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正向引力:校园欺凌的基本定义

正向引力:校园欺凌的基本定义

【摘要】:这是首次出现的官方对校园欺凌的大概界定。校园欺凌行为必然包含两个特征:第一,故意实施:校园欺凌及其后果是欺凌者主观恶意造成的。校园欺凌的界定还要参照以下要素:第一,重复实施:包括多次对同一对象实施欺凌、多次对多个对象实施欺凌。学校也不能为免除和减轻管理责任而认定是“开玩笑”,从而淡化处理。

校园欺凌,国际上也叫“霸凌”,是从英文“bully”音译而来,指恃强欺弱行为。在国际社会上,使用最广的“霸凌”定义来自挪威学者丹·欧维斯。他认为:霸凌是指“一个学生长时间并重复地暴露于一个或多个学生主导的负面行为之下”。

欺凌是指欺负、凌辱,是用蛮横无理的手段对他人进行压迫或侮辱,使其人格和名誉受到损害。[1]

我们应该怎样定义校园欺凌呢?2016年4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指出:“近年来,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这是首次出现的官方对校园欺凌的大概界定。

《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中界定为:中小学生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包括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

中国教育学会中小学安全教育与管理专业委员会理事长李雯认为这样的界定明确了3个要点:一是明确了学生欺凌的范围,是发生在校园内外、学生之间的事件;二是明确了学生欺凌的构成要素,包括发生的单次或者多次、主观上的故意、表现的多种形式、损害的多个方面共4个要素;三是强调了学生欺凌与学生之间打闹嬉戏的区别。[2]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次以法律对“欺凌”的含义进行了界定:“学生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

我们可以认为:校园欺凌是指学生间实施欺负、凌辱,使被欺凌者感到身心痛苦的行为。(www.chuimin.cn)

校园欺凌行为必然包含两个特征:

第一,故意实施:校园欺凌及其后果是欺凌者主观恶意造成的。

第二,力量失衡:力量较强的一方对较弱的一方实施攻击,通常表现为以大欺小、倚强凌弱、以多欺少。

校园欺凌的界定还要参照以下要素:

第一,重复实施:包括多次对同一对象实施欺凌、多次对多个对象实施欺凌。但是,欺凌者偶然一两次对一名或几名学生实施的欺负行为,即不具有重复性的欺负行为,同样不能忽视,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情节轻重予以界定和处置。

第二,被欺负者的感受:要站在被欺负和侮辱一方的角度,从其切身感受来界定是否属于校园欺凌。这种感受必须是真实的,不能是因为害怕而承认是“开玩笑”。学校也不能为免除和减轻管理责任而认定是“开玩笑”,从而淡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