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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暴力预防措施与学生健康人格

【摘要】:学校是未成年人活动的主要场所,学生的道德养成、人格塑造、知识积累等与学校教育密切相关,强化学校教育、培养学生健康人格是预防和控制校园暴力的重要一环。预防和减少校园暴力,学校首先必须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学校是校园暴力的发生地,有条件对校园暴力在第一时间作出反应。工作小组的任务包括防范与发生时的处置。制定中小学德育教育计划,加强学生文明行为规范的教育。

学校是未成年人活动的主要场所,学生的道德养成、人格塑造、知识积累等与学校教育密切相关,强化学校教育、培养学生健康人格是预防和控制校园暴力的重要一环。预防和减少校园暴力,学校首先必须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学校是校园暴力的发生地,有条件对校园暴力在第一时间作出反应。学校要依照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从保护学生健康成长、对国家民族未来负责的高度出发,树正气,压邪气,严格施教,敢于应对,大胆管理。

根据《意见》和《方案》,结合学校实际工作经验,对于预防欺凌和暴力工作,学校应做好以下方面: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安排部署

第一,专门安排部署。

学校要重视校园欺凌和暴力的防范,将其作为安全工作、德育工作、文明校园创建的重要内容;将其作为一个独立课题来研究,作为一项专门工作来安排,并与学校全面工作相结合。

第二,建立组织机构。

《方案》要求:“学校根据实际成立由校长负责,教师、少先队大中队辅导员、教职工、社区工作者和家长代表、校外专家等人员组成的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高中阶段学校还应吸纳学生代表)。”《方案》中称“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我们可根据通常叫法和实际情况称为“×××学校校园欺凌和暴力治理委员会”。

很多学校成立学校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领导小组或欺凌治理委员会,这种组织领导机构是做好工作的保障,但要避免学校设置过多的领导小组,以至于领导小组成员也搞不懂参与了多少小组,导致小组形同虚设。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组织机构可以与学校安全工作委员会(领导小组)重合,在这个框架下,关键是明确具体工作小组及其责任。工作小组的任务包括防范与发生时的处置。

(二)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心理指导

第一,加强思想道德教育

落实《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引导中小学生知礼仪、明是非、守规矩,做到珍爱生命、尊重他人、团结友善、不恃强凌弱,弘扬公序良俗,传承中华美德。

(1)学校要重视并加强德育教育,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改变部分学校重智育轻德育、片面追求升学率的现象,避免人为地区分重点校与非重点校、快班慢班实验班、优等生与差等生。

(2)建立健全德育教育的规章制度。

(3)落实德育教育大纲,在中小学生中开展“五爱”教育。

(4)制定中小学德育教育计划,加强学生文明行为规范的教育。

(5)加强学生理想、道德、法治教育,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

(6)拓展德育教育的领域和形式,进行家庭教育服务、咨询,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7)对中小学落实德育教育工作,不定期邀请社会各界和群众予以监督检查。

注重德育的实效性,适合学生的年龄和身心特点,避免假大空的德育。

第二,加强法治教育。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是复杂的,但其中不知法、不懂法、法治观念淡漠是重要原因,校园暴力也是如此。因此,加强法治教育刻不容缓。学校要落实《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使校园普法教育活动常态化,增强实效性。

(1)当前存在的问题。法治教育已经在各级各类学校普遍开展,法治校长(辅导员)已经配备多年,但我们学校的普法教育还远远不足,对于学生只是偶尔地进行普法教育,缺乏常态性;学校法治教育的有些内容与学生日常生活相距太远,法治形式单一,缺乏实效。

(2)法治教育形式。通过宣传栏、橱窗、板报、校报、广播、校园网和班会课等,举办校园欺凌和暴力图片展;举办与学生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手抄报比赛;聘请法治校长、校外辅导员(警察、律师、法官等)进行宣讲;到法治教育基地参观;学生模拟法庭;主题演讲;情景模拟和戏剧表演;通过案例教育,引导学生从惨痛的案例中认识校园欺凌的严重性和危害性。

(3)法治教育目标。强化学生的法治观念,增强反对校园欺凌的意识;让学生懂得相应的法律知识,学会克制自己的情绪,规范自己的言行,掌握基本的防范本领。让学生知晓基本的法律边界和行为底线,消除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错误认识,养成遵规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

(4)培训教师、家长。校外人员讲座内容不一定适合学生身心特点,因此可通过对与学生接触最为亲密的教师、家长进行培训,使他们内化吸收,再通过他们教给学生,会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在此过程中,也增长了教师与家长的法律知识与意识,能更好地去指导与约束学生,避免更多暴力现象的出现。

(5)其他有关事宜。教育部门和学校协调法院、检察院,通过审结的案例,在隐去具体区域、学校、学生信息的情况下,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用于对学生进行警示教育。法治教育要讲解青少年攻击性行为的危害,攻击性行为对受害者的心理和精神造成的痛苦,唤醒攻击者的同情心,谴责攻击行为。对于一些“恶霸”学生,学校可以集中培训。学校要对聘请法治校长给学生集体讲座进行评估和设计。例如:内容和方式要适合不同学段学生身心特点;一次性听课人数多少要相宜;是否设置互动等。教育形式要灵活多样,要适应中小学生年龄、心理。

第三,为学生提供心理咨询和指导,引导心理健康

现今社会生活节奏加快,人们生活压力普遍加大。社会和家长的心理问题影响和传导给学生。学生处于生长发育时期,学习压力大,任务繁重,极易产生心理问题。例如:感觉活得太累、追星偏执、早恋、寻求势力保护、苦闷、担忧前途等等。心理问题影响学生成长发育,突出表现在学生特别是中学生大学生自杀,应当引起高度重视。

目前,不少中小学已开设健康教育课,其中也开始涉及心理健康的知识,但开设的心理健康教育课很多仅仅是普及心理学有关知识,没有使学生形成健康心理。学校从事心理咨询的专职教师与兼职教师数量不多。心理健康是隐形存在的,不如学业成绩可量化,因此心理健康问题往往被学校和家长忽视。

因为心理健康的缺失,学生一旦心理受到某种刺激,往往会萌生暴力动机。例如:某校一学生因比赛失利,败于对手,自尊严重受挫,而做出报复对手,将其致残的暴力行为。

青少年正是接受新事物、学习新事物和人格塑成的黄金阶段、关键时期,在此过程中难免会产生各种心理问题,如果能及时得到帮助与引导,及时消除一些消极思想,会避免许多偏差行为和犯罪行为的出现。(www.chuimin.cn)

学校要配备好专职心理教师,其他教师兼任或聘请有心理专业背景的辅导员,强化学生的心理知识普及,开展心理咨询与指导。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通知指出:中小学心理辅导室至少应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通知规定了中小学心理辅导室的建设目标、功能定位、基本设置和管理规范,还对心理辅导室开放时间、人员配备、经费投入、成长记录、辅导伦理、危机干预、及时转介、加强研究等方面的管理规范提出了明确要求。

学校要落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应当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定期为师生举办心理健康、心理保健等专题讲座,培养学生健全人格和积极心理品质;安排心理辅导教师,开设心理咨询室,开展心理健康服务,对学生进行学习指导、生活辅导,以促使学生拥有健康心理;对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问题的学生开展科学有效的心理辅导,从而真正提高学生抗挫和自我调节能力,减少心理障碍及其他心理问题,逐渐消除走极端的想法,提高其心理健康水平。

第四,开展专题教育。

《方案》要求:“中小学校要通过每学期开学时集中开展教育、学期中在道德与法治等课程中专门设置教学模块等方式,定期对中小学生进行学生欺凌防治专题教育。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要配合学校开展好法治宣传教育、安全自护教育。”

结合典型案例,集中开展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专题教育。要强化学生校规校纪教育,通过课堂教学、专题讲座、班团队会、主题活动、编发手册、参观实践等多种形式,提高学生对欺凌和暴力行为严重危害性的认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做到不实施欺凌和暴力行为。例如:初一、高一新生报到即进行纪律要求,签订承诺书,将不对同学实施欺凌和暴力作为底线要求。

(三)做好对教职工和家长的培训

第一,加强家庭教育的培训和引导。一个问题学生背后,往往有一个问题家庭。无论是欺凌者还是被欺凌者,都与不合格的家庭教育有直接关系。所以,家校联合是防范校园欺凌现象的有效途径和必需手段。教育好学生,首先要引导好家长。遏制和防范学生欺凌的突破口首先是家长,家长对校园欺凌的态度以及对孩子的教育引导对防范欺凌现象起着关键性作用。学校要通过家访、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家长会、家校交流群组、致家长的信等渠道和方式,引导家长注重家风建设,加强对家长的教育培训,使家长增强对校园欺凌危害性的认知和重视,关注孩子的异常言行,不能忽视孩子个性中的偏狭、自私与冷酷,更不能纵容,注重孩子思想品德教育和良好行为习惯培养,从源头上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发生。要帮助家长了解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知识,增强法治意识,增强监护责任意识,提高防治能力。家长培训可以自行组织,也可以联系社区组织。

第二,加强家校沟通。学校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家长座谈会,举行家长参观、接待活动,积极开展家访等工作,加强学校与家庭的联系,增进双方管教和辅导学生的方式、理念的沟通,及时发现问题,共同防止和矫治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发展。

第三,做好对教职工的培训。教师教学培训多,其他如安全防范方面培训少。要全面加强教职工特别是班主任、安全管理干部专题培训,提高教职工有效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责任意识和能力水平。将此项内容纳入新进教师培训菜单,提高年轻教师处置学生矛盾的能力。

(四)做好安全防范和巡控

第一,加强安全防范。要将校园视频监控系统、紧急报警装置等接入公安机关、教育部门监控和报警平台,建立校园安全网上巡查机制。及时排查可能导致学生欺凌事件发生的苗头隐患。清理管制刀具、硫酸等各种危险物品。完善校园及周边监控系统,在学校附近、学校主要公共场所、走廊等场所安装监视系统,学校监控设施设备完好有效。加强校园安全巡查,加强欺凌事件易发现场监管,特别要加强对校园欺凌和暴力易发场所,如宿舍、校园角落、厕所及隐蔽场所的巡查。有住校生的要特别注意巡视、查铺。学校教职工应在学生放学或就寝后下班,避免因学生脱离成人监管实施欺凌和暴力。

第二,强化学校及周边日常安全管理。关注校园周边,要防范街角少年拐带、欺侮在校生,要善于发现苗头性问题。通过查看、走访周边商户、学生反映等办法了解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如某校到校外公厕询问管理员有无学生在公厕打架情况,虽然校外场所监管不是学校职责所在,但反映了学校的责任心。学校发现校园周边有抽烟、无故逗留、奇装异服等青少年及闲杂人员时,要提醒学生不与他们交往,做好安全防范,并向当地公安、社区等单位通报,由公安部门、社区协助防范。

第三,建立健全学校保卫组织,主动保持与警方的联系。大多数学校的领导不承认自己的学校有什么校园暴力,而实际情况是几乎每所学校不同程度地存在校园暴力现象。由于升学、学校名声等各种原因,学校的基本心态是“家丑不可外扬”,不想让外界知道学校发生的暴力事件,更不想让警方参与其中。当然,这可能与学校领导对校园暴力的认知情况有关。所以,学校一般情况下由保卫组织或直接由班主任解决有关事件。在学校保卫组织比较健全的情况下,当然可以处理一些不太严重的校园暴力事件。但是,在遇到比较严重的校园暴力事件,或者在外人闯入学校并实施违法行为时,由学校保卫组织解决似有不妥,最好立即与附近的公安机关取得联系,请警方协助处理此类事件。有条件的地方,完全可以请求当地公安机关在校园周边巡逻。

(五)深入研究和探讨,编订相关资料

第一,研制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手册。校园欺凌和暴力近年来引起政府重视和社会关注,但尚无统一权威的防治指导手册。各地各学校应积极主动研究编印防治指导手册。研制指导手册应注重几个方面:依据教育部等部门的《意见》和《方案》;地区、学校间互相借鉴;总结分析各地和本地本校发生的案例;手册内容面向学校、教师、家长、学生几个对象的针对性;结合本地本校实际情况的措施的针对性。

第二,编印校本课程。防范欺凌和暴力校本课程是学校专题研究的成果,是将国家课程、地方课程与教育实际的结合。学校可以编印专门防范欺凌和暴力课程,也可以在安全校本课程、生命教育校本课程中融入相应内容。

(六)完善学校总体治理

第一,转变教育方式,提倡文明教学。教师,为人师表者,其一言一行对学生的榜样作用是非常大的。公正对待每一个学生是教师最基本的职业道德。如果教师只关注那些成绩好的学生,而忽视甚至讨厌后进生,就是对后者的不公正。“你比猪还笨!”“你简直就是个废物!”“你朽木不可雕啊!”如果用这样的语言批评孩子,会对孩子的心理造成极大伤害。请切记:一定要用鼓励、关爱、引导的语言。

第二,反思对学生的奖惩制度。每所学校都有自己的奖惩制度。事实上,得到奖励的往往是少数学生,有些学生就觉得不公平,特别是那些因种种原因受到惩罚、歧视的学生更感觉很冤屈、不公平。因此,奖惩要明确条件,而且要及时,提前和滞后奖励或者处罚均属不妥。要尽可能扩大奖励范围、奖励的多元化,减少处罚;必须加以惩罚的,也要慎之又慎;绝对杜绝体罚或变相体罚。可将刑法中的“缓刑制度”引入对违规学生的惩罚,具体做法是:先宣布某学生的行为应当予以处罚,但同时规定,如果行为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再犯相同的或类似的错误,即可免除惩罚,如果再犯,前后错误一起处理,一并惩处。

第三,组织丰富的课外活动,加强学校与家庭的联系。一些严重的暴力事件往往发生在学生放学以后。因此,学校除了增加在校园内的巡逻、及时发现和处理发生在校园内的暴力事件,应当保持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协助学生家长安排学生放学后的生活和学习。这一点往往不为多数学校和教师所认同,其理由是:学生离开了学校,其监护责任自然而然地转移至学生的父母。此观点没有问题,但从校方的角度,从教师的角度,给特定部分学生家长提个醒,让他们注意孩子的交友情况,在放学之后家长回到家以前,学生应当有适当的安置,起码要有亲朋的帮助和照顾。简言之,就是解决好放学之后学生处于无人管理状态的问题。学校应当充分意识到课外活动的重要性,要积极发挥共青团、少先队的作用,组织开展丰富的课外活动,如参观各类教育基地、历史博物馆、祭扫烈士陵园和举办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特长训练等,把精力充沛的中小学生的情趣引导到健康向上的轨道,防止中小学生结交不良伙伴或外出寻求刺激而迈向违法犯罪之路。

第四,关注学生交友情况,保持与学生的沟通。交友是学生社会化的尝试。学生在其年龄段特别重视朋友,在意朋友的看法,但又缺乏是非判断能力。如果交友不慎,与辍学学生、社会青年成为“朋友”,极易参与校园欺凌和暴力。因此,学校应当注意学生的交友特别是与校外人员联系情况,要教给学生选择朋友的知识与技巧,通过案例警示,使其认识到不当交友的危害。要重视校园及班级的民主管理、协商治理,让学生融于校内集体,乐于校园活动。要保持师生良性沟通,以便掌握学生动向;良性沟通也会使学生遭受暴力伤害时更容易向学校求助。

第五,及时修复损坏的设施,保持校园环境整洁,避免“破窗效应”。“破窗理论”指出:如果一扇破窗得不到及时修复,会造成更多窗户破损。损坏的设施、脏乱的环境会对人的心理造成暗示,导致人的破坏行为,会使得更多设施损坏,环境更加脏乱。相反,人在整洁有序的环境中,人格会得到升华。

第六,联系社会资源。欺凌治理委员会是联系社会资源的一个平台。校园欺凌也会发生在校外,参与者也不仅仅局限于学生,社会青年有时也参与其中。因此,防范与遏制校园欺凌是全社会的责任,每个人都要关心和参与这种联防。这需要学校主动联系,做相关工作。例如:联系社区、村居来共同治理和防范。

(七)完善制度,明确规范

第一,确定基本规范。学校要从仪容仪表的规范和教育抓起,从学生留长发、涂指甲、戴首饰、穿奇装异服、攀爬校园围墙、各区域乱转、抽烟、喝酒、毁坏公物等苗头事件抓起,提高学生违反纪律成本,遏制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

第二,核对学生到校情况,禁止学生进入网吧等场所。学校应当注意学生是否缺课,如果哪个学生缺课,一定要搞清楚该学生缺课的原因,了解该学生的去向;尤其要注意绝对禁止学生进入网吧等不适宜未成年人出入的场所,因为这些场所发生暴力行为的可能性较大,成为暴力行为的行为人或被害人的概率就必然加大。当然,有关部门对校园周边地区的网吧等场所严格取缔,相信会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和预防校园暴力的产生。

第三,设立校园欺凌和暴力求助、咨询电话,公布教育部门求助、咨询电话,完善学生寻求帮助的维权渠道。

第四,以上方面形成制度。《方案》要求:“学校要制定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的工作要求,主要包括:相关岗位教职工防治学生欺凌的职责、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学生欺凌的早期预警和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的具体流程、校规校纪中对实施欺凌学生的处罚规定等。”

第五,建立校园欺凌和暴力应急预案,对紧急严重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能够进行应急处置,防止事态继续、扩大或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