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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生态与环境规划实施,组织管理

【摘要】:城市环境规划实施的组织管理是城市环境规划全过程的有机组成阶段,也是最困难、最复杂、工作量最大的阶段。市人民政府领导下的环境委员会,是城市环境规划实施的主要协调机构,各级政府的环境保护局是市政府及下属政府的职能部门,也是各级环境保护委员会的办事机构。

城市环境规划实施的组织管理是城市环境规划全过程的有机组成阶段,也是最困难、最复杂、工作量最大的阶段。

1.城市环境规划实施的管理组织与工作程序

1)建立与完善城市环境规划管理的组织机构

城市环境规划的实施管理主要靠专门成立的环境规划管理机构,该机构一般由城市分管环保的最高行政领导牵头,城市环保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及产业有关领导共同组成,下设具体办事机构,负责处理日常事务。该机构也可设在城市各行政环境保护委员会中。

2)建立目标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

尤其应建立市长环境目标责任制,形成市、区、县行政领导的责任体系,要在各自责任书中明确各级领导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责任书一般应分层次签订。一般是主管市长与“市人大”签订全市“环境质量目标责任状”。然后市长与下级政府行政领导,如区长、县长签订某区、县“环境质量责任状”“城市综合整治责任状”;市政府主要领导与辖区内有关部门领导签订“建设项目规划布局责任状”“单项治理工程责任状”,并与负责主要污染治理的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领导签订“污染治理目标责任状”。城市各级政府主要领导与各级环保局局长签订“环境管理工作目标责任状”,企事业单位主管领导与从事治理工作的企事业单位签订“污染治理目标责任状”,各级环保局局长与辖区内限期治理单位或其他有关单位签订“限期治理责任状”等。

3)实行严格的目标定量考核

目前定量考核一般结合责任状进行,采取打分形式。在定量考核中需注意以下几方面。

(1)责任状中要明确规定责任内容和指标的记分数。

(2)所有考核指标应明确定义,规定考核对象范围、打分标准及扣分标准等。

(3)规定因特殊情况需要变动责任书内容或指标时的申报、审批办法。

(4)规定考核的次数与频率,明确规定奖罚措施。

(5)企业环保考核要与企业职工的奖金挂钩,行政和管理部门的环保考核应与政绩考核结合起来。

(6)结合各市具体情况需要制定环境规划管理细则或环境目标责任制管理办法及细则等。

(7)环境规划的考核应与整个环保管理工作相协调,并作为其中的重要部分。

2.城市环境规划实施中的管理措施

1)行政管理

城市环境规划实施中的行政管理手段是发挥组织保证的基本手段。

(1)行政管理的特点。在民主集中制原则下,城市各级政府凭借上下级之间的关系,自上而下地对经济活动和环境规划进行行政干预,使企事业单位经济活动不背离总体规划的轨道,达到既发展经济又保护环境的目的。

(2)行政管理中政府部门的责任。市人民政府领导下的环境委员会,是城市环境规划实施的主要协调机构,各级政府的环境保护局是市政府及下属政府的职能部门,也是各级环境保护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城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对本级环境规划行使决策与监督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有的下设环境工作委员会)将负责组织和拟定环境保护的议案和法规,审议现有规划和各种环保命令、法规,审议经费预算,调查重大环境案件,监督各级政府对环境规划执行和实施情况。

2)协调管理

在城市环境规划实施过程中,需注意各部门、各区、县及街道办事处之间的行动协调,解决规划执行过程中上下之间和横向关系的矛盾和冲突。(www.chuimin.cn)

协调管理的手段包括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尤其包括各方面思想上的协调,使大家统一认识,统一行动,目的是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

3)监督管理

城市各级环境保护局在环境规划实施过程中主要行使监督管理职能。城市各级环保部门在执行监督管理职能时,必须加强自身的建设,提高环保人员的素质和督管水平。同时要进一步完善环境督管制度,这也是规划得以实施的重要保证。

4)监督的重点

(1)“三同时”规定的监督执行。

(2)加强对老企业防治污染工作的监督。

(3)认真做好郊区、郊县、乡镇企业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4)对城市文物古迹、革命纪念物、公共园地、旅游区及生活小区环境加强保护管理。

(5)对城区、城郊新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监督。

(6)对城市生态环境进行监控和改善的监督。

3.城市环境管理

1)城市环境管理的基本任务

城市环境管理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城市环境管理的基本任务如下。

(1)合理开发、科学利用资源,维护城市生态平衡,促进城市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

(2)建立清洁、优美、安静、舒适的城市工作和生活环境,既要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又要有利于城市居民身心健康,促进城市文明建设的进展。

(3)研究制定有关城市环保的措施、政策和法规,正确处理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之间的关系。

(4)开展环境科学的研究、教育和宣传,用先进的科技成果来管理城市环境,为城市环保单位提供高素质人才和先进科学技术,不断提高广大市民的环境意识和认识水平。

2)城市环境管理者的基本职能

城市环境管理者的基本职能是组织城市各级部门做好各自辖区内的环境保护工作。其基本职能主要有如下两方面。

(1)编制城市环境保护规划。此规划涵盖的主要内容为:提出环境保护目标;处理好环境保护与生产力发展的关系,搞好综合平衡;制定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污染防治政策,处理好近期与长远、治标与治本的关系;要遵循“统一规划、分级管理”的原则。

(2)城市环境保护工作的协调。环境保护是一项跨区域、跨部门的社会工程,因此城市环境管理就要求各区域、各部门之间的环境保护工作步调一致,经济有效,充分发挥各自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