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一项名为“寄宿与留守对农村儿童卷入校园欺凌的影响”的研究显示:卷入欺凌的儿童占总体的40.81%;留守和寄宿的儿童被欺负的比例高于非留守和非住校的儿童。[1]2018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主任郑新俭公开透露:2017年前11个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的校园涉嫌欺凌和暴力犯罪案件达2486件3788人,提起公诉3494件5468人。......
2023-11-20
校园欺凌,国际上也叫“霸凌”,是从英文“bully”音译而来,指恃强欺弱行为。在国际社会上,使用最广的“霸凌”定义来自挪威学者丹·欧维斯。他认为:霸凌是指“一个学生长时间并重复地暴露于一个或多个学生主导的负面行为之下”。
欺凌是指欺负、凌辱,是用蛮横无理的手段对他人进行压迫或侮辱,使其人格和名誉受到损害。[1]
我们应该怎样定义校园欺凌呢?2016年4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指出:“近年来,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这是首次出现的官方对校园欺凌的大概界定。
《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中界定为:中小学生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包括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
中国教育学会中小学安全教育与管理专业委员会理事长李雯认为这样的界定明确了3个要点:一是明确了学生欺凌的范围,是发生在校园内外、学生之间的事件;二是明确了学生欺凌的构成要素,包括发生的单次或者多次、主观上的故意、表现的多种形式、损害的多个方面共4个要素;三是强调了学生欺凌与学生之间打闹嬉戏的区别。[2]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次以法律对“欺凌”的含义进行了界定:“学生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
我们可以认为:校园欺凌是指学生间实施欺负、凌辱,使被欺凌者感到身心痛苦的行为。(www.chuimin.cn)
校园欺凌行为必然包含两个特征:
第一,故意实施:校园欺凌及其后果是欺凌者主观恶意造成的。
第二,力量失衡:力量较强的一方对较弱的一方实施攻击,通常表现为以大欺小、倚强凌弱、以多欺少。
校园欺凌的界定还要参照以下要素:
第一,重复实施:包括多次对同一对象实施欺凌、多次对多个对象实施欺凌。但是,欺凌者偶然一两次对一名或几名学生实施的欺负行为,即不具有重复性的欺负行为,同样不能忽视,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情节轻重予以界定和处置。
第二,被欺负者的感受:要站在被欺负和侮辱一方的角度,从其切身感受来界定是否属于校园欺凌。这种感受必须是真实的,不能是因为害怕而承认是“开玩笑”。学校也不能为免除和减轻管理责任而认定是“开玩笑”,从而淡化处理。
有关正向引力:如何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的文章
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一项名为“寄宿与留守对农村儿童卷入校园欺凌的影响”的研究显示:卷入欺凌的儿童占总体的40.81%;留守和寄宿的儿童被欺负的比例高于非留守和非住校的儿童。[1]2018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主任郑新俭公开透露:2017年前11个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的校园涉嫌欺凌和暴力犯罪案件达2486件3788人,提起公诉3494件5468人。......
2023-11-20
对于校园欺凌和暴力的成因,系社会、家庭、学校等多种因素所致已成为共识。如果家庭教育不当,有兄弟姐妹的孩子也会比独生子女更容易实施欺凌和暴力。这样强调孩子的欺凌行为具有存在合理性和天然性,容易淡化欺凌行为中家庭、学校及实施欺凌者本人的责任。这3个方面的原因具有关联,互相影响。共同的问题是社会、家庭、学校均存在错位、缺位、越位的做法。......
2023-11-20
对校外成年人教唆、胁迫、诱骗、利用在校中小学生违法犯罪行为,必须依法从重惩处,有效遏制学生欺凌和暴力等案件发生。各级公安、检察、审判机关要依法办理学生欺凌和暴力犯罪案件,做好相关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审判和犯罪预防工作。......
2023-11-20
(一)《意见》的相关要求2016年11月,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的《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共分“积极有效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依法依规处置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切实形成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工作合力”3部分。中小学校要制定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制度,将其纳入学校安全工作统筹考虑,健全应急处置预案,建立早期预警、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等机制。......
2023-11-20
学校是防治欺凌和暴力的具体实施单位。本部分主要是从学校主体责任的角度,全面阐述防治欺凌和暴力的具体做法和实施途径,同时兼及教育部门和其他部门的职责。对于校园欺凌和暴力,学校要客观认识,特别要认识到其危害性,科学评估本校是否存在校园欺凌情况,要提到重要议事日程进行调度、研究,要从关注每一名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角度来安排部署专题教育与防范措施。......
2023-11-20
教职工发现、学生或者家长向学校举报的,应当按照学校的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处理流程对事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由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行为进行认定。原则上学校应在启动调查处理程序10日内完成调查,根据有关规定处置。实施欺凌学生应向被欺凌学生当面或书面道歉,取得谅解。涉及违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的学生欺凌事件,处置以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为主。......
2023-11-20
日本文部科学省加强对教师进行有关校园欺凌的培训,增加学校辅导员和护理员的数量,以帮助学生处理各种问题。日本《校园欺凌防止对策推进法》充分体现了日本社会对校园欺凌的认识与措施。要充分认识校园欺凌的危害,主要是对儿童生命和身心健康的危害。......
2023-11-20
2016年12月,温州市鹿城区法院以侮辱妇女罪、非法拘禁罪判处8人有期徒刑。事件中,被欺凌的是3名女孩,在法院判决中适用了“侮辱妇女罪”,使肇事者受到了应有的惩罚。“侮辱妇女罪”并不是针对校园欺凌和暴力的罪名,只是在此事件中可以适用而已。对女孩子的欺凌适用“侮辱妇女罪”,实施欺凌者虽然受到惩罚,但欺凌行为与法律判处的“侮辱妇女罪”的行为性质是不一样的。......
2023-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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