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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创作的特点及艺术解读与治疗方法

【摘要】:编导可以通过不同性质的动作和不同样式的路线进行美学处理,尽可能充分而立体地利用表演空间,由此达到表现人物情感、渲染舞蹈氛围的创作目的。当编导在创作中做到情动于中、有感而发之时,他所创作出的舞蹈作品才有可能因情感的真实生动而感人。编导可以通过对日常生活的敏锐洞察和捕捉,在舞蹈创作中针对一些典型事件、社会现象进行深刻表现和反映,由此令观众收获情感上的认同和共鸣。

(一)编导合一

由于舞蹈艺术的特殊性,在舞蹈作品创作的过程中往往“编”和“导”由一人担任,故统称为“舞蹈编导”。舞蹈编导是集编排与导演于一身的复合型人才。作为表演艺术,但凡舞台上演出的作品,都有编(剧)、导(演)、演(员)三种专业相对不同的分工。在电影电视戏剧、戏曲等艺术中,编剧和导演通常是分离存在的,而在舞蹈中,舞蹈编导是集“编”和“导”于一身的创作主体。不同的艺术形式会按照各自不同的艺术规律展开“编”和“导”的工作。例如,在戏剧艺术中,剧作家只需编写剧本即可,而进行舞台艺术的创作则是导演的事;而在舞蹈艺术中,舞蹈编导本身既是舞蹈剧本和“台词”(舞蹈动作)的创作者,又是把它们搬上舞台的导演,肩负着“编”和“导”的双重使命。

在舞蹈“编排”的初步阶段,编导在整合自身创作能力与艺术修养的同时还需不断更新理念,在作品的构思和审美上做到与时俱进;而在舞蹈“编排”的后期阶段,编导则需要在宏观的层面上综合性地把握和确定舞蹈作品的整体结构、舞蹈动作的编排以及道具服装的构思设计等,并对前期创作进行调整修改。

而在舞蹈作品的“导演”环节之中,编导既需要指导演员的表演,还需要有效地指导舞者与舞台现场的磨合。编导指导演员表演的工作通常在进入排练时即已开始,直至舞蹈作品正式呈现在观众面前。编导的一度创作和演员的二度创作在此过程中互为交融,并通过编导的进一步指导而使舞蹈作品日臻完美;而指导舞者与舞台现场的磨合则是指在舞蹈作品的彩排阶段,编导还肩负着指挥舞台现场的任务,需要有效地引导演员走台、舞美效果及音响调试等各个方面。例如,舞台艺术在演出时,都需要一个完整的舞台形象,通过舞蹈编导的“导演构思”把这种融音乐、舞蹈、舞台美术等综合艺术的各个方面统一到一个舞台演出的完整形式中去。

对于一名优秀的舞蹈编导来说,“编”是全面的构思与创作,舞蹈编导需要把情动于中的题材,通过舞蹈构思来确立主题、提取动作、形成结构,最终完成作品;而“导”是精巧的设计与整合,它既包含了编导自身的表达能力,也体现了语言及动态的传导作用,舞蹈编导要从内在含义和外在表现两方面来启迪舞蹈演员,使其达到最佳表现状态。在舞蹈创作的整个过程中,编导需要对题材选择、内容确定、音乐选择、动作设计、形象塑造、艺术综合协调等每个环节进行把关,编导全程参与到构思→编舞→排练→演出的各个阶段当中。

(二)时空结合

舞蹈是一种兼具“时间性”和“空间性”特点的综合性艺术。[9]舞蹈动作表现出的空间延展性和时间延续性是其时空结合的主要特点,在舞蹈创作的过程中,时间与空间互为表里、缺一不可。

舞蹈的时间是指舞蹈动作在一定空间律动中所占的时值,具有节奏的概念,它通过节拍、秒钟、分钟等计量单位,在舞蹈的进程中使其量化。[10]舞蹈时间中的节奏在舞蹈创作中显得尤为重要,它的变化可以使舞蹈的姿态、造型和动作呈现出不同的对比效果,是形成各种不同舞蹈风格特点的重要因素。同时,编导还可以通过节奏,将各种舞蹈动作依照舞蹈作品的思想感情合乎规律地组织起来,使舞蹈具有丰富的表现力和感染力。再者,舞蹈的时间性还体现在舞蹈动作的速度和舞蹈作品的时长上。速度在舞蹈中的呈现并不是固定的,时间的长短和节奏的快慢需要根据编导的创作动机和对艺术效果的追求来进行处理。

舞蹈的空间不是一个实体,而是一种属性。按照空间的存在方式,空间可分为外在空间和心理空间;按照空间的表现手段,可分为实体空间和虚构空间,舞者在其中通过变化位置而演绎出各种动态形象。因此,舞蹈的空间可谓是舞者身心活动的范围。舞蹈的空间能被感知,却无法用手触摸,这使舞蹈空间具有了虚幻而玄妙的特点。舞台上的布景营造了空间环境,舞者的动作中存在着空间感受,舞蹈的调度中出现了变幻的空间,舞美的灯光切割着舞台空间,通过舞蹈编导哲理化、情感化的创作表达,空间可以表现出时而静止、时而变幻的效果。从呈现的客观形态来看,舞蹈空间具有“三维”属性,它由高度、宽度和深度构成。此外,在舞蹈纵向空间的运用中,舞蹈空间还可分为低、中、高三种维度,因此常被概括为“三度空间”。对三度空间的运用是舞蹈编创中的重要环节之一,它集中体现在舞蹈动作的编排与舞蹈调度的设置之上。编导可以通过不同性质的动作和不同样式的路线进行美学处理,尽可能充分而立体地利用表演空间,由此达到表现人物情感、渲染舞蹈氛围的创作目的。(www.chuimin.cn)

综上所述,舞蹈作为一门融时间、空间于一体的艺术,具有丰富的视觉性和直观性。编导不仅可以利用时间要素,让舞者流动在时间的进程之中,通过动作节奏和动作速度的变化去塑造人物形象;还可以利用空间要素,通过巧妙的空间占有方式而将叙事情节和人物情感生动可感地展现在观众的眼前,由此使舞蹈作品在时间与空间中,呈现出动人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

(三)情动于中

舞蹈艺术是尤为善于表达人们热烈而激昂情感的艺术形式之一,它是由人类内在情感冲动所引发的人体动作的外化,故而常用以表现并反映人物的内心情感和心理活动。因此,在舞蹈编创的过程中,“情”既是舞蹈编导产生创作冲动的契机,也是舞蹈演员表演时的心理依据。当编导在创作中做到情动于中、有感而发之时,他所创作出的舞蹈作品才有可能因情感的真实生动而感人。

艺术的创作都是希望在思想感情上打动欣赏者,得到欣赏者的理解和共鸣。因此,情感是艺术创作最主要的动力之一,只有情动于中(有饱满的激情)而形于外(找到恰当的形式),才能创造出生动的舞蹈形象。舞蹈作品能否感人肺腑,很重要的一点就是看其情意是否真切。

诚如托尔斯泰在《论艺术》中所说:“艺术是这样一项人类活动:一个人用某种外在的标志有意识地把自己体验过的感情传达给别人,而别人为这些感情所感染,也体验到这些感情。”[11]“情感”是舞蹈艺术内在生命的核心,对于编导而言,他的创作不仅需要在自我情感的表达中展开,还应当能够通过不同的编创方式引领观者进入作品所营造的情感之中。

首先,编导应当考虑如何引起观众在情感上的共鸣。编导可以通过对日常生活的敏锐洞察和捕捉,在舞蹈创作中针对一些典型事件、社会现象进行深刻表现和反映,由此令观众收获情感上的认同和共鸣。因此,一个优秀的舞蹈编导需要在作品中进行恰当的情感表现,将内部情感通过某种形式呈现于外部,以影响和作用于他人。

其次,编导还应当考虑如何在舞蹈作品的高潮部分设置情感爆发点,以此吸引观众更为深入地融入作品的情境氛围之中。舞蹈的高潮部分通常集中体现了一部作品的主题思想,它是人物性格成长和发展的转折点或最高点。精彩的舞蹈高潮常常能够将观众带入如痴如醉的境地,当观众们沿着作品的情感线索不断深入其中时,作品的情感内涵便会与欣赏者的心理情感碰撞出意料之外的火花,编导即可由此引领观众进入自己意欲营造的情境之中。

舞蹈是最能直接表现人类情感的一门艺术,它最鲜明的内在特性即抒情性。正如闻一多先生所认为的,“舞是生命情调最直接、最实质、最强烈、最尖锐、最单纯而又最充足的表现”[12]。因此,在舞蹈创作中,编导应当充分把握舞蹈艺术长于抒情的本质特点,在深入挖掘人物内心活动的基础上,综合运用各种形式和手段赋予人物以深刻而饱满的情感,由此塑造出鲜活生动的舞蹈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