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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河湖海防污减灾措施

【摘要】:重大涉海污染事故控制:①制定各地的重大污染事故应急计划;②沿海具有有毒化学品、储油设施可能发生涉海重大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制定发生重大污染事故的应急安排;③沿海油田的溢油应急计划。积极创造条件,在陆源重金属已完全控制以后,对河口附近严重污染的沉积物进行清除,恢复底栖生物的生态环境。对溢油事故造成的旅游场所、海滨浴场、特殊生态区、自然保护区石油污染,要根据应急计划,尽快进行抢救性恢复。

1.污染源控制

(1)工业污染源控制:①关、停经济效益较差,排污量大的企业;②对污染物排放未达标的企业提出限期治理要求;③调整工业布局和经济结构;④增加水的重复利用率,开发节水工艺;⑤积极推广各类清洁生产工艺;⑥推广生态工业园区建设;⑦筹建专业治理公司,按“谁污染,谁负担”的原则进行专业管理及分区治理。

(2)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及利用:①增加城市污水处理设施数量及处理程度;②逐步提高城市化水平,增加城镇污水收集能力及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数量及处理程度;③提高城市污水处理设施脱磷、脱氮能力;④在有条件的区域,实施污水适度处理离岸排放的海洋处置工程;⑤利用处理后的污水,减少入海的氮磷总量,包括:回用于工业;回用于农业灌溉,减少化肥使用量;回用于城市绿化;利用处理后的污水灌溉海岸防护林;利用沿海湿地处理生活污水,并可增加芦苇产量,有利于湿地的生态保护。

(3)陆地非点源控制要积极实施有利于削减氮磷入海量、海陆两利的各项工程:①水土保持工程及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②城市绿化工程;③海岸生态隔离带:沿海防护林工程、湿地恢复及建设工程、沿海陆域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④农田防护林工程;⑤生态农业及少废农田建设工程;⑥农村有机废弃物的资源化工程;⑦生态示范区建设;⑧海洋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

(4)海上流动污染源控制:①加强监督管理,促进技术更新,完善港口船舶废弃物接收处理设施,逐步过渡到运输船舶油类污染物零排放;②完善海上石油勘探开发含油污水的处理系统及应急响应系统,加强石油勘探开发区的监测与评价;③结合海上船舶溢油应急计划和海上石油平台溢油应急计划的实施,加强监督管理,促进技术更新,港口全面配备溢油应急设备,将每年溢油入海量降低到最小限度;④加强渔船渔港的监督管理,增加渔港的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理设施,通过经济杠杆及市场化调节,逐步减少数量众多的渔船排污入海量;⑤加强海上倾倒区的监督管理和执法监察,对海上倾倒活动实施跟踪监测;对海上倾倒区实施监测和可利用程度的评估。

(5)重大涉海污染事故控制:①制定各地的重大污染事故应急计划;②沿海具有有毒化学品、储油设施可能发生涉海重大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制定发生重大污染事故的应急安排;③沿海油田的溢油应急计划。

(6)养殖排污控制:①开展生态养殖的研究及推广,逐步扩大生态养殖比例;②严格控制海水养殖的投饵量,合理控制养殖的区域及面积;③制定养殖池废水排放标准。

(7)绿色消费:①禁止使用含磷洗涤剂;②节约生活用水。

2.生态恢复

(1)强化管理,控制海岸附近的采石挖沙对海岸侵蚀所带来的生境破坏。

(2)积极研究恢复黄河等河流的生态流量的工程计划及管理措施,恢复河口附近产卵场的生态环境。(www.chuimin.cn)

(3)积极创造条件,在陆源重金属已完全控制以后,对河口附近严重污染的沉积物进行清除,恢复底栖生物的生态环境。

(4)积极恢复已被破坏的沿海泻湖与湿地,逐步扩大泻湖与湿地的面积。

(5)积极落实禁渔区、禁渔期、建设人工渔礁等生态渔业的各项措施,提高及恢复可持续利用的渔获量。

(6)对溢油事故造成的旅游场所、海滨浴场、特殊生态区、自然保护区石油污染,要根据应急计划,尽快进行抢救性恢复。

(7)建设一批海洋自然保护区,强化海岸带综合管理,控制沿岸土地的非生态开发。

3.环境管理

(1)加强环境法制建设,针对相关的环境问题制定及完善环境保护的条例、标准及管理规定等。

(2)建设海区环境信息系统及环境管理决策支持系统,提高宏观管理能力。

(3)监测先行,面向现代化,强化监测能力建设,及时准确地掌握环境治理规划的实施效果。

(4)面向现代化,增加科技投入,为海洋环境保护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