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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噪声污染综合整治成功

【摘要】: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1996年10月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遵循把环境噪声污染防治从单纯的点源治理转变为整体的区域防治的原则,在城市规划和建设布局上提出明确的噪声污染防治要求;对工业设备和产品提出噪声控制要求,并将交通噪声污染控制作为重点;要求公安和环保等部门发挥作用,加强对饮食服务、娱乐场所等社会生活噪声的控制。

城市噪声污染综合整治是采用综合方法控制噪声污染,以取得人们所要求的声学环境的措施。影响噪声污染的因素主要是噪声源、传声途径和接受者的保护三个部分。控制噪声源的措施有两类:①改进设备结构、提高部件加工精度和装配质量、采用合理的操作方法等来降低声源的噪声发射功率;②采用吸声、隔声、减振、隔振等措施以及安装消声器等来控制声源的噪声辐射。

传声途径的控制措施主要有:①增大声源离接受者的距离;②控制噪声的传播方向(或发射方向);③建立隔声屏障或利用天然屏障;④应用吸声材料或吸声结构,使声能转变为热能;⑤在城市建设中采用合理的防噪声规划。

噪声污染是我国城市四大公害之一。尤其是近几年随着城市规模的发展,以及交通运输事业和娱乐事业的发展,城市噪声污染程度迅速上升,已成为我国环境污染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城市交通噪声的等效声级超过70 dB的路段占70%;城市区域噪声也很严重,有60%的面积超过55 dB。城市工业噪声和建筑施工噪声污染也呈上升趋势,由此引起的环境纠纷不断发生。因此,我国噪声污染,尤其是城市噪声污染综合整治所面临的形势是十分严峻的。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1996年10月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至此,我国已经形成了一个相对完善的四大环境公害——大气污染、水污染、固体污染、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遵循把环境噪声污染防治从单纯的点源治理转变为整体的区域防治的原则,在城市规划和建设布局上提出明确的噪声污染防治要求;对工业设备和产品提出噪声控制要求,并将交通噪声污染控制作为重点;要求公安和环保等部门发挥作用,加强对饮食服务、娱乐场所等社会生活噪声的控制。

1.区域环境噪声控制措施

1)制定噪声控制小区建设计划,逐步扩大噪声控制小区覆盖率

(1)确定城市噪声控制小区的原则。根据控制噪声,保障居民身体健康和正常休息的原则,噪声控制小区应优先选择城市的居民区、混合区。对于以下几种情况应分别考虑。①人口密度过低,工业生产点与住宅房屋犬牙交错的现象严重,厂群矛盾激烈,治理难度很大的街道、地区,暂时不宜选作控制小区。②人口密度适中、开发建设基本定型的工商业与居民住宅混合区,有一定的工厂企业或厂群矛盾户,治理有难度,但经过强化管理,基本上可以达到要求的地区,根据噪声控制小区目标要求,可作为备选区域。③人口密度高、主要以居住为主的区域,应优先考虑建设噪声控制小区。

(2)噪声控制小区的确定。依据上述原则,并结合噪声控制小区建设的投资,确定控制小区建设的先后顺序。

(3)根据噪声控制小区目标要求,确定规划小区建设项目。

2)规定工厂和建筑工地与其他区域的边界噪声值,超标的要限期治理

(1)对混杂在居民区的工厂的治理。①对严重扰民的噪声源,必须治理。可分别采用隔声、吸声、减振、消声等技术,无法治理的要转产或搬迁。②厂内可以通过合理调整布局解决噪声问题。如对噪声大、离居民区很近的噪声源,可迁至厂区适当位置,减少对居民区的干扰。③工厂与居民区之间应留有一定间隔,应用间隔的绿化来防噪。

(2)对混杂在工业区的居住区的治理。从长远规划考虑,应限制工业区中的居住区的发展,并应制定逐步将居民迁出工业区的计划。短期内,必须在居民区四周设置绿化隔离林带,根据噪声防治的要求选择绿化树种及绿化带宽度。

2.交通噪声综合整治措施

交通噪声综合整治措施应该由环保局会同城市规划部门、房屋开发部门、公安交通大队、车辆管理所、城市园林部门等共同制定,对所确定的措施应明确对噪声控制目标的贡献大小和措施所需的资金,在优化的基础上进行决策

目前,我国交通噪声防治的措施如下。

1)技术改造

(1)汽车改造:防止使用高音喇叭,进排气系统改造或装消声器,轮胎噪声的改善。(www.chuimin.cn)

(2)道路改造:城市道路系统、路面的改善,环城道路的设置,适当加宽马路。

(3)路旁改造:道路绿化,建防护林带,路旁需要特别安静的单位及住房的搬迁,沿线土地利用的合理化。

2)管理改造

(1)某些车辆通行的限制,最高时速限制。

(2)居住区内减少某些行车路线

(3)取缔设备不良、严重超标的车辆。

(4)交通管理系统化。

(5)物质运输系统合理化。

(6)开辟环城路及过境交通干线。

3)法律条令对策

(1)机动车辆噪声容许限度。

(2)控制机动车辆出厂的噪声指标。

(3)加强交通管理条令。

4)经济对策

(1)制定噪声违章收费标准。

(2)强化违反交通规则罚款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