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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生态规划的主要内容

【摘要】:因此,适宜的人口容量规划是城市生态规划的重要内容,有助于降低按人口平均的资源消耗和环境影响,节约能源;有利于充分发挥城市的综合功能,提高系统的综合效益。

1.生态功能分区规划

这是进行城市生态规划的基础,是根据城市生态系统的结构及功能特点,划分不同类型的单元,研究其结构、特点、环境污染、环境负荷及承载力等问题。

在功能分区规划中,应综合考虑地区生态要素的现状、问题、发展趋势及其生态适宜度,提出工业、生活居住、交通、仓储、公共建筑、园林绿化、游乐等功能区的划分,以及大型生态工程布局的方案,充分发挥各地区生态要素的有利条件,利用各要素对生态功能分区的反馈作用,促进功能区内生态要素朝着良性的方向发展。

具体操作时,可将土地利用评价图、工业和居住用地适宜度等图纸进行叠加,并结合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来进行城市功能分区。功能分区中应遵循的原则包括:①必须有利于城市居民生活;②必须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③必须有利于生态环境建设,使城市区域内的环境容量得以充分利用而又不超过其环境容量的阈值。在满足上述原则的基础上,功能分区力求与城市现状布局和城市总体规划协调一致,实现三大效益的统一。

在城市功能分区中应特别注意城市的产业布局,调整改善老城市的产业布局,搞好新城市的产业合理布局,是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防止污染的重要措施。城市产业布局应遵循以下原则:①产业布局应符合生态要求,根据风向、风频、河流流向及水流量等自然因素和环境条件的要求,在对发展工业适宜度大的地区设置工业区;②综合考虑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协调统一,以城市总体规划与城市环境保护规划为指导;③既要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良性循环,又要有利于经济的发展。

2.土地利用规划

城市土地利用的空间配置直接影响到城市生态环境质量,无论是新建城市还是改建城市的生态规划,都必须因地制宜地进行土地利用布局的研究。除应考虑城市的性质、规模和城市的产业结构外,还应综合考虑用地大小、地形、山脉、河流、气候、水文工程地质等自然因素。

城市用地一般可分为工业用地、生活居住用地、市政建设用地、道路交通用地、绿化用地等,它们各自对环境质量都有着不同的要求,本身又给环境带来不同特征、不同程度的影响。因此,在城市生态规划中,应综合研究用地状况与环境条件的相互关系,按照城市的规模、性质、产业结构和城市总体规划及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提出调整用地结构的建议和科学依据,促使土地利用布局趋于合理。

各类用地的选择应根据生态适宜度分析的结果,确定选择的标准,同时还应考虑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以及技术、经济的可行性。在恰当的标准指导下,结合生态适宜度、土地条件等评价结果,划定城市各类用地的范围、位置和大小。在充分考虑土地条件的前提下,按照生态适宜度的等级以及经济技术水平,确定用地开发次序的标准,再根据拟定的标准确定土地开发次序。

3.人口容量规划

人口是城市生态系统的主体,在城市生态规划中必须确定所在区域近、远期的人口规模,提出人口密度调整意见,提高人口素质和实施人口规划的对策。研究内容包括人口分布、密度、规模、年龄结构、文化素质、性别比例、自然增长率、机械增长率以及流动人口等基本情况。

在人口容量规划中,确定合理的人口密度是一项关键性的工作,因为人口密度指标反映了不同类别城市人口集中的程度,也间接反映了城市环境质量。在规划中要查明城市土地开发利用上的差异,均衡人口分布。

人口密度偏大是处理我国城市问题的一大难点。可以说,城市越大,人口用地越紧张,城市居民的生理和心理压力也越大,居民的生活水平难以提高,环境质量容易下降,也容易滋生犯罪现象。因此,适宜的人口容量规划是城市生态规划的重要内容,有助于降低按人口平均的资源消耗和环境影响,节约能源;有利于充分发挥城市的综合功能,提高系统的综合效益。

4.环境污染综合治理规划(www.chuimin.cn)

环境污染综合治理规划是城市生态规划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从整体出发制定好污染综合治理规划,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并建立数学模型模拟城市环境要素的发展趋势,分析不同时期环境污染对城市生态的影响,根据各功能区的不同环境目标实行分区生态质量管理,逐步达到生态规划目标的要求。城市环境综合治理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大气污染控制规划、水污染控制规划、声污染控制规划、固体废弃物污染控制规划等。在此基础上,根据主要污染物的最大允许排放量,计算各主要污染物的削减量,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按系统分配削减量指标,对各功能区、各行业的综合治理方案进行综合、比较,应用最优化方法求出环境投资—效益的最佳分配,提出城市生态规划中总的污染综合治理方案。

制定城市环境污染综合治理规划,主要应考虑两个前提:一是根据污染源、环境质量评价及其预测结果,准确掌握环境质量现状、发展趋势以及未来发展阶段的主要环境问题;二是针对主要环境问题,确定污染控制目标和生态建设目标,在此基础上进行合理的功能分区,研究污染总量控制方案,并通过一系列控制污染的工程技术措施和非工程对策,进行必要的可行性论证,形成一个城市的环境质量保护规划。环境质量保护规划的具体内容应包括:①城市大气污染综合整治规划;②城市水环境综合整治规划;③城市固体废弃物综合整治规划;④城市声环境综合整治规划。

5.园林绿地系统规划

园林绿地系统是城市生态系统中具有自净能力的组成部分,对于提高生态环境质量、丰富和美化城市景观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城市生态规划应制定城市各类绿地的用地指标,选定各项绿地的用地范围,合理安排整个城市园林绿地系统的结构和布局形式,研究维持城市生态平衡的绿地覆盖率和人均绿地面积等,合理设计群落结构、选配植物种类,并进行绿化效益的估算。

制定一个城市或地区的绿地系统规划,首先必须了解该城市或地区的绿化现状,对绿地系统的结构、布局和绿化指标等作出定性和定量的评价,在此基础上按以下步骤进行绿地系统的规划:①确定绿地系统规划原则;②选择和合理布局各项绿地,确定其位置、性质、范围和面积;③根据该地区生产、生活水平及发展规模,研究绿地建设的发展速度和水平,拟定绿地的各项定量指标;④对过去的绿地系统规划进行调整、充实、改造和提高,提出绿地分期建设及重要修建项目的实施计划,划出需要控制和保留的绿化用地;⑤编制绿地系统规划的图纸及文件;⑥提出重点绿地规划的示意图和规划方案,再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提出重点绿地的设计任务书,内容包括绿地的性质、位置、周围环境、服务对象、估计游人量、布局形式、艺术风格、主要设施等的项目与规模、建设年限等,作为绿地详细规划的依据。

6.资源利用与保护规划

在城市建设与经济发展过程中,普遍存在对自然资源的不合理使用和浪费现象,掠夺式开发导致人类面对资源枯竭的困境。

在水土流失的治理规划方面,可以采取以下方法:制定上游水源涵养林和水土流失防护林建设规划;禁止乱垦滥伐,保护鱼类和其他水生生物的生存环境;积极研究和推广保护水源地、水生生态系统和防止水污染的新技术;兴建一批跨流域调水工程和调蓄能力较大的水利工程,恢复水生生态平衡;健全水土资源保护和管理体制,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和条例。

制定生物多样性保护与自然保护区建设规划需要开展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①加强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包括建立和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法律体系,制定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计划,制定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规范和标准,积极推行和完善管理体制,强化监督管理,逐步使生物多样性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加强监督管理和服务。②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监测和信息系统建设。包括建立和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监督监测网络,参与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国家信息系统,积极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国际与区域合作。③开展多种形式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利用方面的示范工程建设。④通过教育和培训,建立一支训练有素、精通业务、善于管理的队伍。⑤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机构,明确职责,并在各机构之间建立有效的协作机制,这是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7.城市综合生态规划

城市生态系统是一个受多种因素影响,并不断变化的动态系统。它包括若干亚系统及其子系统,各个亚系统和子系统之间的协调十分重要。因此,城市生态规划应该是一个动态的综合规划,它需要在各个单项规划的基础上,运用系统分析的方法进行综合分析,弄清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和反馈调节机制,以及各分项规划主要措施的相对重要性,以便调整系统内各子系统的比例和格局,作为政策、资源安排以及制定分期计划的基础,确保每一个方面都能获得适度发展而不超越其所允许的限度,从而保持整个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在进行城市的综合生态规划时,基础资料是不可缺少的,其中包括各类文字资料和有关图件,使城市规划具有较强的直观性和可操作性,并能够及时跟踪基础资料的动态变化,这就需要建立资料库,其中包括数据资料库、图形库和模型库,地理信息系统(geo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m,GIS)技术可为这方面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服务。