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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景区保护现状及问题分析

【摘要】:《旅游资源保护暂行方法》更全面地对旅游资源的保护提出了相关的切实可行的措施,《旅游法》中也明确提到了对旅游景区环境保护的相关问题。虽然上至国家,下至一个小的景区本身已经意识到对旅游景区保护的重要性,但由于我国旅游景区在管理体制上的问题,我国对于旅游景区的保护还有待加强。

一、旅游景区保护的内容

(一)对旅游资源的保护

旅游资源是旅游景区的核心吸引力所在,是吸引旅游者的根本动力,因此,对旅游景区的保护,重在对旅游资源的保护。

(二)对旅游景区环境的保护

旅游景区环境是景区以及周边地区与旅游活动相关的要素之和,是开展游览、观光活动所必须依赖的各种社会和物质条件的综合体,是景区赖以存在和发展的自然与社会条件。旅游景区环境通常分为自然环境、服务环境以及社会环境等三大构成要素,景区的自然环境主要包括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两个方面,服务环境包括旅游景区的硬件服务设施与景区服务人员所提供的服务的总和,社会环境则包括当地人文经济政治、文化环境等。

二、旅游景区的保护现状

目前全国共有各种类型的旅游景区2万家左右,截至2011年底,全国A级景区已达5000余家,随着各级地方政府对发展旅游业的重视程度的提高,对旅游资源的开发力度进一步加大,从而形成了一批又一批新的旅游景区,景区类型日益丰富,第一代的接待型景区已经消失,在观光型景区、休闲型景区、主题体验及养生度假型景区三代同堂的基础上,向着诸如聚落型景区、产业园区、工业旅游景区、科教旅游景区等等更细分的市场方向发展。随着旅游景区规模的不断扩大,在旅游景区开发经营过程中,由于不适当的开发,造成旅游资源和旅游环境不同程度的破坏。

我国旅游景区遭到的环境破坏与资源破坏的问题总结起来,主要是由两大原因造成的:一是自然因素对旅游景区保护提出了挑战,包括由于自然界中突然发生的变化如地震火山喷发、海啸等自然灾害对旅游景区造成的突发性破坏,以及由于风吹雨淋等风化侵蚀作用所造成的对旅游景区的缓慢性破坏。二是人为因素对旅游景区环境的破坏,包括旅游者进行旅游活动对旅游景区环境的破坏,旅游经营者对旅游资源的不当开发与建设对旅游景区环境的破坏,政府决策失误对旅游景区环境的破坏以及周边居民活动对旅游景区环境的破坏。为了实现我国旅游景区的可持续发展,国家采取了如下措施对旅游景区进行保护:

(一)制定相关法律对旅游景区进行保护

国家通过出台相关法律规范旅游景区的开发经营行为,如国务院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家旅游局颁布的《旅游发展规划管理暂行办法》。《旅游资源保护暂行方法》更全面地对旅游资源的保护提出了相关的切实可行的措施,《旅游法》中也明确提到了对旅游景区环境保护的相关问题。除此之外,地方政府也出台相关法律及规定来对旅游景区进行保护,如山西出台了《旅游景区保护开发管理办法》等。虽然上至国家,下至一个小的景区本身已经意识到对旅游景区保护的重要性,但由于我国旅游景区在管理体制上的问题,我国对于旅游景区的保护还有待加强。

(二)通过标准化措施对旅游景区进行保护

例如,国家旅游局令第23号《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方法》中对评定星级的景区在资源与环境保护方面作了明确的说明。除此之外,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家制定并颁布了旅游资源保护和旅游相关行业的标准,其中与旅游景区保护相关的包括《旅游度假区设施与服务规范》、《旅游定点娱乐设施服务质量》、《游乐园类旅游娱乐场所安全及服务质量要求》,在此基础上,国家旅游局加快与国际标准接轨,在《旅游区(点)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评分细则中明确规定: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的旅游区可加20分,正在实施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的旅游区可加12分,通过ISO14000环境体系认证的旅游区也可加20分,正在实施ISO14000环境体系认证的旅游区也可加12分,进一步促进了我国旅游景区保护标准化的国际进程。

(三)利用技术手段对旅游景区进行保护

运用各种科学技术手段对旅游景区进行保护,例如2005年全面启动的“数字九寨沟”工程,通过景区自然资源保护数字化、运营管理智能化等模块实现对生态环境的有利监控与保护。除此之外,利用生物技术同样可以实现对旅游景区的保护,如北京2008年奥运会期间,中国香港赛马场汇集世界各国的200多匹赛马,马厩每天产生的粪便废料就超过30吨,主办方引进8000万条蚯蚓将粪便点石为金,转化为有机肥料,通过这种方式既减轻了垃圾堆填场的负荷,还减轻了温室效应,从而很好地保护了奥运会期间香港的生态环境。

(四)通过开展多渠道、多途径、多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旅游经营者、旅游者、旅游地居民对旅游景区保护的意识(www.chuimin.cn)

面对潜在旅游生力军的青年学生,采取以学校教育为主的方式进行宣传;对于大众旅游者,则主要采用新闻媒介及其他大众传媒工具进行宣传;同时在全社会提倡生态旅游、低碳旅游的理念,使环保的理念深入人心。

三、旅游景区保护存在的问题

虽然国家通过各种措施对旅游景区进行保护,但是我国目前对旅游景区的保护仍然有待加强,目前,我国旅游景区保护仍存在以下问题:

(1)尽管旅游景区的保护有法可依,但由于景区内旅游资源综合性的特点,景区保护牵涉多条法规或标准,多头管理导致旅游景区保护出现了“三个和尚没水吃”的窘境。

(2)运用技术手段可以更全面地对旅游景区进行创新保护,但技术手段的采用一般都需要花费高昂的代价,虽然技术手段对旅游景区保护的结果立竿见影,但高昂的代价令很多景区望洋兴叹。

(3)利用意识渗透进行环保意识的推广,需要社会各界都参与到环保的教育中来,而采用该措施发挥效用需要一段很长的时间,并且其最终的结果是不确定的,因此,宣传教育这种手段对旅游景区保护的作用是不确定的。

四、旅游景区保护的新举措

(一)通过制定《旅游法》来明确旅游景区保护的相关规定

旅游生态环境资源是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建立并受到国家法律保护的一类环境资源,相比一般的环境资源,因其是在漫长岁月中由特定的自然界和社会历史留下的自然文化遗产和宝贵财富,故其保护价值更高,当属国家、民族乃至全人类的宝贵财富,不仅供当代人享用,亦供后代人享用。然而不争的事实是,旅游生态环境资源具有稀缺性、生态脆弱性和不可再生性的特点,一旦遭到破坏即很难恢复,甚至不可能恢复。因此,对旅游生态环境资源的保护需要采取更为严格的保护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经2013年4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13年4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号公布。《旅游法》分总则、旅游者、旅游规划和促进、旅游经营、旅游服务合同、旅游安全、旅游监督管理、旅游纠纷处理、法律责任、附则10章112条,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四条规定:旅游业发展应当遵循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国家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在有效保护旅游资源的前提下,依法合理利用旅游资源、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游览场所应当体现公益性质。第五条规定:国家倡导健康、文明、环保的旅游方式,支持和鼓励各类社会机构开展旅游公益宣传,对促进旅游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二)在建设智慧城市的契机下,依靠政府力量的支撑,采取数字技术等手段实现旅游景区的保护

借鉴“数字九寨沟”的模式,通过开通网上门票电子进行交易与预订,进行客流限制的同时极大节约了纸张,实现无纸化票务管理,通过计算机控制大气监测、土壤监测、水质监测、气候监测,完善景区的预警机制,有效地对旅游景区进行保护。

(三)利用政府的力量倡导全员绿色旅游,低碳出行的理念

张家界在这方面当属楷模,自2012年7月15日起至9月15日的80天内,凡是以自行车、徒步、滑板等无动力低碳旅行方式抵达张家界(300公里以上)的旅游者,均有机会获如下优惠:免费游览张家界武陵源核心景区及黄龙洞、宝峰湖等二级景区(点),价值约800元;旅行结束后,24岁以下学生和60岁以上老人可享受张家界提供的每公里0.4元低碳补贴;低碳旅游者发布张家界游记获得人气最高的前15位(以网络点击量、评论量、转载量等综合评判)将获得200~2000元现金奖励;将张家界旅行游记拍摄成微电影获广泛关注的,可再次获得总奖金额6万元的现金奖励。参与“带着微博来张家界看海”活动的旅游者,可将个人信息通过微博私信@张家界旅游申请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