

对发现和掌握的事件线索进行调查了解,形成情况记录和报告。《方案》指出:“学生欺凌事件的处置以学校为主。教职工发现、学生或者家长向学校举报的,应当按照学校的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处理流程对事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由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行为进行认定。原则上学校应在启动调查处理程序10日内完成调查,根据有关规定处置。”

(三)事件的界定(www.chuimin.cn)

不是类似欺凌和暴力事件都需要明确界定。对于学生偶尔为之,情节轻微,经教师批评教育即可改正的行为不一定要明确界定是否属于欺凌和暴力行为。但是,对于情节较重、学生多次实施的情况,应进行界定。为避免家长将矛盾集中到某个教师身上,学校层面应参与界定和处理。必要时,启动学校欺凌和暴力治理委员会机制,因为委员会的组织有校外人员,包括社区工作者、社会工作者、法律专家、治安民警、家长代表等。委员会的界定和处理意见更客观,更有说服力。

(四)县级教育部门的核定

《方案》在“妥善处理申诉请求”部分要求如下:“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处理程序妥当、事件比较清晰的,应以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的处理结果为准;确需复查的,由县级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部门组织学校代表、家长代表和校外专家等组成调查小组启动复查。复查工作应在15日内完成,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进行认定,提出处置意见并通知学校和家长、学生。”对于存在争议较大,或情节复杂的,学校应向县级教育部门提交复查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