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章学诚的生平及其思想:不署作者之名的理想

章学诚的生平及其思想:不署作者之名的理想

【摘要】:[40]因此,章的主要意思不过是这样:当我们说话或写作的时候,应该尽力去表达需要被表达的正确与真实的道理,尤其不要因为文章优美、思想特别而想为己谋名。不论如何,个人著作之名是无关紧要的。章所以认为古代名家之书的编法较优,其理由正在于此:这些书记录一家之理,而不是个人的文章。不出所料,章在此提起乐府。他认为当作者托名神话或历史人物,以古事比拟自己的问题和感觉时,其中也包含有“言公”的原则。

人们想产生有争议的作品,署上自己的名字,说那是自己的东西,并设法藉此得到称赞。人类的这种欲望败坏了艺术。章以为上古之文无此用心,因而有道,后世之文皆依此道来评价:“波者,水之风;风者,空之波;梦者,心之华;文者,道之私;止水无波,静空无风,至人无梦,至文无私。”[38]这种难以置信的理想,以渴求著作之名为罪恶——以为除去占有自己心手所创之物的欲念而后至文可得——与其求诸一文学批评家,不如求诸一宗教神秘家。但这正是章的想法,至少他觉得应该这样。在1783年的第二篇主要论文《言公》中[39],他解释了他的立场,以及它所暗示的对文学史的某种看法。

在与“文学艺术”(文)的思想的关系上,这篇文章几乎全然是否定的。当然,在文中章也对某些文学种类和技巧加以批评。但是,他主要并不在乎什么东西使文章好,而是关心使任何种文章“有价值”和不朽的东西,他指出文技可用于高尚的目标(道)或用于低卑的目标。在《诗教》一文中,“文”“道”二元正适合于他的理论,在此亦然。古时文道不分,什么都是好的,但在后世就不同了。章开始说:

古之所言,所以为公也,未尝于文辞,而私据为己有也。志期于道,言以明志,文以足言,其道果明之天下,而所志无不甲,不必其言之果为我有也。[40]

因此,章的主要意思不过是这样:当我们说话或写作的时候,应该尽力去表达需要被表达的正确与真实的道理,尤其不要因为文章优美、思想特别而想为己谋名。重要的是:想法要正确,文字需适于表达。但正确真实之理并非我们私有的,它们不属于任何一人,而是属于每一个人。

这就是古人所持的态度,因之“古人立言处其易”。古代作者一旦发现别人说过他正要说的话,就会不犹豫地引用前人的话而不用另外指出,而且章坚持,这并没有犯剽窃之过,因为先人之言亦“我之言”,我与古人“道”同。因此,班固照搬司马迁等先前作家的文章并无错误,因为班固是个历史学家,对他来说,文章之“意”才重要,所以他使用足以表其意的“事实”与“文体”。反过来说,倘若有人——你的学生或曾与你交谈或读过你的文章的人——就你的思想加以发挥,他的话也就是“你的话”,因为在此“道”也相同。古代作家认为这种情况当然会发生,而且并不因此大惊小怪,因为他关心的是要保存和发扬真实、正确之理,而不在乎是否是新创。章提醒我们,汉代“诸家”以此方式发挥并保存了学问;因为这个理由,古代百家之书也加上人名,虽然这些人其实没写这些书。不论如何,个人著作之名是无关紧要的。

现代作者与之相反,他们急于创造“不朽”,必须依赖自身技巧与学术上的聪明才能使作品传之久远,因而“处其难”。他们假装要提供给世界以客观的价值,实际上所要的不过是虚荣。在其文章里,“道”不再与“文”结合,二者互相冲突。章认为,只有用他的这种“言公”原则,当作者愿意公其言的时候,才能真正获致不朽。只有在其他作者要用你的作品,将其并入他们的作品中——如班固采撷刘向与刘歆的作品——在此种情况下,我们才能期望不朽。章似乎说,文学和学术的不朽,大致有如庄子所说的肉体永生:不要渴望你本身能长生不灭。你将在你所成为的东西中活下去,我们只需要维持道持续不断就够了。[41]

章为“言公”原则举了一个例子:在《书经》中,每当周公以成王之名颁布诏诰时,都用“王若曰”一词。章主张,假设周公宣读成王自己所写的话,是错误的想法。周公写下这些话,但是成王依之而行,所以也就等于是成王的话。83世纪时宰相韩琦用欧阳修做翰林学士来为他写政府的文书,韩琦这样做就是遵守同样的原则。对于耻笑捉刀式政治演说的现代人,章显然觉得他们好笑(我想章是对的)。在另一方面,他必定会反对让别人代写的博士论文或书。当有人为了自己的好处而虚假地说他写了书的时候,这里便发生了剽窃的罪过(章或许想到了永清的那个老人吧?)。他说,这是滥用文章以致“名利”。[42]

显然,“言”托于“公”的思想与文集的思想不相为谋:文集的惯例正是以言为己有的有害思想的具体表现。章所以认为古代名家之书的编法较优,其理由正在于此:这些书记录一家之理,而不是个人的文章。数年之后他向文学同行指出这一点,他建议说:倘若有一个人的文集真正卓越,那么依照古代的方法加入“他人之代言”(即弟子或与作者观点相同者的话),又有什么危害呢?[43](www.chuimin.cn)

尽管古代以后文学败坏,但是在有些地方“言公”的原则依然有人坚持。当然,章发现这种原则存在于许多官方文章中。他指出后经典时代以及当代文章中的例子,来作为他对于这些事调查的结论:在这些作品中,就某种意义而言,作者(或讲话者)的姓名是不重要的,因之在这些作品中,“言公”原则依然在坚持,虽然没被认出。不出所料,章在此提起乐府(汉代及以后为国家大典所作的诗)。他认为当作者托名神话或历史人物,以古事比拟自己的问题和感觉时,其中也包含有“言公”的原则。章认为这种做法多少承袭了诸子使用寓言轶事的做法。被匈奴所虏的汉将李陵写给沙漠居住多年正要返国的友人苏武的一封时常被诵读的哀痛信,就是其中一例。章承认刘知几和许多其他批评家都说这封信是伪作,但他不相信这是一篇普通的文学赝品。南北朝的时候,有一个南方人被羁留在北方,觉得自己的处境类似李陵,于是写这封信以表达他不敢明白写出的心境。司马相如《猎赋》中用“乌有”和“子虚”等杜撰人物,或者故意用古代人物以代替杜撰等[44],都是此原则的延伸(章能将此一原则延伸到几乎不能辨认的地方)。

更令人吃惊的是:章认为颇遭非议的制义文体中也含有“言公”的原则。章说,考生一度让自己沉浸于六经、古代文学、哲学和政治经济中。在传统中沉浸过后,他接受非人格惯例的规律:

惟制颂于功令,而义得于师承。严民生之三事,约智力于规绳。守共由之义法,申各尽之精能。体会为言,曾何嫌乎拟圣?因心作则,岂必纵己说而成名?[45]

章年轻时埋怨八股文,他的理由很平常——它强迫他花费时间于无聊造作的事物上,又阻止他追求自己的学术兴趣。当然,我们知道章中举之后就对这件事持另一种看法。然而,这还是令人困惑的,因为章在谈及自己、劝告门生以及在讨论文学价值时,都强调培养表达自己的思想和感情的重要性,他继续警告他人不要只注意外形、习俗和“文体”。但是现在,由于害怕求“名”所固有的伪善,他看见了八股文的文体纪律中的一项优点——阻扼了一种可能自利的个人习性。

章热心并固守他的“言公”原则,他很愿意将它应用于自身。在若干年后他写了一封信给邵晋涵讨论这件事。邵在刊行著作前,小心地避免泄露思想,以免为他人率先袭用。章说他的看法正好相反,当他在国中游历时,经常和他人随意谈论他的洞见和理论。他承认其结果是:经生抄袭他的话而用于试策中,别的作者“阴用其言,阳列其貌”。

使他不高兴的是,他们总是曲解他的思想;至于他们窃据章的思想为己有,章坚持说他并不在意。他提醒邵说他数年前在《言公》一文中即表示过:不应为自己寻求声名,只有阐明世道才是重要的。[46]

在这里我们必须相信章的话。但是,依然没有几个中国人比章学诚更注意自己的天赋和成就以及自己在世界与历史上的价值。在某种程度上,我们面对的是一个其冲动与其信仰步调不能简单协调起来的人。但冲突颇为深入,可以完全在其信念中看出来。当他检讨文集以及讨论文学的进化时,章发现迷恋于文学习俗和外形是糟糕的,因为由对自我名誉的渴求激起的天才在其中被窒息。但是他现在却要革除这种渴求,这表示他认为必须将自己沉浸于非人格中,并接受外形习俗的规律(如果为传统和权威所允许),这种规律同样会窒息真正的自我表达。这是一种冲突,但不是一种明白的矛盾。章的哲学需要的是对作者“自身”的更敏锐的分析,使他能否定单纯个体自我同时又肯定某种更真实或基本的东西的一种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