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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生态环境风险与规划

【摘要】:本书中的“生态环境风险”包含了“生态风险”和“环境风险”两部分的内容。1)生态风险生态风险是各种自然和人为灾害导致人居环境和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支持系统及人群生态健康损害的连锁反应型风险。2)环境风险环境风险是指环境压力对人体或生态系统健康产生有害后果的可能性,一般包括自然环境风险和人为环境风险。可用下式表示环境风险。

1.基本概念

“生态风险”和“环境风险”这两个术语非常相似,容易混淆。本书中的“生态环境风险”包含了“生态风险”和“环境风险”两部分的内容。

1)生态风险

生态风险是各种自然和人为灾害导致人居环境和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支持系统(水文、土壤、空气、气候、生物、地质)及人群生态健康损害的连锁反应型风险。这种风险引起的生态灾难是各类生态因子从量变到质变长期积累、集中爆发或慢性释放的结果,而不只是直接的单因单果关系。这种类型的灾难跨越大的时间尺度(累积性)、空间尺度(区域性)、管理尺度(行业、部门),产生多种复合的生态效应(化学的、物理的、生物的、生理的、心理的、社会的、经济的)和多环节的链式反应,打破正常的生态平衡,最终导致生物和人的致病、致残、致畸、致癌,给区域、部门和行业的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直接和间接的负面影响。

2)环境风险

环境风险是指环境压力对人体或生态系统健康产生有害后果的可能性,一般包括自然环境风险和人为环境风险。其中人为环境风险主要是由工业发展产生的污染等造成的。可用下式表示环境风险。

环境风险=事件导致环境损失的大小×事件发生的概率

即不论成因(自然或人为),只要发生环境损害后果,并且这种事件发生存在可能性(概率),即可界定为环境风险。

我国环境风险有如下特点:一是环境风险呈区域复合态势;二是环境高压态势下环境风险事件呈陡增趋势;三是环境痕量毒害污染物成为普遍性环境风险;四是区域性生态失衡风险已构成生存环境安全的潜在威胁。

2.环境风险系统与环境风险链

在实际风险管理中,环境风险系统的概念更加符合利益相关者的普遍认知以及环境风险管理实践,它是由环境风险源、环境风险受体及控制机制三者组成的有机整体。(www.chuimin.cn)

1)环境风险源

环境风险源指可能产生环境危害的源头,是环境风险事件发生的先决条件。易燃易爆或者有毒有害危险物生产、存储和使用设施,危险物供应过程中的运输、“三废”处理设施,在环境中长期存在的污染(如污染物排放导致的长期空气污染),污染场地的土壤和地下水等都可能成为环境风险源。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工业设施中化学品爆炸等安全事故不一定会造成外界环境污染及损害,但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即其环境风险是存在的。

2)环境风险受体

环境风险受体即风险承受者,主要包括区域内人群、生态系统以及社会经济主体等。

3)环境风险控制机制

环境风险控制机制指降低环境风险的政策、措施、技术等,包括控制环境风险源的维护、管理等主要与人有关的因素,以及对传播风险的自然条件的控制。

环境风险控制机制包括初级控制机制和次级控制机制。初级控制机制是指控制环境风险源释放风险因子(如污染物、能量因子等)这一转化过程的系统,其失效的引发因素包括排污、自然灾害、管理故障、机械故障、人为故障等。次级控制机制是指对风险因子转运的控制(如阻断和削减进入环境介质的污染物),以及减轻受体暴露及受危害程度的措施(如对潜在暴露人群的撤离)。对于自然灾害引发的环境风险,次级控制机制对于缓解环境危害更为重要。

环境风险系统的各个部分依次发生作用,最终导致环境风险事件发生的过程,称为环境风险链,大体包含社会经济活动、初级控制失效、次级控制失效、暴露反应关系(易损性)四个环节。

在从社会需求到环境风险事件产生的整个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都可能存在诱发环境风险事件发生的因素。环境风险管理的目的就是在环境风险事件发生的全过程各节点中,通过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技术手段等来降低风险事件的发生概率,减小风险事件的损害后果,实现“环境风险最小化”,确保人群健康,自然环境与生态系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